行政法 行政诉讼

更新时间:2024-11-07 20:42:2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社团人)

行政法行政诉讼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017/二/49)

A.张某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B.某外国人对出入境边检机关实施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向

法院起诉的

C.财政局工作人员李某对定期考核为不称职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D.某企业对县政府解除与其签订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1.【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答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

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

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A项错误,不当选。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

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

议决定为最终决定”。B项是复议终局的案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B项错误,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

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C项错误,

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

讼:……(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

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2.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纠纷向工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局公开了乙公

司的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但对经营范围、从业人数、注册资本等

信息拒绝公开。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

二/47)

A.甲公司应先向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B.工商局应当对拒绝公开的依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C.本案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D.因相关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拒绝公开合法

2.【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特殊制度与规则

【答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中,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由当事人自

由选择而不是复议前置。A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告拒绝向原

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B项

正确,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

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

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C项错误,不当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

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公司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公

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有关公

司登记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依法应予公开,拒绝公开违法。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3.某区卫计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

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

法是正确的?(2016/二/49)

A.如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本案可由区卫计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3.【考点】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管辖和审理裁判对象

【答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

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本题中,经过复

议,区政府维持原处罚决定。复议机关区政府应和某区卫计局为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

A项错误,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

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题中,区卫计局为作出处罚行政的原行

政机关,应以其所在地的法院为该案管辖法院。即经过复议的案件,级别管辖应“就低不就

高”。B项错误,不当选;C项正确,当选。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

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D项中表述与此规定正相反。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

分。

4.对于下列起诉,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016/二/83)

A.某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发生纠纷后该公司以县政府不依法履

行协议向法院起诉

B.环保局干部孙某对定期考核被定为不称职向法院起诉

C.李某与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李某不履行协

议,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向法院起诉

D.县政府发布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文件,村民万某以文件确定的补偿标准过低为由

向法院起诉

4.【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答案】《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

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A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

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

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B项说法错

误,符合题意,当选。

行政诉讼的特征之一就是,被告恒定即为行政机关(包括被授权的组织),只能“民告

官”不能“官告民”。选项中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协议,行政机关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被告不适格。C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

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命令”。D项县政府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D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当选。

故本题选BCD。

5.交警大队以方某闯红灯为由当场处以50元,方某不服起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二/84)

A.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B.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

C.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D.对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判决,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

5.【考点】行政诉讼审理程序

【答案】《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

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

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C项正确,当选。

简易程序只是一审程序的简化,不涉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不会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

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C。

6.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

法》的相关规定?(2015/二/81)

A.受案范围、管辖

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

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

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

6.【考点】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答案】《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

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

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题中,关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只能适用《行政诉讼法》的

有关规定,即使其没有规定,也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A项错误,不当选。

B、C、D三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BCD。

7.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

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二/82)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7.【考点】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管辖和起诉

【答案】《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

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

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

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不是实

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应当适用于前一种情形,即可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能向市公安局

申请复议。A、B两项正确,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区公安局所

在地法院和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权。C项错误,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法院应

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

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ABD。

8.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二/83)

A.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

B.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发回重审案件和上诉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庭宣判

8.【考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答案】《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

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

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

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

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

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C项正确,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

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C。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

均不得分。

9.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2015/二/98)

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

为违法

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

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

9.【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答案】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本题中,方某妻子失踪后

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属于刑事诉讼法授权的司法行为,不是行政行为。当

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项错误,不当选。

行政诉讼的特征之一就是,被告恒定即为行政机关(包括被授权的组织),只能“民告

官”不能“官告民”。选项中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协议,行政机关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被告不适格。B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八)项相关规定,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

者限制竞争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C项正确,当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或制定、发布的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C。

10.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该

公司逾期不拆除,镇政府现场向其送达通知书,组织人员拆除了大棚。该公司向法院起

诉要求撤销行为。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作出的判决有:(2015/

二/99)

A.撤销判决

B.确认违法判决

C.履行判决

D.变更判决

10.【考点】行政诉讼的裁判

【答案】《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

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

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

行政行为违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本题中,

因房屋已经被拆除,属于上述的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情形,法院应判决确

认违法。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情形。《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

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题中没有行政

机关不作为的情形,不适用履行判决。C项错误,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

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

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本题中,无适

用变更判决的情形,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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