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内容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当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关系是最
受关注的一点,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国专门制
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者
权益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内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当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关系
是最受关注的一点,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国专
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
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内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
一下。
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7、10、11、14、82条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可以要求两个月的工资;用
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
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
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
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
实行同工同酬。
二、▲劳动者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
劳动法仅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一种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主
动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用人单位在老职工工作近十年,
劳动合同到期后,即将其解雇,以规避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
同,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到该待遇。
劳动法规定了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一)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
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
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主
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里,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
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
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别无选择。
三、▲试用期不再随便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19、20、83条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
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
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
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
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法约
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
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
付赔偿金。
四、▲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违约金条款限制劳动者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22、23、25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约定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种情况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
技术培训,双方了订立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
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不得
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另一种情况
为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
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对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条款的劳
动者而言,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36、37、38条的规定,单
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五、▲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者离开企业有三个途径:一是按照劳动合同法36
条的规定,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好聚好散,不伤和气;
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单位,30日后即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当
然,需要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交接手续);三是只要单位
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情形,即:(一)未按照劳动合
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
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的其他情形;(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
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
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六、▲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内部规章制度约束处罚劳动
者
《劳动合同法》第4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
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
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
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
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
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照
以上规定制定规章制度,则所出台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没有
约束力。
七、▲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
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48、87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
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
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中,经济补偿标准为: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
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
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
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两
个选择权:一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时,
用人单位别无选择,必须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
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二是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
仲裁、法院认为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可以要
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
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者可以理直气壮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
止劳动合同凭证转移档案和保险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
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未向劳动
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指的劳动者损失主要指失
业保险、医疗保险、生活费等。
九、▲劳动合同终止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6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
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
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
位也要给经济补偿金。
十、▲劳动者应得的钱可以及时拿到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48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
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
二个月金额的争议案件,因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在工作
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案件,劳动仲
裁后,除劳动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外,用人单位不能再向
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有哪些
内容,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如果有遇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时,切勿采取自己的不正当方式去解决,一定要通过合理合
法的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365
律师为你解决。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06:50: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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