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据

更新时间:2024-12-28 23:11:0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据

消防工作的依据主要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标准;消

防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消防法规的概念、消防法规的效力

(一)消防法规的概念

广义的消防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消防管理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

总称。包括消防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等。

狭义的消防法规指国务院或者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有关消防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消防法规的效力

消防法规的效力是指消防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即消防法规在什么空

间、什么时间及对什么人有法律效力。准确掌握各种消防法规的效力,

是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熟练地运用消防法规和执法办案的关键,也

是单位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

1.空间效力

空间效力是指消防法规在陆地、水域、空中的生效能力。空间效力通

常由消防法规的立法部门的级别、属地管理原则、消防法规中规定的

适用范围等来确定。

2.时间效力

时间效力是指消防法规的生效日、失效日及溯及力。生效日是指法规

公布施行之日。对于失效日来说,通常新法生效日即为旧法的失效日,

或者国家明令废除某项法规并规定出失效日。溯及力是指消防法规生

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或行为是否适用该法规的问题。如果适用则认为

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认为无溯及力。我国的消防法规通常规定无

溯及力。

3.对人的效力

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适用于什么人、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通常消防法规对我国境内的所有的人均有效力,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4条规定:“军事设施、

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北京市消防条例》的第2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以及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和第

55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内容,就是规定了《北京市消防条

例》这一地方性消防法规的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时间效力。

二、消防法律

消防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与消防有关的规范

性文件。它规定了我国消防工作的宗旨、方针政策、组织机构、职责

权限、活动原则和监督程序等,用以调整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消防关系的行为规范。现行消防方面

的法律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

月1日实施。它对我国消防工作的宗旨、方针、原则、制度和火灾预

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消防监督,以及奖惩办法作出了法律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刑法》的

决定,新《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刑法》中与消防监督

管理有关的罪名有:

(1)第114条规定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放火罪”;

(2)第115条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放火罪”和“失火罪”;

(3)第130条规定的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

全罪”;

(4)第134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

(5)第136条规定的“危险物品肇事罪”;

(6)第139条规定的“消防责任事故罪”;

(7)第146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8)第277条规定的“妨碍公务罪”;.

(9)第397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6条规定了8项违反消防管

理的行为:

(1)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通行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尚不够刑事

处罚的;

(3)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4)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5)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

果的;

(6)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

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7)埋压、圈占或者损毁消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

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8)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违反第(1)—(4)项的,

处10日以下拘留、100元以下或者警告。违反第(5)—(8)项的,处

100元以下或者警告。

另外,第19条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

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第20条中“违反爆炸、剧

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

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等相应的条

款,也是消防监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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