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庄严法律捍卫神圣信仰

更新时间:2024-11-09 09:30:5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6日发
(作者:一套房17名继承人)

用庄严法律捍卫神圣信仰

法律和信仰之间,法律是庄严的,信仰是神圣的。庄严的法律和神圣的信仰,不可侵犯,

不可亵渎,应该捍卫。目前,为了维护城隍信仰的神圣性,中国道教协会拿起了法律武器,

用庄严的法律捍卫了神圣的信仰,走过了一条漫长、曲折和精彩的维权路。

城隍本是道教信仰的尊神。既然是道教神仙,就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成为商业经

营中某种商品的品味、质量和商业价值的代表;更不能被视为某方利益的代言人,而沦为凡

尘俗物。这会严重损害城隍作为神灵在道教信仰中的崇高地位,伤害道教信徒的宗教情感。

“城隍”商标的拥有者上海城隍珠宝公司(下称城隍公司),狡辩城隍不是道教信仰的神,而

属于民间信仰的俗神。殊不知,城隍信仰源于我们的祖先。汉代道教建立时就把城隍纳入神

系;唐代道士杜光庭编纂的《道门科范大全集》中,就有在斋醮请神仪式中恭请城隍的记载;

明代城隍被纳入国家祀典,成为道教十分荣耀的事情。时至今日,城隍庙仍是道教徒开展宗

教活动的场所,也是民间百姓拜神祈福的重要场所。因此,北京、上海、西安等地的城隍庙

道众联合发表声明:城隍是我们心目中崇敬的神,每日我们要在城隍庙中面对城隍爷诵经祈

福,以表我们虔诚的信仰。

城隍虽然是道教中品位不高的神,但是他拥有正气浩然、刚直不阿的形象,赢得了人们

的普遍信仰。可见只要是神仙,无论神位高低、职能大小,都值得敬仰。“城隍”商标的拥有

者城隍公司,诡辩城隍是道教中神职很低的神,在道教中影响不大,注册成商标影响不大。

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将宗教或民间信仰的偶像、教派、经书、用语、仪式、习俗、活动

场所名称等作为商标注册,都将严重伤害信徒的宗教情感,应该杜绝此种情形出现。

多行善举必得益。中国道教协会对神圣信仰的维护,对信众感情的尊重,最终换来了应

诉成功。城隍公司应该深刻反省,不要把法律当儿戏,不要将信仰当金钱。不管商业运作多

成功,不管标识多么驰名,只要违了规,犯了法,伤害了宗教感情,照样要被取消,这样才

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信仰的神圣。在成功面前,中国道协应该总结经验,时常拿起法律武器

与不同性质的伤害宗教感情的事件作斗争,杜绝类似《神雕侠侣》中玷污丘祖弟子、全真道

掌教宗师清和真人尹志平形象的事件发生,从而维护宗教界的宗教情感与合法权益,用庄严

的法律捍卫神圣的信仰。

宗教界维权的道路仍然可谓漫长和曲折,目前仍有诸如太上老君、九天玄女、玉皇大帝

等道教神灵被注册成商标,仍有在电影电视剧中丑化道教祖师和道教人物的事例,这些均等

待着中国道教界去维权。从此次“城隍”商标被撤消,我们看到了中国道教界运用法律武器,

捍卫神圣信仰、维护合法权益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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