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抵账协议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简称甲方):刘凯侯文敏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乙方):德州市陵城区聚鑫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豆林辉
欠款人(简称丙方)高春霞侯振才
甲乙双方因为丙方欠甲方借款59万元本金无能力支付,特用甲
方的房产抵账归乙方,房产价值抵清丙方欠乙方的所有负债,经三
方协商就房屋买卖及抵账事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抵账房屋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同意将坐落
于东方红东路盛和景园c01号楼1单元302室,建筑面积133.7平
方米,车库为号门面积30平方米,卖给乙方价值89万。
二、三方商定该房屋每平方米5500元价值735350元及车库价值
20万元,转让价格为:总金额935350万元。
三、乙方于2016年4月30日前向按揭银行还清剩余欠款约32
万元,还款后该房产过户给乙方,过户后视为丙方还清了欠乙方的
59万欠款本息。
四、乙方应于4月30号前办理过户,甲方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
匙交付乙方。乙方正式接收后,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
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此前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应该在乙方过户前腾出房屋,室内设施如果乙方需要,
另行评估作价,乙方不接受的甲方腾出(室内物品及价值附表)。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查封、抵押债
务、税项及租金、物业等,甲方均应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
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如与房产登记变更时存档的协议不一
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九、丙方在2016年月30日与月日与乙方签订的两份借
款合同合计60万元,自本协议签订时上述两份协议作废,乙方与丙
方的企业所有未涉及的本息等全部抵消。
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在丙方公司拉走的合力叉车(价值7万),
及未退回的货物(价值2万)自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退还丙方。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
丙方签字认可: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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