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表法律依据示例1063

更新时间:2024-11-09 00:49:1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6日发
(作者:北京市养老金)

园区企业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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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主要检查内容法律依据

工厂电力设计规程、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1.3、消防应急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5.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4-953.3.23.3.7

电工操作规程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劳动监督管理局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3.3.2-3.3.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4.0.6

安装电工操作规程3、使用中的配电箱严禁放置杂物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6.1.1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民用电气设计规范?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6.5

电气设备安装标准规范1.1.1成套配电板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艺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3.3.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GB13955-20054.5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6.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9.1.519.1.6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GB13955-20054.55.7.1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6.13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4.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3.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5.2.1.3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3.15.1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3.16.1.1.1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3.11.1.1.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7.6.3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第2.5.8条

消防法?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39.40.41.45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五章38条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明显的地线排和零线排,有地线输出

变配电室应有应急灯,不少于二具灭火器

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网罩

配电

配电室不应堆放杂物;应配备绝缘鞋及绝缘手套

配电房有绝缘垫、操作规程等

电缆沟盖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或钢盖板

配电房不设置办公室

配电房与发电机房、变压器房有防火分隔配电箱有“当心触电”的安全警示标志

照明配电箱(板)内应设置和PE汇流排

电箱内不应有杂物、应整齐、应清洁

配电箱门和箱体有编制软铜线连接

配电箱有“当心触电”的安全警示标志

电器设备不应安装在木板和可燃材料上

用电产品以及电气线路的周围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

配电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

线路

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的其他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末端应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移动使用的用电产品电源线应采用完整的铜芯橡皮套软电缆

高度低于2.4m金属吊架上安装的日光灯的金属外壳应接PE线

用电设备、金属壳电热开水炉、移动风扇应装漏电断路器

PE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

电缆(线)中的绿/黄双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

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当导线垂直敷设时,距地面低于1.8m段的导线,应用导管保护。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涂装、可燃粉尘作业场内的电气安全,必须符合整体防爆的要求。即电机、电器、照明、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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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开关、接头等都必须符合防爆安全要求,严禁乱接临时电线

喷漆室或喷漆房的所有导电部件、排气管、喷漆设备、被喷涂的工件、供漆容器及输漆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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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可靠接地,应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体

28.防静电接地线不得利用电源零线,不得与防直击雷地线共用

29.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应设防雷接地

仓库

30.货物堆放符合“五距”。

31.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32.甲、乙、丙类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类别火灾危险性的房间应设乙级防火门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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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4.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35.库房应有显眼的安全警示标志

36.

特种

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37.

设备

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3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

3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0.在岗作业人员具有有效证件

41.特种设备运行范围内有显眼的安全警示标志

42.特种设备有安全操作规程

43.气瓶的钢印标记,准确、清晰、完整

44.气瓶外表面的颜、字样的环

45.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仓库存放气瓶

工业

46.储存气瓶时,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气瓶

47.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48.气瓶的放置地点,没有靠近热源和明火;夏季使用气瓶应防止曝晒

49.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有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

50.生产设备上易发生故障或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应配置声、光或声、光组合的报警装置。

51.紧急开关的形状应有别于一般开关,其颜应为红或有鲜明的红标记。

52.工作位置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时,则必须在生产设备上配置防坠落的护栏、安全圈等

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带轮、齿轮、飞轮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

53.

机械

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安全

54.生产设备的灼热或过冷部位可能造成危险,则必须配置防接触屏蔽。

55.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6.生产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57.严禁手或手指伸入冲模内放置或取出工件。在冲模内取放工件必须使用手用工具。

58.厂区内消防车通道、登高抢险作业面应畅通,不应有搭建物阻塞;

59.不应使用可燃材料(如木板、聚氨酯泡沫、塑料、泡沫心彩钢板等)进行防火分隔或装修;

60.人员密集场所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61.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或使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

62.生产、储存、经营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不应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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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章12条

气瓶颜标志GB7144-19995

7144

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四十五条

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77条4

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79条5

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79条4

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书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5.5.2

生产设备安全书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5.6.2.2

生产设备安全书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5.7.4

生产设备安全书生设计总则6.1.6款

生产设备安全书生设计总则

关于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守则

AQ7001-2007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

消防车道规范

消防法

消防法

消防法

消防法

确保2个以上安全出口,且应分散布置(相邻两个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宜大于5米);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在防火墙(防火隔墙)上开设的门,未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门,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常闭状

态或工作时将防火门上锁封闭,闭门器损坏;

消防

公共消防设备、设施不完好;消防栓无水或水压不足;各层楼梯通道不畅通;

安全

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不齐备、不完好或被遮挡;

未在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

存在应设而未设消防设施情形;

消防栓、烟感、灭火器等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被遮挡、圈占、埋压,或未定期检查维保;

室内消防栓水压不足;

机械排烟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泵等设施不完好,或被遮挡、圈占;

灭火器材数量不足、质量不好,手提式灭火器未设置在灭火箱内或挂钩、托架上;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消防控制室未落实双人值班的;

电线、电缆没有保护套管或入线槽,有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使用裸(花)线的现象;

违规使用明火;

消防法第二十六条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法

消防法

消防法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消防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危险

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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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分隔开。

品中

78.中间仓有显眼的安全警示标志

转仓

79.中间仓有消防沙、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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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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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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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仓门应为防火门

危险化学品存放区应有防泄漏设施

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根据贮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分级、分区安装相应等级的防爆型电器设施,安装线路、开关、

电器等应与之匹配合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标注中文名称

危险化学品库房仓库(暂存仓)应有排风措施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存储和分装易燃液体采用静电接地夹将桶壁与地连接起导除静电作用。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危险化学品库房仓库必须配置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具和自动灭火装置

可燃气体仓库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测器的数量应满足被

检测区域的要求

库房内不准分、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可燃气体仓库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工具.作业场所远离热源与火源

易燃液体均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贮存

易燃易爆品使用场所未设置固定存放点或用专用防火防爆柜存放,未张贴危害告知及警示标

违规使用明火、使用发热设备

作业现场未使用规范瓶盛装易燃易爆品,未在瓶身张贴安全标签

存在使用挥发性强的易燃易爆溶剂擦洗设备、工具、衣物及地面的现象

通风、空调系统未采取防火措施

有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泄压设施不符合要求

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柜存放危险化学品

作业场所应张贴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职业危害告知卡

印刷、丝印、移印、涂层烘干车间电器应整体防爆

使用油墨、天那水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丝印、移印设备应装设抽、排风系统

化学品使用场所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车间环境内桶装化学品使用不应敞口挥发;二次分装容器表面必须张贴安全标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8.1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5.1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易燃易爆商品储藏条件B17914-1999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安全生产法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化学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规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14条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第2.5.2条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第58条第66条第6.2.3条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7第四条

序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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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主电箱(漏电断路器)

分电箱(漏电开关)

主要检查内容法律依据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GB13955-20054.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6.1.1

配电板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艺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6.7

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消防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消防法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特种设气瓶颜标志GB7144-199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设备末端漏电保护开关(一级一闸一漏保)

电箱箱门与箱体之间需有跨接线

电箱不得堵塞、遮挡

不得使用花线

电线裸露、老化均需及时更换

明火作业区

实体墙分隔

甲级防火门

无易燃易爆物

与气房保持一定距离

建立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警示、警告标语

劳动保护用品及灭火设施配备

各气体使用是应用专属对气管进行标示区分

气房输送气体至使用区域时的管道应用镀锌管

镀锌管连接火头时软管不得超过两米

1.实体墙独立分隔;

2.甲级防火门;

3.防爆排风扇;

4.气体浓度报警仪;

5.吊顶式干粉灭火球;

6.防气瓶倾倒措施;

7.第3.4项需,联动使用;

8.需标明各气房所使用何种气体并具有相应防护及应急措施;

9.地上防静电胶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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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区需与办公区分隔;(实体墙、乙级防火门)

2.通往安全逃生通道出口处均需安装乙级防火门;

3.为确保疏散的安全可靠,通道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

4.疏散安全通道不得堵塞、遮挡;

5.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按使用场所和人员的数量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

20建

于1.1m,且连通至安全出口。

6.出口的数量和宽度应满足规范的要求,一般不小于1.4米、不少于

两个出口,门≥0.9米;

7.厂区任何一点距离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5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消防法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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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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