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对所属公司法律风险的管控,引导所属公司规
范法律风险管理,落实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特制定本考
核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考核是指集团法律部对所属公司的法律事
务管理的考核。
银亿房产及其子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管理考
核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内容
法务考核是以法律风险防范为目的,合同管理为中心,
综合法务管理体系建设、法律纠纷处理、知识产权管理
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事项的考核。
集团法律部根据需要重点控制的的法律风险点及所属公
司法务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发布法律事务考核细则
(详见附件一)。考核细则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考核评价的标准为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基本制度及集团法
律部的法务管理指导意见。
第三章考核方式
集团法律部可以去所属公司现场考核,也可请所属公司
到集团接受考核。
集团法律部除参与集团审计考核部牵头组织的对所属公
司的综合考核外,也可自行组织法务管理的专项考核。
专项考核的结果按照集团审计考核办相关制度的规定计
入所属公司的综合考核。
第九条原则上,集团法律部每季度对所属公司进行一次走访和
考核。集团法律部在实施考核前,应至少提前三天通知
所属公司,明确考核时间和内容以及需要配合法律事务
考核的法务人员(含管理人员)。对于存在较大法律风
险、法律风险管控薄弱的所属公司,集团法律部可适度
加大考核的频次。
集团法律部既可以对所属公司的法务管理进行综合考核,
也可以专项考核某特定法务管理事项,还可以是对集团
法律部提出整改意见后所属公司采取的的整改措施予以
考核。
第十条
第十一条所属公司除应按时如实地向集团法律部提交法律事务管
理汇报表外,还应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集团法
律部做好考核工作,准备好相关材料。
第四章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集团法律部在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属公司反馈考核意
见,明确存在的问题及亟需改进的方向。
第十三条集团法律部根据所属公司的法务管理状况定期编制集团
法务管理综合报告并报送集团领导。
第十四条集团法律部对考核中发现涉嫌严重违法或严重违反集团
相关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已经或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
失的,有权向所属公司负责人及集团领导汇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法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015年度法律事务管理考核细则
2015年度法律事务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事项
1法务管理
体系建设
考核标准
依据集团法务管理制
度并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实施细则,建立和
完善公司法务管理体
系并报法律部备案。
内容完备性、内部管
理权责及流程明晰、
与集团层级制度相容
性以及制度可执行
性。
业务对象的资信管理
档案(初次业务对象
的资信资料及/或实
际调查资料、资信评
价、资信等级的确定
和动态调整)。
实施说明
1、欠缺相关实施细则、内
部管理权责及流程不清的
扣5分;
2、法务管理体系与集团制
度内容冲突的扣2分;
3、未报法律部备案的扣2
分。
2业务对象
的资信调
查、评价
和预警系
统。
3合同的拟
定
1、无业务对象资信档案的
扣5分;
2、业务对象资信材料严重
缺失的扣3分;
3、违反公司资信管理制度
给不具有相应的资信等级
的业务对方发生交易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每例扣5
分;
4、对业务对象资信动态管
理存在严重过错并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每例扣5
分。
拟定的合同满足做到1、欠缺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完备,权利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损
义务明确、具体,文害公司利益的扣5分;
字表达清楚、准确、2、合同文字表达含糊不
合同编号规范及在尽清,冲突矛盾的扣2分;
可能的程度实现公司3、合同编号不规范的扣2
利益最大化等要求。分。
4合同签订
的逐级审
批和会签
5印章管理
规范
公司具有会签和审批
流程及相关负责人的
签约权限规定;前述
流程和规定得到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