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
这是我们代理原告的一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在国内
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该起诉状项目齐全,层次清楚,结构完整,
符合规范。正文部分,先引述原告享有著作权之软件的情况,再
陈述被告的生产销售行为,突出了被告侵权的事实,最后阐述起
诉理由。言简意赅,短小有力。
三、民事上诉状的写作技巧
民事上诉状,是民事案件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在上诉期间内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
行审理、撤消、变更原裁判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当事人书写上诉状提起上诉,可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使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能达到纠正一审法
院错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的目的。
上诉状的写作,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说明的方法。上诉请
求的内容要概括地、准确地、有针对性地说明一审判决何处不当,
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消、变更原审的判决或裁定,或者要求重
新审理。文字上,要明确、具体,不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二是
反驳的方法。针对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逐一进行驳斥,从中突
出上诉人的观点。要求针对性强,说理性强,逻辑性强。
上诉状的写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当针对上诉人对原判的不服之处,有的放矢。
2.针对反驳的论点,摆出客观事实和证据,摆出相关的法
律条款,据理论证,分清是非。
3.根据论证所得出的结论,明确地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
【范例】精品公司二审上诉状
针对一审认定精品公司侵权的判决,精品公司的上诉状长达
16页,主要提到了一审判决中的程序问题、能否根据鉴定结论“规
律性函数对应关系”判定侵权问题、其他事实问题(备案、留存、
许可微软和其他公司的软件是否同一)、赔偿数额问题等。
【点评】
上诉状的优点是内容十分详尽,基本涉及了精品公司对原判
的所有不服之处,较有针对性;缺点是层次不够分明,问题比较
琐碎,仅有反驳、质疑而缺乏对事实的客观描述,说服力较弱。
四、民事答辩状的写作技巧
民事答辩状是与起诉状、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一审程序上
的答辩状,是被告人对原告人起诉状提出的。二审程序上的答辩
状,是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状而提出的。答辩状的使用,
有利于法院全面查明案情,做到兼听则明,公正判决或裁定,防
止误判或误裁。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状的写作,要很好地运用反驳的方法和立论的方法。
1.反驳的运用,其目的是使对方败诉。运用反驳方法的步
骤:一是先抓住对方在诉状、上诉状中所陈述的错误事实,或所
引用法律上的错误,作为反驳的论点。二是由被上诉人列举出事
实与证据,作为反驳诉讼请求的论据。三是运用逻辑推理论证。
运用反驳方法时,要尊重事实,抓住关键,尖锐犀利。
2.立论方法的运用,其目的是提出自己的主张。其步骤是:
一、从整个事实中经过归纳,提炼出答辩人的观点。二、提出法
律根据,举出客观证据,列出事实凭据作为立论的论据。三、经
分析论证,得出结论。对运用立论方法的要求:第一,简明扼要,
不横生枝蔓。第二,要有针对性。第三,逐条论证。
【范例】刘露诉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及张继钢《千手观音》侵
权案
我们代理被告进行答辩,根据著作权法关于“创作”的概念,
结合舞蹈的创编过程、刘露在舞蹈创编中的作用,得出了原告不
是作者,被告不侵权的结论。答辩状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在深刻
理解法律概念的基础上得出了正确结论,给原告以有力的反击。
五、民事代理词的写作技巧
民事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被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所发表的指控、答辩的演说词。
在审判的辩论阶段,诉讼代理人中肯地阐述诉讼理由,恰当
地分析案情,有助于法院客观地、全面地了解案情,对案件作出
公正的处理,使诉讼当事人的民事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代理词一般从以下三方面考虑:第一,从确认法律事实或法
律行为是否存在和有无法律效力方面。第二,从确认有无法律关
系及其相互间应否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方面。第三,从有关案件
性质和法律责任的论证方面。
代理词的主要论证方法有:
据实论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这
种方法容易发挥其折服对方的作用,也容易为法庭所接受。
据法论证。事实是案件的基础,但法律是衡量是非的准绳,
特别是比较复杂的纠纷,若不用法律加以衡量和分析论证,便不
易辩清其具体的是非界限和双方的法律责任。
据情说理。一般来说,法律与情理有相一致的地方,在情理
上的申说,可以取得更好的论辩说理的效果。
代理词写作应注意: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摆事实,讲道理。
2.有理有据,不超越权限,注意分寸,以免引起被动。
3.论点要明确,论据要可靠。
4.引用法律条文要具体、全面、恰当。
5.要适时根据庭审的进行作适当的调整,抓住对方的观点,
进行辩驳,不要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范例】中科大洋诉陈晋苏、成都索贝不正当竞争案
代理词分三部分:案件基本事实、庭审争议焦点、原告在原
审中没有得到支持的诉讼请求。
其中,案件基本事实部分以时间发展为线索,讲述了陈晋苏
在大洋公司工作、离职、然后加入索贝公司的全过程,同时,为
了说明被告构成侵权,特别强调了陈晋苏负有竞业禁止义务、陈
晋苏擅自离职且索贝公司非法聘用陈晋苏、大洋公司与索贝公司
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等重要事实。
庭审争议焦点部分为:第一,本案是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
第二,陈晋苏竞业禁止义务的效力;第三,索贝公司应否承担不
正当竞争法律责任;第四,损害赔偿数额问题。结合客观事实和
法律规定,充分论述,得出明确结论:第一,本案属于侵权之诉
而非违约之诉,不必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第二,陈晋苏负
有对大洋公司的竞业禁止义务,该义务并不因为大洋公司没有明
确支付补偿金而无效;
本文发布于:2022-08-16 06:46:2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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