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TensionofLawandMorality:ADiscussionthe
InternalDilemmaofModernWesternLegal
Philosophy
作者:丁社教[1,2]
作者机构:[1]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49;[2]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陕西西安
710129
出版物刊名: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100-105页
年卷期:2017年第1期
主题词:法律;道德;张力;道德法律化;法律去道德化
摘要:从亚里士多德将道德作为法律的基础,到康德把法律作为道德之力有不逮的补充,体现出基
于城邦体的道德到基于个人意志的道德的转变,蕴含着法律去道德化和法律世俗化、法律科学化的内
在逻辑,功利主义法学、分析法学实现了法律的去道德化。在遭遇第二次世界大战挑战之后,虽然法律
的道德内涵重新被发掘出来或建构起来,但德性道德理论并未突破自身意志论的羁绊,现代西方法律与
道德作为两种不同的行为规范存在着紧张关系难以消除,以个人本位为预设的现代西方法哲学仍然面临
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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