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与对策(同名2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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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中央九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科教、文
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后,
“法律进社区”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得到广
泛开展。但对照“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
高,两个转变”的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以思明
区为例,社区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在思想认识上仍存在不少误区。
不少人认为法制宣传工作是软任务、搞
不搞无所谓,表现为“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
忙起来不要”。有的在指导思想上简单地认为学
法、知法就能依法办事,知识的普及重于观念的
树立。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对义务的宣传重
于对权利自由的传播,向老百姓灌输最多的是:
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法律意味着约束,
法律意味着义务。这种教育导致很多人认为自己
不过是义务主体,而非权利主体,其结果是消极
守法,对法制宣传教育自然就带着一种抵触心
理,法治教育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有的同志至
今还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司法行政内部的
一项业务工作,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
——走过场的形式重于实效的追求。
目前一些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仍停留在
出出墙报、板报、组织居民老组长读读报纸等,
形式与手段都落后于时代、社会对宣传教育工作
的要求。还有一些社区强调自己建立了多少宣传
栏、发放了多少宣传资料、建立了多少人的法律
志愿者队伍,但不具实效,社区志愿者队伍只是
居委会干部填在登记册上的名单,发挥的作用非
常有限。一些社区有“法制宣传就是搞活动”的
想法,片面追求表面的热闹,忽视了法制宣传教
育的实际效果。
——不了解社区众对法律的需求。
现今激励干部众学习掌握法律知识
的原动力,主要不在于行政的力量,而在于公民
对法律的需求,在于运用法律回答和解决身边的
法律问题。而我们的一些普法和宣传教育方式却
是就普法而普法、就教育而教育、就宣传而宣传,
忽视了多元化主体的要求,因不了解众关注什
么,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所在,众在法
律方面有什么困惑和疑难,在生产生活中需要什
么样的法律服务与帮助,在内容上没有针对性,
在方式方法上无法满足社区众的喜好,这势必
挫伤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
——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呈萎缩之势。
近年来,由于旧城改造、道路扩建、城市
规范化管理等原因,部分社区的法制宣传栏被拆
除,多数社区因受人力财力的限制,法制宣传栏
长期没有更新;受资金、场地的困扰,一些市民
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还是空中楼阁;
受硬件设备器材和人员素质条件的限制,无法充
分发挥现代化网络媒体在法制传播方面的作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采取以下对
策:
对策一:提高认识,树立普法新理念。
首先要树立社区普法、人人有责的观
念。即社区普法的主体是全体社区公民,而不是
司法行政机关在唱独角戏。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事业单位依法办事都是最
好的普法。普法的对象不仅仅是某一部分人,
而是全体公众。其次要树立权利和义务并重的理
念。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既要让众了解
承担法律义务的必要性,也让众懂得维护权利
的重要性。从过去义务本位的教育更多的转向权
利本位的宣传。应将社区普法教育的重点放在公
民权利观念的宣传教育,使民众既遵守法律,又
珍惜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将法律视为权利的渊
源,权利的护身符。再次要树立法律至尊,法律
至上的理念。如果法制教育能使社区居民认识法
的价值所在,使老百姓切实看到法给自身带来
“实惠”,人们就乐意接受,与此同时,还应注
重法的信仰的培养和教育。法的信仰是对法价值
的认同,是法治教育效果的体现。法律信仰教育
主要是对民众进行“法律至上”、“法律至
尊”、“法律至圣”的教育,努力培养民众尚法、
护法意识,使自觉接受并从内心敬重、信仰法律。
对策二、推陈出新,变更社区普法教育的形式与
手段。
法律能否飞入寻常百姓家,能否为社区
众所接受,法制宣传形式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特
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区众物质文化
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精神追求、文化品位、欣赏
能力、教育需求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适应这
一变化,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单纯说教的教育方
式,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工作思
路,根据不同普法对象人的特点,作到有的放
矢、区别对待,把普法教育与为民服务融为一体,
通过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交流与座谈等“互动
式”学习方式,让社区居民在参与法治实践中学
法,推动社区建设。采用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如通过收看涉法影视录像、广播节目,社区文化
广场、文艺演出等形式,让众在图文并茂、声
俱全、动静结合的立体型、多感官的具体法律
情境学法、悟法,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的熏陶。
对策三、满足众所需,确定社区普法教育的内
容。
即针对众关注什么、需要什么来普法,
选择与他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
切入点,为此,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
掌握社区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唯其如此,才
能满足社区众的愿望要求,使社区众对法律
有信赖感、亲近感,法制宣传教育才有实效性。
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所言“要增
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将法
律运用到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
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
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根
于实践的沃土中,生根、发芽、结果。”
对策四、加强建设,促进社区宣传阵地网络化。
为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扩大宣传覆盖
面,必须加大对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人、财、物的
投入,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使之形成网络。法制
宣传橱窗、板报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直观的特点,
是向广大众宣传法律、弘扬法制的传统阵地。
应结合我区旧城改造和规划建设,在人流量大的
繁华街区、重要路段和居民小区建立一批融实用
性和艺术性为一体的法制宣传橱窗,不断补充、
扩大法制宣传栏的分布点,同时应注意宣传内容
的可读性、针对性和趣味性,常换常新,以吸引
更多的人驻足观看。新闻传播工具、网络平台具
有传播迅速、信息量大,教育面广、见效快的特
点,能起到其它手段所不可比拟的作用。要结合
数字化小区智能型社区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的
广播、报纸、电视、互连网的作用,还应加快各
类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开展多层次的法制
教育和培训。
对策五、加强领导,完善社区普法组织保障体系。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
全社会的力量来完成。要从过去单靠司法行政机
关的纵向组织转向依靠社区内各单位各部门横
向联合协作上,争取驻区单位的重视与支持,善
于挖掘和利用驻区单位的组织优势,整合社区普
法资源。同时要建立合理化的工作格局,形成街
道社区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司法所负责指导、
协调,其他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居委会具体落实、
细化,其他社区成员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当前,
我区应加快街道司法所的建设步伐,以发挥街道
司法所在组织开展社区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同时加速启动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开展辖
区内律师所与所在地社区法律服务共建活动,为
社区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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