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学法律?律师?请上
如何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工程建筑施工周期长,工程资金量大。因此资金周转经常是工程建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
别是拖欠工程款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而拖欠工程款的直接受害者是作为社会弱势体的农
民工朋友。关注农民工工资,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正日渐得到国家的关注。那么应该如何来解
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呢?
一、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1.工程原因
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中,从政府审批到建设单位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
建设单位验收,构成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
拖欠。
(1)政府审批
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批,不仅包括建设项目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评估,而且
包括项目的投资能力的审核,如果对项目投资能力审查不严,就会造成投资不到位,造成拖
欠工程款的源头。在拖欠工程款的中,有85%以上源于资金先天不足或概算批准后追加项目
投资而形成的拖欠。
(2)建设单位
有的建设单位在资金不足、融资渠道还未落实的情况下,便盲目上马。有的建设单位甚
至先上马,后筹资。还有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后,随意增加预算,扩大工程规模和建设标
准。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存在“欠款出效益”的错误思想,不守信用,利用勘察、设计、施工
单位同业竞争激烈、僧多粥少、饥不择食的心理,搞带资承包,垫资施工,故意拖欠工程款,
甚至故意结算后不及时偿还欠款。
(3)施工单位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想学法律?律师?请上
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竞争激烈,有的单位饥不择食,只要能拿下项目,什么条件都答
应;有的甚至主动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大多数单位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信用风险意识,
在签订和执行合同中不善于应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少数单位执行合同不力,工
程质量不合格或延误工期,为建设单位到了拖欠的理由。
2.市场原因
(1)建筑市场的供过于求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涌入到建筑市场中来,加上
农村施工队伍的迅速发展,使本来就供过于求的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恶性竞争的现象也
是屡屡发生。业主与施工企业间已经失去了本应有的平等地位,一些业主往往在合同中附加
一些不平等条款。施工企业自是有苦说不出,就是东挪西借垫资承包也要做下去,因为没有
工程就没有盈利,企业也就无法生存下去。所以施工企业就会冒着极大的风险寻求企业的生
存之路,这就为以后的拖欠工程款埋下了隐患。
(2)政府投资建设过于盲目,不切实际
现在拖欠的1756亿元工程款当中,政府项目拖欠占了36.7%。政府拖欠的最主要的项目
一个是市政工程,拖欠款大概是265亿元;第二个是教育工程,这方面拖欠总额是155亿元;
第三个是交通工程,拖欠总额是122亿元。可见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现象已经十分严重,成
了我国工程拖欠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3)建筑企业法制观念薄弱,合同签订与管理存在问题一些建筑企业虽然知道拖欠款可
以靠法律来解决,但在实际遇到问题时并不愿意诉诸于法律,一是怕引起纠纷影响与业主的
关系及在其他业主心中的企业形象,二是打官司需要牵扯到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耗费时间比
较长,且即使胜诉也不一定能够顺利的执行。而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及其适应性不强也给一些
业主制造了钻空子的机会,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制造了困难。同时企业中负责签约的人
员大多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合同缺乏周密细致的考虑,仅仅以争得工程为目的,为以
后合同的实施埋下了隐患,也给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制造了困难。在合同管理的过程
中,一些企业并没有指派专人负责,以至于没有及时的发现业主的违约行为,也没有详细的
记录,也就失去了索取工程款时有力的书面证据。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想学法律?律师?请上
(4)信用体系不健全,诚信意识薄弱
信用是社会运行的基础,也是企业发展的最基本的要求,在建设领域里诚信经营更是显
得无比重要。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信用经济发展较晚,以信用关系为纽带的
工程担保制度还未形成,建筑企业缺乏基本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上国家的信用体
系还很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的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的
监督和控制,市场交易秩序混乱,“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风气在建设领域盛行,少数企
业甚至将拖欠工程款作为一种经营的手段,丢失诚信,弃合同于不顾,在拖欠之路上越走越
远。
二、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对策
1.行政措施
(1)资金审查
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投资能力的审查,严格执
行先落实资金,后上项目的原则,严格审查上报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资金不落实不审批,
对抽逃资金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审批后增加概算扩大工程规模的责令补充资金或停止扩大规
模。因主管部门审查不详,导致不良后果的,也要追究主管部门和主办人员的行政责任。
(2)项目审批
据报道,1998年在国家财政部门审核的23320个投资项目,审核投资资金额为759亿元,
核减不合理支出88亿元,审减率为11%。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一定要严格遵守审批、审核程序,并委托在关咨询公司进行评估、审计,然后按行
政程序审批,重大项目还可聘请国内外专家咨询。从而,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及其他问题。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本文发布于:2022-08-15 19:08: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7559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