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冲突问题解决的一般原则
法律冲突问题解决的一般原则
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由于多种原因,法律之间的冲突日益
严峻。法律冲突是一个比较古老的现象,人们对法律冲突的解决
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系统的理论,也形成了具体解决措施和方法,
本文就此讨论如下:
一是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新法出XX后,旧法由于种种原
因还存在,新旧法并行,但对同一个行为或者事项,规定的内容
不一样,有冲突,按照这个原则,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按新法
执行。
二是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如关于股份公司的股份募
集、股票发行和转让在公司法与证券法都有规定,有关上市公司
的股票发行、转让则应当以特别法办理。民法通则、合同法与劳
动合同法都有关于合同的规定,但劳动合同则应当按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执行。如质量法第七十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
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决定,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七
条、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或者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法律、
行政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这里也明确有关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机关,
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优先执行特别规定。行政强制法
第三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发生或者马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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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
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
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执行。
三是一个行为同时符合多个法律规范时重行为汲取轻行为
原则,即汲取原则和竞合从重原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后行为汲取前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是犯罪预备;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主动中止犯罪行为或者在实施犯
罪行为后结果发生前采取措施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
中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应当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一个罪犯完成了犯罪行为,构成了犯罪既遂,则
其预备行为等被后面的既遂行为汲取,只追究既遂行为的法律责
任。
在行政治理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后行为汲取前行为的情况。如
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为了实施在相同或者相
近似的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从其他生产者处购买注册
商标标识,并使用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产品上。假冒
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人购买商标标识的行为就是商标侵权预备
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产品或者予以销售,则实施了既遂行为,其预备行为被既遂行为
汲取,相关主管部门只需追究其既遂责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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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行为汲取轻行为。行为人实施某一行为符合多个法律
规范规定的行为构成要件,竞合了数个行为,则根据实
际情况,由一个重行为汲取轻行为,择一处理。如某人采取
在河道中投放剧毒农药甲胺磷的方式想非法捕捞野生鱼,导致该
河流中的鱼类大面积死亡,并致多人饮用河水后身体不适,住院
。该人的行为既违反了渔业法规定构成了非法捕渔行为,也
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符合非法捕捞罪、投毒罪的犯罪构成,触犯
了多个法律规范。而在所有的法律规定中,最严峻的违法行为是
投毒行为,司法机关应当以投毒罪追究其相关责任。
3、主行为汲取从行为。一个人为了实现其目的,有时要经
过一系列的活动。这些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均能保持其相对独立性。
如前面所说的后行为汲取前行为是一种情况,但有时一种主要行
为汲取其前后行为,构成一个行为综合体。如前面所说的假冒注
册商标的行为,不但要购买或者制作假冒商标标识,还必须在相
同或者相近的商品上使用,假冒注册商标一定是为了营利,所以
生产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一定有销售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上述
各个行为,则以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汲取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的行为。
四是互补原则,即对同一事项有多个部门或者有多种处理方
式,各部门依法以多种方式分别处理,最后形成完整的处理体系。
这种情况其实不存在法律冲突,但在一项工作只能由一个部门承
担、幸免政府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下成为大家推卸责任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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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假想冲突。解决假想冲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履
行好法定职责。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一个行为由一个部门依法实施多种处罚,如同时处以罚
款和营业执照。如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
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
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有违法所得
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峻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一个行为由多个部门分别依照法律规定按照职权分别实
施处罚,如对一个行为,分别由工商吊销营业执照,许可机关吊
销许可证或者处以等。又如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
;情节严峻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一)未
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
未按照规定设臵、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
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
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
臵,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臵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
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
由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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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当事人选择原则。在国际贸易中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可
以自由选择在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所适用的法律,即在法律冲突
中的准据法。在纠纷解决机制上当事人可以选择司
法途径解决,亦可以选择仲裁途径解决。在具体法律规范中
有冲突性规范或者选择性规范,法律授权当事人择一适用。如合
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
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法律冲突解决的基本方法
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由于多种原因,法律之间的冲突日益
严峻。法律冲突是一个比较古老的现象,人们对法律冲突的解决
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系统的理论,也形成了具体解决措施和方法。
一是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新法出XX后,旧法由于种种原
因还存在,新旧法并行,但对同一个行为或者事项,规定的内容
不一样,有冲突,按照这个原则,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按新法
执行。
二是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如关于股份公司的股份募
集、股票发行和转让在公司法与证券法都有规定,有关上市公司
的股票发行、转让则应当以特别法办理。民法通则、合同法与劳
动合同法。如质量法第七十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
政处罚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决定,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七条、
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
者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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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
政强制法第三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发
生或者马上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
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
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执行。
三是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多个法律规范时重行为汲取轻行
为原则,即汲取原则和竞合从重原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
面:
1、后行为汲取前行为;
2、重行为汲取轻行为;
3、一个行为由一个部门依法实施多种处罚,如同时处以罚
款和营业执照;
4、一个行为由多个部门分别依照法律规定按照职权分别实
施处罚,如对一个行为,分别由工商吊销营业执照,许可机关吊
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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