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含答案(1)

更新时间:2025-03-10 11:59:3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5日发
(作者:国家行政管理承担什么责任)

司法考试法律客观题复习卷(含答案分析)

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张某饲养的宠物狗走失,寻未果后在小区张贴悬赏启事,申明发现并送

还者,酬报1万元。同一小区9岁的小明发现宠物狗后主动归还,要求张某支

付1万元酬劳,但遇到拒绝。该事件中()

A.该悬赏启事是要约邀请B.小明有官僚求张某支付1万元酬劳

C.小明若接受1万元酬劳须经其父亲母亲追认D.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协作执行

原则

2.王云在一家棉纺织公司上班,2020年7月,因工伤与厂方达成和解协议,

厂方一次性赔偿给她6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①不论王云对该和解协议满意与否,她都一定恪守

②假如工厂不执行协议,王云能够依法申请调停、仲裁和诉讼

③王云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和解协议是两方在自发、同等基础上达成的,不拥有强迫执行力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依照被买妇女的意思,不阻挡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A.能够不予追查刑事责任B.能够从轻或减少处罚

C.应当不予追查刑事责任D.应当从轻或减少处罚

4.(单项选择)张三与李四签署了一个借钱合同,并请王五以其小轿车为李四建立

抵押权。在张三还清借钱以后,该抵押合同

A.消灭

B.仍存在

()。

C.仍有效劳

D.自始无效

5.在法律运转中,对“守纪”的理解不正确的选项是

1

()。

A.守纪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权益以及执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B.守纪是指依法执行法律义务,不包含依法享有并履行权益

C.守纪是严格做事的活动和状态

D.守纪的主体最为宽泛

6.单项选择题以下有关监督居住的表述,错误的选项是()。

A:监督居住应当在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执行;无固定住所的,能够在指定

的住所执行

B:监督居住一律不得在羁押场所、特意的办案场所执行

C:人民检察院对指定住所监督居住的决定和执行能否合法推行监察

D:监督居住的限期应当折抵刑期

7.以下哪一情况组成无权代理?()

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稿酬据为己有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供给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假冒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销售员谎称关某的街坊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8.单项选择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

()

A:表面联系

B:—般联系

C:惹起与被惹起的关系

D:广泛联系

9.某公司向规划局缴纳了必定花费后获取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允许

证。刘某的房子紧邻该允许规划用地,刘某以为建筑工程达成后将遮挡其房子

采光,向法院起诉恳求撤除该允许决定。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规划局发放允许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花费

B.因刘某不是该允许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察和决定发放允许证无需听取其

建议

2

C.因刘某不是该允许的相对人,不拥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还没有建设,刘某权益受入侵不拥有现实性,不拥有原告资格

10.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葛一案,甲不吃法院作出的一审讯决,以为分

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对于本案二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描

述,以下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

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

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

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

11.秦某带着8岁的儿子买肉时,与摊主发生争吵,既而互殴。秦某被摊主用

刀背打击造成面部骨折,脑体受损。如该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秦某的儿子属

于哪种诉讼参加人?()

A.被害人

B.证人

C.目睹人

D.既是被害人,又是证人

12.小叶15周岁,转让其发明专利获取转让费。其父叶某私自将一部分转让

费投资股市,因股市狂跌,损失沉重。此后,小叶在校与同学打闹,致使同学

受伤,其父将节余的转让花费作人身伤害赔偿。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①叶某应付私自使用小叶转让费的行为担当责任

②叶某对小叶的侵权行为应担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③未成年的小叶不享有专利权,该转让行为无效

④转让费所有权归小叶,但其父叶某可自行处罚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13.2020年3月,甲男与乙女登记成婚。同年12月,乙将婚前花销50万元购买

的房产卖出,赢利2万元。2021年1月,乙生下女儿丙。2月甲因工伤获取赔偿

20万元。4月,甲乙两方自发协议离婚,女儿丙归乙抚育。以下说法正确

3

的是()

①出卖房子赢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富②甲乙虽已离婚,丙仍旧享有对甲的遗产

继承权

③20万元工伤赔偿属于甲的个人财富④离婚后甲不用担当对女儿丙的抚育、

教育义务

A.①③B.②③C.①④D.②④

14.某煤气公司规定:凡安装热水器的用户,一定到其指定的公司购买热水

器,不然不予安装。该公司的行为()

①没有尊敬花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保护了国家、集体和花费者的利益

③保护了公司的信用和形象④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①③B.②③C.③④D.①④

15.我国刑法例定的完整刑事责任年纪是()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16.“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做,何以别乎?”成年

儿女对父亲母亲有奉养的义务。奉养父亲母亲,应当()

①经济上奉养父亲母亲②生活上照顾父亲母亲

④照顾父亲母亲的特别需求

C.①②③D.①②④

③精神上安慰父亲母亲

A.①②③④B.①③④

17.Y公司当前是中国最大的电脑软件供给商,享有

操作系统软件、MicrosoftOffice

MicrosoftWindows系列

系列软件等相应合法权益且均在保护限期

内。A公司与B公司签署合同,将此中20套系统软件销售给B公司。B公司收

到产品后,请Y公司进行了判定,发现B公司购买的系统软件是Y公司的盗版

产品。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①A公司入侵了Y公司的专利权②B公司有官僚求A公司担当侵权责任

4

③A公司入侵了Y公司的复制权④Y公司有官僚求A公司停止伤害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18.张一(20岁)与李四(14岁)走到光亮家门口,见光亮家门口卧着一条

花狗睡觉,张一对李四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花狗,看它有啥反响,李四照

办。花狗被打此后朝李四追去,李四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建国的身后,

花狗将建国咬伤。建国为此花去医疗费800元。对此花费应怎样担当()

A.主要由张一担当,李四的监护人担当适合部分

B.主要由李四的监护人担当,光亮担当适合部分

C.主要由光亮担当,李四的监护人担当适合部分

D.主要由李四的监护人担当,张一担当适合部分

19.某市交通执法人员对司机王某货运超载处以2万元。王某不服处罚,

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保持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某不服判决,上诉

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裁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在本案中()

①王某若不服一审讯决还能够提起行政复议

②一审法庭检查应付案件事实和凭证进行全面检查

③王某不服二审讯决的上诉限期为15日

④王某若不服二审讯决还能够申请再审

A.②③B.①④C.①③D.②④

20.李奶奶临终前留下遗言,将所有财富留给了向来奉养和照顾自己的女儿,

对于有奉养能力,却不尽奉养之责的儿子没有留下任何遗产。为此,儿子向法

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儿子的做法可否获取法院的支持()

A.能,法定继承优于遗言继承

B.能,他属于第一次序继承人

C.不可以,他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D.不可以,他只重申了自己的权益,没有执行应尽的义务

21.个体户甲因经营不善,欠贷款7000元,病逝后,留下一些杂货,价值约5000

元。甲有一个儿子乙。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5

①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5000元,不担当偿还贷款7000元的义务

②乙能够放弃继承权,不担当偿还贷款7000元的义务

③乙应当继承甲的遗产5000元,并偿还贷款7000元④乙

有权继承甲的遗产5000元,但应偿还贷款5000元

A.①②B.②④C.①③D.②③

22.甲区人民法院的陈法官经小学同学孙红介绍,将父亲母亲遗留的一架名贵钢琴

卖给孙红的同事陈强。此后,陈强因出国定居,便将该钢琴卖给音乐教师赵

爽,赵爽买到钢琴后,发现该钢琴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以陈强未讲明这一状况

为由,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排除该钢琴买卖合同,并将自己购

,并由与买钢琴的1万元归还自己。甲区人民法院确立由陈法官独立审理此案

陈强做了6年街坊的蔡敏担当书记员。就本案所波及的回避问题,以下说法正

确的是()

①陈法官应当回避,因为案件波及他的利害关系

②陈法官不该当回避,因为他已经将钢琴卖给陈强

③书记员蔡敏应当回避,因为他与陈强已经是6年的街坊

④证人孙红应当回避,因为他是本案被告陈强的同事

A.①②B.②③

D.③④C.①③

23.我公民法典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更改、停止民事法律关系的

意思表示一致的()

B.协议C.许诺D.法律行为A.事件

24.甲水产品养殖基地违犯规定,私自将电路改造,该市供电公司决定对其处罚,停

止供电,造成甲养殖水产品因缺氧大面积死亡,总损失500万元。对此()A.损失由

养殖基地自己担当,因为过失在先

B.损失由供电公司担当,因为没有提早通知甲

C.损失由两方担当,两方都有过失

D.以上都不是

6

25.俗语说:“成婚自发,离婚自由。”对这句话理解正确的选项是()

①成婚一定以男女两方完整自发为前提条件②只需男女两方完整自发即可结

为夫妇

③离婚是自己的事,想离就离④夫妇两方感情确已破碎,当事人有选择离婚的

自由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26.甲系某品牌汽车制造商,发现已投入流通的某款车型刹车系统存在技术缺

点,即经过媒体和销售商公布召回该款车进行技术办理的通知。乙购买该车,

看到通知后立刻驱车前去丙销售公司,途中因刹车系统失灵撞上大树,造成伤

害。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①乙有权恳求甲担当侵权责任

②乙有权恳求丙担当处罚性违约责任

③甲的责任是过失推定责任

④甲的责任是无过失责任

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27.村民甲批得一块宅基地,在此建筑了两间住宅和一间偏房。一年后,因要搬到

城里儿子家住,甲将此房转卖给了本村正要申请宅基地的村民乙。村民甲行

使的是()

B.乡村宅基地使用权

D.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

A.国有土地所有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

28.甲经过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因工作调换,急需处理该房产。

2020年11月5日,乙与甲经过磋商,以低于市场价签署购房协议。协议约

定,乙于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周内预交总房款的30%即可获得钥匙入住该房子,

同时商定在乙入住后第二天两方到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登记并补齐尾款。

11月

13日,甲在去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途中遭受车祸,不幸离世。对该事例的剖析

正确的选项是()①乙实质据有该房子,依

法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7

②贷款未还清以前,银行拥有该房子的用益物权

③因未达成过户登记,故乙未获得该房子所有权

④甲乙虽以低于市场价签署购房协议但仍切合同等自发原则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29.以下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A.省政协

B.市发改委

C.区人大常委会

D.村民委员会

30.在西藏旅行的朱某因钱包丢失向旅伴张某借了4000元钱,后因朱某去新疆旅

行中出现事故而逝世,张某遂拿着朱某的借条向朱某的儿子索债。对此纠葛,以下

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假如朱某的儿子年满18周岁,就一定替父偿还债务

B.假如朱某的儿子未满16周岁,就不必替父偿还债务

C.朱某的儿子具备完整行为能力后,一定担当连带责任

D.朱某的儿子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担当清账责任

31.依照我国宪法例定,以下组织设有人民调停委员会的是()

A.人民检察院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D.公安机关

32.民法之所以重申对民事权益的限制,是鉴于()

①民事主体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向实行某一行为的自由

②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要求

③公序良俗原则的要求

④公正原则的要求

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

8

D.①③④

33.父亲母亲对儿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育和教育义务。以下对于父亲母亲对儿女的教

义务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A.父亲母亲一定让儿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B.父亲母亲对儿女需要进行思想道德指导

C.教育是父亲母亲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赐予儿女必定的指导和帮助

D.父亲母亲只需在思想上赐予帮助,在学业上能够让儿女弃学务工

34.以下行为中,属于滥用民事权益的有()

①甲将自己荒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②乙拒绝接受丁馈馈送其一台洗衣机的行为

③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清晨,影响街坊歇息的行为

④丁在自己承包耕地上建筑墓地的行为

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

35.某房地产公司在其上公布广告,称该公司新开楼盘小区有标准篮球场

和室内游泳馆。杨某被广告吸引,与该公司签署购房合同,但在交房时发现该

小区没有篮球场和游泳馆。在两方磋商未果的状况下,杨某将该公司诉至法

院。在本案中()

①该公司没有恪守纪定的合同执行原则,应担当违约责任

②商业广告不属于要约,该公司不需要担当违约责任

③两方签署的合同不切合法定程序,无预期法律效劳

④该公司广告内容详细确立,应看作拥有法律效劳的要约

A.①②B.①④

D.③④C.②③

36.甲某以为乡公安员乙某做事不公,致其“坐班房”丢人,因此记恨在心。

某日酒后,老婆责备甲某是“班房坯”。甲某被激怒,转身操起一把长约1.2

米的钢叉,宣称要把乙某和乙某的女儿刺死。他携钢叉去乡里寻乙某未果,

便沿路到达供销社门市部随手拿走一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到达乙某女儿的

工作单位,宣称:交出乙某的女儿,与其余人没关!该单位的员工说乙某的女

9

儿不在。他不相信,到车间里寻也未到,被工厂保安控制住。甲的行为

()。

A:组成成心杀人罪(未遂)

B:组成成心杀人罪(预备)

C:组成成心杀人罪(中断)

D:不组成犯法

37.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以下案件,人民法院均应

指定担当法律救助义务的律师为其供给辩白()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许其余原由没有拜托辩白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而没有拜托辩白人的

③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拜托辩白人的

④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极刑而没有拜托辩白人的

A.①B.①②

D.①②③④C.①②③

38.张某与李某因承包鱼塘发生纠葛诉至法院。张某对法院一审讯决不服,他

能够()

A.上诉

B.经一审法院赞同后上诉

C.经诉讼代理人赞同后上诉

D.要求撤诉,改为仲裁

39.“杀鸡给猴看”表现了法的()作用。

A.法律的引导作用B.法律的评论作用

C.法律的展望作用D.法律的教育作用

40.孟先生与叶女士成婚前,贷款购买房产一套。婚后,孟先生向岳母霍某借钱

60万元并出具借条,许诺借钱用于还贷,但实质上是自行挥霍;房产证上加叶女士

名字的许诺也未兑现。后两方离婚,霍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孟先生偿还借钱及

利息。本案中()

10

①借钱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时期,属于共同债务

②借钱如只有孟先生的署名,属于个人债务③

借钱未用于夫妇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④借

钱若有夫妇两方的署名,属于共同债务

A.①②B.①③C.③④

【参照答案】

D.②④

一、选择题(40题,每题2.5分,共100分。)

1.B

【详解】

B:该事件中悬赏人应当坚持适合执行原则,所以小明有官僚求张某支付1万

元酬劳,B切合题意。

A:从我国法律看,该悬赏启事是邀约,是单边合同,而非要约邀请,A错误。

C:悬赏启事中重申发现并归还者支付1万元酬劳,所以小明若接受1万元酬

金须不经其父亲母亲追认,C错误。

D:张某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和适合执行的原则,不波及协作执行原

则,D错误。

故此题选B。

2.D

【详解】

②④:和解协议是两方在自发、同等基础上达成的,不拥有强迫执行力,劳动

者可能经过多种方式门路来维权,假如工厂不执行协议,王云能够依法申请调

解、仲裁和诉讼,②④切合题意。

①:和解协议只具备合同效劳,没有强迫执行的效劳,①错误。

③:王云在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前一定经过劳动争议仲裁,③错误。

故此题选D。

11

3.

B

《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少儿,对被买少儿没有凌虐行

为,不阻挡对其进行挽救的,能够从轻处罚;依照被买妇女的意向,不阻挡其

B。返回原居住地的,能够从轻或许减少处罚。故此题答案选

4.

A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余情况。

所以,在主债权消灭后,担保物权随之消灭。

5.

B守纪是法律实行的一项基本活动,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权益并履

行权益,二是依法担当义务并执行义务,二者亲密联系,不行切割,守纪是履

行法律义务和履行法律权益的有机一致。故B项错误。与法的实行中其余两种

形式,即司法和执法对比,守纪的主体拥有宽泛性,依照宪法的规定,在我

国,守纪的主体能够分为以下几类:(1)全部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

会集体、公司事业组织;(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3)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

B。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故此题正确答案为

【考点】法理学法的实行守纪

6.

D

参照D[分析]《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住所监督居住的限期应当折

抵刑期。被判处管束的,监督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

的,监督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可知,只有指定住所的监督居住的期

限才能折抵刑期。故此题应选D。

12

7.

D

无权代理是非鉴于代理权而以自己名义实行的旨在将成效归属于自己的代理。

选项A不组成。该项中的甲冒用乙的姓名,而非以乙的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其

实行民事行为并不是旨在将行为成效归属于乙,而是企图将稿酬据为己有,不

知足无权代理的条件。

选项B不组成。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公司的代理人,而是代表人。代理人与法

定代表人的地位不一样,法定代表人在代表法人时,自己的人品被法人汲取,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时,还是以自己的意思独立

实实行为,不过该行为的法律成效归属于自己。本项中,董事长的行为是代表

行为,而非代理行为,所以,也就无所谓无权代理的问题了。

选项C不组成。《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当

事人商定或许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自己亲身实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不

得代理。依据实践经验可知,求职面试行为属于一定由自己亲身实行的民事法

律行为,不得由代理人代理。所以,刘某假冒丁某参加求职面试的行为是违犯

法律严禁性规定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不属于能否有权代理的评论范围以

内。

选项D组成。第一,从“销售员谎称”信息中能够判断出关某没有获取李某的

受权,即没有代理权;其次,关某仅是代收保健品,属于以李某的名义实行的

行为。所以,组成无权代理。

8.

C

参照【答案】C。

9.

A

选项A正确。《行政允许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实行政允许和对

行政允许事项进行监察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花费。可是,法律、行政法例还有

13

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允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允许申请进行

审察时,发现行政允许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要利益的,应当见告该利害关系

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说和辩论。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

害关系人的建议。本案中,刘某是被允许地块的相邻权人,是该允许的利害关

系人。所以,规划局审察和决定发放允许证时应当听取其建议。

选项C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

其余与行政行为有益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余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据此

可知,刘某是与行政行为有益害关系的公民,拥有原告资格。

选项D错误。固然该建筑工程还没有建设,当前还未影响到刘某的利益,可是

该行政允许实行后将会给刘某的利益造成影响。所以,刘某依旧属于该行政允

许的利益有关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10.D

【详解】

D:上诉人是对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不服而提起上诉的主体,被提起上诉的人

则是被上诉人,一审中的原告为原审原告,D正确。

ABC:三项均为错误的理解,ABC清除。

故此题选D。

11.

B

选项A.D错误。被害人是指人身、财富或许其余权益遭到犯法行为直接伤害的

人。此题中,秦某儿子的人身、财富或许其余权益都没有遭到犯法行为的直接

伤害,不是被害人。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状况的人,都有作

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出缺点或许年幼,不可以鉴别是非、不可以正确表达的

人,不可以作证人。此题中,秦某的儿子目击了案件的所有过程,其已经

8岁,

固然年幼,但不是没法鉴别是非、不可以正确表达的人,所以能够作为证人。

14

选项C错误。目睹人不是诉讼参加人。

12.A

【详解】

①:我公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执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富

及其余合法权益,不得办理被监护人的财富。监护人依法执行监护的权,受法

律保护。监护人不执行监护职责或许伤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担当责

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富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①正确。

②:在被监护人的行为致人伤害时,由监护人对其行为担当民事责任,②正

确。

③:公民的发明创建,只需切合申请专利的条件,就能够申请专利,享有专利

权,③错误。

④:共同共有财富的处罚权属于全体共有人,处罚共同共有财富应获得全体共

有人的一致赞同,部分共有人无权私自处罚共同共有财富,④错误。

故此题选A。

13.B

【详解】

①:夫妇共同财富是指婚姻存续时期所得的财富。房子是甲婚前所买,出卖房

屋赢利的2万元不属于共同财富,应属甲的个人财富,①错误。

②:《婚姻法》规定,父亲母亲与儿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亲母亲离婚而除去。离婚

后,儿女不论由父或母直接抚育,还是父亲母亲两方的儿女。所以,离婚后丙仍旧

享有对甲的遗产继承权。②正确。

③:一方因身体遇到伤害获取的医疗费只归一方所有,甲工伤获取的赔偿金20

万元属于甲的个人财富,③正确。

④:离婚后,儿女不论由父或母直接抚育,还是父亲母亲两方的儿女,所以甲仍旧

要担当对女儿丙的抚育、教育义务,④错误。

故此题选B。

14.D

15

【详解】

①④:花费者有自主选择权,能够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该煤气公司

的行为入侵了花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同时,该煤气公司的行为也属于限制竞争

或垄断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①④正确。

②:该公司的行为其实不会保护国家、集体和花费者的利益,②错误。

③:该公司的行为不但不会保护公司的信用和形象,反而必定程度上会伤害企

业的信用和形象,③清除。

故此题选D。

15.

B

【答案】B。

16.A

【详解】

①②③④:成年儿女对父亲母亲有奉养的义务,奉养父亲母亲,应当经济上奉养父亲

母亲、

生活上照顾父亲母亲、精神上安慰父亲母亲,照顾父亲母亲的特别需求,①②③④正

确。

故此题选A。

17.D

【详解】

①:A公司入侵了Y公司的复制权,不是专利权,①说法错误。

②:A公司入侵的是Y公司的合法权益,所以Y公司有官僚求A公司担当侵权

责任,②说法错误。

③④:中国著作权法例定的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

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许多份的权益,可见,A公司盗版Y公司的产品的

行为入侵了Y公司的复制权。针对A公司入侵Y公司的合法权益的行为,Y公

司有官僚求A公司停止伤害,③④说法正确。

故此题选D。

18.A

16

【详解】

ABD:完整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由自己担当侵权责任,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由监护人担当侵权责任,教

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行侵权行为的,应当担当

侵权责任,本案中,张一属于完整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四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本案主要由张一担当,李四的监护人担当适合部分,A切合题意,BD错

误。

C:光亮无过失,不担当侵权责任,C错误。

故此题选A。

19.D

【详解】

①④:某市交通执法人员对司机王某货运超载处以2万元,王某不服判

决,上诉至中级法院,王某若不服二审讯决还能够申请再审,故①不选④正

确。

②:针对该案件一审法庭检查应付案件事实和凭证进行全面检查,故②正确。

③:二审讯决是终审制,二审判决后王某不可以够再上诉,故③不选。

故此题选D。

20.D

【详解】

D:在该事例中,李奶奶的儿子对李奶奶没有尽到奉养的义务,所以,他的请

求不可以获取法院的支持,因为他只重申了自己的权益,没有执行应尽的义务,

所以D切合题意。

AB:这两项均以为能够获取法院的支持是错误的,清除AB。

C:他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别的,遗言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他虽属于第一

次序继承人,但要依照遗言继承,C清除。

故此题选D。

21.B

17

【详解】

①③: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人接受遗产继承,应当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遗产

债务。①③错误。

②④: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也能够放弃继承遗产。假如放弃继

承,能够不担当遗产债务;假如接受继承,则应当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遗产

债务。②④正确。

故此题选B。

22.C

【详解】

①③:本案中陈法官将钢琴卖给了陈强,陈强又将钢琴卖给了赵爽。案件波及

到陈法官的利害关系,所以陈法官应当回避;书记员蔡敏与陈强已经是6年的

街坊,有人情关系所以应当回避,①③切合题意。

②:因为案件波及陈法官的利害关系,所以他应当回避,②错误。

④:作为证人的孙红不该当回避,④错误。

故此题选C。

23.B

【详解】

B:事件是一种客观事实,合同是一种协议,许诺是单方意思,法律行为是行为而

非意思表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更改、停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

一致的协议,故B当选。

ACD:选项ACD均与题意不符,不选。

故此题选B。

24.B

【详解】

民法典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备计划检修、暂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许用电人违

法用电等原由,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预先通知用电人。

A:损失由养殖基地自己担当,不切合民法典规定,A说法错误。

18

B:本案中供电公司没有实时通知甲养殖基地,违犯合同,损失应由供电人承

担,B说法正确。

C:损失由两方担当,不切合民法典规定,C说法错误。

D:B选项说法正确,D说法错误。

故此题选B。

25.B

【详解】

①②:成婚需要具备必定的条件,此中之一就是男女两方完整自发,而不是

“只需男女两方完整自发即可结为夫妇”,①正确,②错误。

③④:每一个人都应当对家庭负责,不可以想离就离,可是假如夫妇两方感情确已

破碎,当事人有选择离婚的自由,③错误,④正确。

故此题选B。

26.C

【详解】

①:甲制造的汽车存在质量缺点给乙造成伤害,甲应当担当侵权责任,①正

确。

②:甲发现产品存在技术缺点进行召回,丙实时公布了通知,不担当处罚性违

约责任,②错误。

③:产品缺点致人伤害属于无过失责任而非过失推定责任,③错误。

④:产品缺点致人伤害属于无过失责任,④正确。

故此题选C。

27.B

【详解】

B:宅基地使用权是指乡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筑住宅及其余附着物的

权益,村民甲将此房转卖给乙,属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B正确。

ACD:不切合题意,ACD清除。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B。

19

28.D

【详解】

①:不动产的获得一定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获得所有权,甲乙未办

理过户登记,所以乙不拥有房子的所有权,故①不选。

②:在贷款未还清以前,该房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归甲所有,故②不选。

③④:资猜中,乙与甲经过磋商,以低于市场价签署购房协议,但甲未办理过

户登记过世,故乙未获得该房子所有权,但甲乙虽以低于市场价签署购房协议

但仍切合同等自发原则,故③④正确。

故此题选D。

29.

B区人大常委会属于国家权益机关;各级政协是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主要形

式,不是行政机关;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民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

行政机关。所以此题应当选择B。

【考点】行政机关

30.D

【详解】

ABC:依题意知,在本事例中,4000元是朱某未偿还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

作为朱某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担当清账责任。所以,ABC表述有

误,不选。

D:依题意知,在本事例中,4000元是朱某未偿还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作

为朱某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担当清账责任。D正确。

故此题选D。

31.C

【详解】

A: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民间

纠葛,A不切合题意。

B: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民间

20

纠葛,而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清除。

C:宪法例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民间纠葛,C切合

题意。

D: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民间

纠葛,而不是公安机关,D清除。

故此题选C。

【点睛】

32.C

【详解】

②③④:滥用民事权益必定会伤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

益,公序良俗自己是对自发原则的限制,公正原则就是合理确立民事主体的权

利与义务,②③④切合题意。

①:该项是对民事权益保护的依照,①不切合题意。

故此题选C。

【点睛】

33.D

【详解】

D:对儿女只抚育不教育,让适龄儿女弃学从商或务工务农的做法是违犯我国

义务教育法的,D错误但切合试题要求。

ABC:我国义务教育法例定父亲母亲一定让儿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父亲母亲对儿女

要进行思想道德指导、教育是父亲母亲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赐予儿女必定的指

导和帮助,ABC正确但不切合试题要求。

故此题选D。

34.C

【详解】

①③④:这三项都是权益滥用的表现,①③④切合题意。

②:拒绝接受他人的馈送,没有入侵他人权益,不属于权益滥用,②不切合题

21

意。

故此题选C。

【点睛】

35.B

【详解】

①④:该房地产公司公布的广告详细确立,切合要约的条件,应当被看作要约

人向受要约人杨某发出的要约,属于合同条款,杨某与该公司签署购房买卖合

同建立并拥有法律效劳,该公司组成实质违约,应担当违约责任,①④正确。

②:本案中,商业广告属于要约,该公司未按执行原则履约,需担当违约责

任,②错误。

③:两方签署的合同切合法定程序,并且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望,保护

稳固的交易次序,奏效的要约拥有法律拘束力,③错误。

故此题选B

36.

B

预备、未遂的差别重点在于能否着手推行犯法,可是着手推行犯法的判断需要

因罪而异,需要详细问题详细剖析。本案属于预备犯,杀人行为的着手是开始

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不一样的方式的着手的点是不一样的,在刀杀、

杀、棍杀的时候最少要等到行为人看到被害人,举起武器要打、要杀才能以为

是着手,不言而喻在本案中行为人连被害人的影子也没有见到,自然不可以以

为是着手。因为行为人没有到被害人并且被其余人拿下,属于意志之外的原

由,所以是预备犯。这就是未遂与预备的差别。常有的未遂与预备的差别除了

杀人问题之外还有打劫。如:一个人打出租车到某地去,结果惹起司机的思

疑,直接把车开到了公安局去了,这类状况属于预备犯,因为打劫的着手是为

了获取财物,开始使用暴力威迫行为。在这个案件中行为人因为意志之外的原

由来不及实行,所以是预备犯。

37.D

22

【详解】

①②③④: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

济困难或许其余原由没有拜托辩白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许未成年人而

没有拜托辩白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极刑而没有拜托辩白人的,人民法院均

应指定担当法律救助义务的律师为其供给辩白。故①②③④均正确。

故此题选D。

38.A

【详解】

A:当事人和其余有关诉讼主体假如不服一审讯决或裁定,能够在规按限期内

上诉,A项正确。

BC:当事人有独立的上诉权,不必经法院或其余人赞同,故清除B、C两项。

D:张某与李某因承包鱼塘发生纠葛诉至法院,不可以要求撤诉,故D不选。

故此题选A。

39.

D法的引导作用的对象是自己,法的评论作用的对象是他人,法的展望作用的

对象是对方,教育作用的对象是大家。在此题中杀鸡给猴看的对象是不特定的

主体也就是大家,所以应当选择法的教育作用。故此题答案选D。

【考点】法的作用教育作用

40.C

【详解】

①③:夫妇共同债务是指为知足夫妇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状况下,

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产生的债务为夫妇共同债务,但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

外,还有商定的除外。本案中,固然该借钱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时期,但涉案

借钱明确商定系偿还一方名下房产贷款,并不是用于家庭平时生活,且实质自行

挥霍,故该债务不属于夫妇共同债务,①错误,③正确。

②:借钱虽只有孟先生的署名,也要考虑能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②错误。

④:借钱若有夫妇两方的署名,则表示该借钱是夫妇两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属

23

于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此题选C。

【点睛】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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