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论文
篇一:【劳动合同法论文】
石河子大学
《经济法》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
浅议《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姓
学名号周志荣20XX517347
物流管理20XX(1)班
马永辉
《经济法》
20XX年06月
专业、班级指课导程老名师称
1
浅议《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摘要]《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对我国就业市场的一
种规范调解,也必然会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一些影响。从长期
来看,它的实施将为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能更切实
有效的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但在短期内,将加大大学生
求职的难度。所以,大学生有必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制定
自己的求职策略。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影响
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内容牵涉到所
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
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各界高度关
注并有不同的解读。对于即将踏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
很多人并不了解新《劳动合同法》,或很少有精力关注新法
会对自己的就业产生哪些影响。
与此同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XX年
大学生毕业人数达610万。20XX年是559万,就业率只有
70%多,加上往年毕业而未能就业的高校生,大学生就业生
高达1000万人,这个数字并没有包括就业后又离职没有
到合适工作的大学生。为什么这么多的大学生不到工作?
劳动合同法实行究竟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有没有影响?就此
问题我们进行初步探讨。
一、《劳动合同法》中对大学生就业的一些有影响的规
定
首先,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分析,劳动合同法有三条对大
学生就业影响最大
1、企业无责赔偿。新劳动合同法规
2、企业违约与员工违约不对等。企业违约辞退员工支
付每年一个月的违约金。员工违约什么时候走都可以,不要
支付一分钱,不要负任何责任(包括员工有过错,企业无证
据)。
3、长期合同。过去企业是一年,三年,五年,现在是三
年,六年,无固定期。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要求企业长期
用工,企业内部竞争减弱,出的少自然入的少,企业招聘更
加谨慎。
二、大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与了解
《劳动合同法》里与毕业生紧密相关的内容主要表现在
劳动合同的订立、社2
会保险的购买、试用期的规定与工资、劳务派遣等。大
学生对于《劳动合同法》至少应该要有个大体的了解,对某
些条款应该有清晰的理解,这既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大学
生就业的必修课。根据在网上对《劳动合同法》施行的调查
结果表明,参加调查的114名学生中对新法相当了解的占%;
比较了解的占%,不太了解的占%;完全不知道新法施行的
占%。认为新法有利于保障大学毕业生权益的占%;认为新
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剧就业竞争和就业压力的占%;相信该
法的实施执行力度的占%,对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持观望态
度的占%。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应该组织学生加强对
《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讨论,认清新法施行对大学毕业生
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新的保障及约束,以更好地遵守法律,
并在必要的时候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给大学生就业带来的积极影
响
1、限制利用试用期将毕业生作为廉价劳动力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有关试用期的条款:劳动合
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
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
月,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过去很多企业存在滥用试用期的问题,有很多企业利用
试用期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开始许诺干得好就录用,
但干了一段后一个人都不留。这种做法在今后都是违法的。
《新劳动合同法》也会改变以往一些企业采取的“大量招聘,
大量淘汰”的策略,他们对xx经过试用期内的考察之后,
再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往绝大多数的企业
都采取这种人才选拔方式,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
方式将被改变。
2、毕业大学生享有对用人单位的知情权
毕业生在求职时往往会问及招聘单位的一些情况,有些
用人单位总是以“等你到了我们公司就会知道"或者以属于
企业的秘密为借口拒绝回答。这将导致大学生对用人单位的
一些基本信息无法了解,在劳动关系中就处于弱势地位。所
以加强对劳动者知情权的保护是平衡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
方面。《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
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生产状
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3
况等等。如果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
下,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
动报酬”。如果因为用人单位而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
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由于劳动合同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允许收取押金,扣押证件
用人单位在招聘或录用过程中,少数为了谋取钱财,利
用招聘途径,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
等,获取不当利益。一些毕业生参加面试的过程中,用人单
位告知其要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培训费自付。
但是,当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往往以条件不符、考试不合
格等借口拒绝录用。有些用人单位虽然录用毕业生,但是必
须缴纳押金和扣押毕业证件,许多毕业生为了得到这份工
作,只好无奈地接受。因此《劳动合同法》对这些问题有了
新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
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
劳动者收取财物。同时,该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扣
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
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以
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
的标准处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四、《劳动合同法》给大学生就业带来的新挑战
相关调查显示,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比过去更加谨慎,
有人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施行造成的。持这种观点的
人推测,《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用人成本,企业可能
会减少招聘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生而转向青睐有工作经验
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求职者,或者在内部“挖潜”,使得大学
生的求职路更加狭窄。具体影响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可能进一步挤压大学生就业市场
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中国
社科院发布的《20XX年经济蓝皮书》指出,20O7年,全国
近500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仍然有100万高校毕业生没有
到工作。蓝皮书认为,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
供给依然大于需求。值得关注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
后可能会使大学生就业4
形势更加严峻。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是
通过限制用人单位的行为,提高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成本来
实现的,比如以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也就
是承认原来就存在的劳动关系,而现在却面临两倍工资乃至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惩罚。企业的用人成本增加了,压缩员工
规模成为许多企业的自然选择,去年发生的以华为“辞职门”
事件为代表的多起围绕《劳动合同法》展开的劳资纠纷便体
现出企业以裁员应对新法的冲动。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将更
加偏爱有工作经验的劳动者,而大学毕业生的特点是首次就
业,缺乏就业经验,因此《劳动合同法》可能会对部分实践
经验欠缺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带来一定障碍。
二、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同样负有告知义务
在实践中,有的毕业生为了求得满意的工作,伪造学历
学位,各种等级等证书,编造虚假经历。这些都是不诚信不
道德的行为,同时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
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
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如同求职者需
要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一样,用人单位招聘时也需要了
解毕业生的一些基本情况,如学历学位、社会实践经历等,
毕业生都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故意隐瞒了自己的真实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也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金。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的欺诈行为遭受了损失可以要
求劳动者予以赔偿。
需要指出的是,毕业生对用人单位负有告知义务的仅仅
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从事的工作不直
接相关的其他情况,如是否正在恋爱,是否是乙肝表面抗原
携带者(餐饮等法定特殊岗位除外)等,均属个人隐私,毕
业生有权拒绝回答。
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
足20人但是占企业职工总人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
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
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
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
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员的;(4)其5
篇二:《劳动合同法》论文
20XX年10月18日
学习《劳动合同法》心得
【摘要】: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劳工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对调整劳资之间
的关系、以及定位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八周的学习对
于《劳动合同法》的认知与了解。
【关键字】: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章制度、
劳动者
一、引言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
于弱势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
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
作出让步。1994年7月5,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劳动法》,
1995年1月1生效实施。当时,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
经济过度时期,劳动关系初步出现紧张状况。但是,经过十
多年的经济发展,我国劳动关系状况也发生了很大改变。《劳
动合同法》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6月
颁布,20XX年1月1日即将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劳动合
同制度已纳入规范、依法调整的法制轨道。20XX年9月份,
省局组织全省各市级局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由省劳动和社
会保障厅举办的《劳动1
合同法》理解与运用培训班,此次系统的学习使我对该
法有了全新的认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比,《劳
动合同法》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是根据我
国的具体国情确定出台的,完全符合中国现状,有利于保障
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保持社会劳动关
系的稳定、发展,最终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现结合《劳动合
同法》的学习收获具体谈谈我的理解和体会。
二、正文
经过八周的系统学习,我们小组三个人对于《劳动合同
法》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二方面是我们对于学习《劳动
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Ⅰ、《劳动合同法》对于调整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鉴于在中国,劳动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缘故,国家为
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制定了《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一条就说:“为
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
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稳定的劳动关系,
制定本法”。明确了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其中尤为重要的
2
就是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合法的三
个原则就是:1、主体要合法。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3、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说: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应在自用工起一个
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和劳动者之
间关系的新调整,主要体现在强调合法原则、强调用人单位
建章立制、强调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合
同法》强调合法原则。《劳动合同法》将合法原则作为订立
劳动合同首先要遵循的原则。二是《劳动合同法》强调用人
单位要建章立制。用人单位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法律义
务,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达到:内容合法、程序民主和公开、
公示三个要件。三是《劳动合同法》强调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Ⅱ、《劳动合同法》对于大学生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对于大学生的影响有几个方面:1、《劳
动合同法》为大学生就业带来的好处。2、《劳动合同法》
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挑战。
1、《劳动合同法》为大学生就业带来的好处
ⅰ、试用期不再成为“廉价期”。试用期的长度与劳动
合同的期限对应,合同期限越短,试用期越短。《劳动合同
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3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
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同或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规定试用期”。劳
动合同法为试用期工作确立了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法》第
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
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
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ⅱ、“先就业,再择业”的条件更加有利
对于大学生“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尽管还受到一
些争议,但对于作为人的毕业生个体的幸福和作为生产要素
的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而言,这样的观念显然是积极而正义
的,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而且《劳动合同法》颁布显然
也表达了立法者对这种就业观的肯定和鼓励。
2、《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挑战。《劳动
合同法》可能进一步挤压大学生就业市场
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中国
社科院发布的《20XX年经济蓝皮书》指出,20XX年,全国
近500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仍然有100万高校毕业生没有
到工作。蓝皮书认为,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上劳动量的
供给仍然大于供求。值得关注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
后可能会使大学生就业形式更加严峻。
4
篇三:《劳动合同法》论文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
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存在这样那样
的问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作出让步。1994
年7月5,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劳动法》,1995年1月1
生效实施。当时,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
劳动关系初步出现紧张状况。但是,经过十多年的经济发展,
我国劳动关系状况也发生了很大改变。《劳动合同法》正是
在这样的形势下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
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6月颁布,20XX年1月
1日即将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已纳入规范、
依法调整的法制轨道。20XX年9月份,省局组织全省各市级
局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劳动
合同法》理解与运用培训班,此次系统的学习使我对该法有
了全新的认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比,《劳动
合同法》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是根据我国
的具体国情确定出台的,完全符合中国现状,有利于保障劳
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保持社会劳动关系
的稳定、发展,最终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现结合《劳动合同
法》的学习收获具体谈谈我的理解和体会。
二、正文
经过八周的系统学习,我们小组三个人对于《劳动合同
法》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二方面是我们对于学习《劳动
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Ⅰ、《劳动合同法》对于调整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鉴于在中国,劳动者一直处于弱势地
位的缘故,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制定了《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等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
第一条就说:“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确劳动合同双方当
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
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明确了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
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
要合法的三个原则就是:1、主体要合法。2、劳动合同内容
合法。3、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
条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应在自
用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
和劳动者之间关系的新调整,主要体现在强调合法原则、强
调用人单位建章立制、强调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三个方面。一
是《劳动合同法》强调合法原则。《劳动合同法》将合法原
则作为订立劳动合同首先要遵循的原则。二是《劳动合同法》
强调用人单位要建章立制。用人单位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
法律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达到:内容合法、程序民主和
公开、公示三个要件。三是《劳动合同法》强调全面履行劳
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Ⅱ、《劳动合同法》对于大学生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对于大学生的影响有几个方面:1、《劳
动合同法》为大学生就业带来的好处。2、《劳动合同法》
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挑战。
1、《劳动合同法》为大学生就业带来的好处
ⅰ、试用期不再成为“廉价期”。试用期的长度与劳动
合同的期限对应,合同期限越短,试用期越短。《劳动合同
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
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
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
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规定试用期”。劳动
合同法为试用期工作确立了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
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
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能
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ⅱ、“先就业,再择业”的条件更加有利
对于大学生“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尽管还受到一
些争议,但对于作为人的毕业生个体的幸福和作为生产要素
的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而言,这样的观念显然是积极而正义
的,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而且《劳动合同法》颁布显然
也表达了立法者对这种就业观的肯定和鼓励。
2、《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挑战。
《劳动合同法》可能进一步挤压大学生就业市场
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中国
社科院发布的《20XX年经济蓝皮书》指出,20XX年,全国
近500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仍然有100万高校毕业生没有
到工作。蓝皮书认为,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上劳动量的
供给仍然大于供求。值得关注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
后可能会使大学生就业形式更加严峻。
Ⅲ、《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沟通能力的要求高
在劳动关系过程中,沟通与协商能够最大限度地预防劳
动争议,是劳动争议处理中成本最低却最为有效地维持劳动
关系的连续性的手段,也是建立有序的劳动关系的重要
手段。《劳动合同法》非常重视沟通协商机制的建设,不仅
把“协商一致”作为订立、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在解雇限
制、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中均“强制”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进行沟通协商。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
制定、修改或决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
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如果在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职
工认为不是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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