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解]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
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并在本单位实施的书面的劳动规范.
随着《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的正式实施,该法的第四条将规章制度的制定权
和修改权授予单位和员工平等协商。面临这一变化,企业应该积极应对,努力完善其规章制
度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这是企业岗位管理、工作流程规范的实施基础,也是完成企业生产
任务的基本保证,更是企业平稳、流畅、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因此,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的风险是当下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程序的缺失导致所制定的制度没有法律效力
某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连续旷工7天,视为自动离职。"令狐因山区老家的爷爷病
逝所请的事假已经用完,由于山区没有信号,其不能及时电话续请假期.其办完丧事回到单
位,却得知自己因连续旷工7天以上被除名了。
令狐感到十分的委屈,因为公司的这项制度从来没有公布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
后认为,该公司的此项规定没有公布过。因此不具有效力,对令狐的除名不合法。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
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所以,此规定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的三个标准,即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
示.另外,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
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且不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相冲突,才可以在劳动仲裁和司法
审判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否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将不予适用。
2、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若违反法律、法规,将承担不利于企业的法律
责任
现实中,很多企业滥用规章制度的制定权,想当然的限制劳动者的权利。比如,“本公
司的员工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不准上班期间上厕所”。显然上述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基
本权利,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
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因此,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仔细研究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有无违反法律、
法规的情形,否则将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若违反法律、法规,势必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某IT企业的员工小邹因为盲肠炎请了一周的病假,公司发放工资时,其发现病假7天
的工资却按照缺勤全部扣除了,问会计为什么,会计说,这是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内容,小邹
一怒之下辞职走人。
该企业的这项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职工患病或
非因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小邹的做法没有什么不当。
因此,企业要想平稳、高效的发展,必须稳定自己的员工、留住人才,这就需要企业在制定
规章制度时,不能违反法律任意侵犯员工的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针对上述法律风险,提出以下一些应对措施:
1、全面修订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在2008年已陆续实
施,因此,我们必须全面修订公司的规章制度,在最新的劳动法律的框架下制订出符合本公司
利益的规章制度。我们要对违反劳动法律的条款要全部进行修订,如果公司现在还在使用老
版本的规章制度,将给用人单位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
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
补偿,这和以往的法律相比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求严格了许多。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要履行法定程序.流程为:职工代表大
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因
此,考虑组建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书
面证据。
2、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
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可直接决定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胜败,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
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
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企业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员
工的违纪行为本已经达到了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是员工称不知道有这个
制度,公司也无法证明曾向员工公示的证据,最终导致案件败诉.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才更有
利于今后在仲裁庭或法庭举证?
规章制度有效的公示方法:1、员工手册发放(要有员工签领确认);2、内部培训法(注
意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3、考试法(开卷
或闭卷);4、劳动合同约定法;5、传阅法;6、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7、意见征询法;我
们建议采用员工手册发放签收的公示方法,这最有效.尽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1、网站公布
(举证困难);2、告知(举证困难);3、公告栏,宣传栏张贴(举证困难)。
本文发布于:2022-08-15 14:20: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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