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
置管理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
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字【2008】
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
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
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
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司法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位工作要
求制定竞聘条件,岗位设置须众公认,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
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实施竞聘上
岗、按岗聘用。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
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四、已核准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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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经市政府
人事部门核准,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1、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9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专业
技术岗位7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8%。
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律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7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2、《岗位核准表》(人事部门已审核)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
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管理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
五、六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此外,各等
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4)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5)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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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的人员,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在
十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四年以上人员,具备九级职员岗位任
职条件。
(6)十级职员岗位,须中专和大专毕业见习期满。
单位还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各职员岗位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
岗位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级、六级、七级岗
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
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
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
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
量控制和管理。一级岗位设置的具体条件和审批程序按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一般不实行
兼职。其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
3
头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3)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
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省人事厅核准。
设置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数量应
相应减少。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具体任职条件由各行
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市)在省、市规定的各岗位等级基本任
职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
水平和单位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制定后经政府人事部门
审核同意后实施。
3、技术工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是:
(1)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工
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技师等级考评;
(2)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
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等级考评;
(3)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
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
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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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是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
是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
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6)普通工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普通工岗
位。
单位还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增设岗位条件。
4、岗位转换
因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
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换聘用的需符合新聘岗位基本条件。
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首次聘用
到管理岗位时,要符合聘用岗位的相应条件,一般聘用到九级
以下职员岗位。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专
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本岗位的最低等级。
六、各岗位说明书
按一岗一书制定规范的具体岗位说明书
七、竞争上岗办法
制定竞争上岗办法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国人部发
[2003]61号及我市《实施意见》为依据,在内容上应包括以下
7个方面:
(1)岗位设置具体情况
(2)聘用岗位等级及条件(空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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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情况(见待聘人员花
名册)
(4)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考试、考核等办法)
(5)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聚及时间要求
①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
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②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③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
条件进行审核。
④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⑤开展竞争上岗(组织竞岗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
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竞岗情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
出拟聘人员名单。
⑥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⑦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名单、岗位名称与等级)。
⑧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⑨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
合同。
(6)聘期及聘用合同的签订
(7)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作出具体工作计划安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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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清晰、安排合理,责任明确,标准具体。
八、组织领导
1、聘用工作组织成员情况;
2、具体职责情况。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精神,实施工作小组由单位人
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
加。在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工作职责:
1、制订实施方案。实施工作小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
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将方案提交单位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
大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
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
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九、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
1、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
(1)进行岗位设置相关材料的学习;
(2)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进行公示,征求职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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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方案;
(4)将方案上报区人事部门审核;
(5)职工申请上岗,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6)局岗位设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按岗位条件和竞件对应
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7)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8)通过全局干部职工评分,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9)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
(10)公示拟聘人员情况(名单、岗位名称、与等级);
(11)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12)聘用单位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用合同。
2、完成时间:计划在2021年7月底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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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5 12:50: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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