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职人员攻.法律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细则
为确保我院2014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在
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
况,现就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校内复试点:2015年1月6日上午8:30
佛山复试点:2015年1月11日上午9:00
二、复试分数线的划定
2014年在职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75分,英语≥45分,按1:1.2的比例进
行复试。
三、复试考生名单(共87人)
1、校内复试点:(30人)
张蓓蓓冯建广吴亚东潘秋任郑淇匀李希邓佳琪黎方舟
杨晓瑨熊芳高曼珠闵芮胡纯赵丁邓少杰王婷
陈思尧邱利军吕施民郭妙欣王有志朱磊郑钟臧申秋
李彬潘晓霞王月郑欣王芳芳刘苗苗
2、佛山复试点(57人)
1
辜原梁小燕黄婉君宁瑞红余秀芳熊飞叶丽莉林嘉欣
李顺兴钱敏华吴嘉丽劳楚文冼嘉敏周子茹尹祎马宏声
蔡德龙李海龙赵铁岭胡翠筠宋维杰王萌卓斌汉庹鹏
李婵娟陈默李嘉韵阮丽云吴思萌陆志珊欧阳佩仪林隆才
伍艳莹郑泽坚陈仕雄谭莹杨烽李正海仇健鸣蔡少娜
邬玲燕陈计准陈玉明辛妙甜邹立本伍彦霖黄泽欣朱翠香
赵妍妍陈岳彪刘湘莫武苏晓燕黄亮李俊军王小辉
邓玉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须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全国联考的准考证件和有效身份证件
2、本科毕业证(有学位证的也请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
请考生特别注意:报名资格审查表的考生照片上和单位审查意见栏中均必须加盖本单
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中公检法单位的考生还必须在单位审查意见栏加盖本系统省级主管部
门公章。请各位考生在复试前抓紧办理并按时提交,逾期不候,因此而影响录取的,责任
自负。
2
4、教育部学信网()和学位网
(/rz/)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无学位者只需提交
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5、持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二)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含电子档案)等材料,或不能提供
合格资格审查材料的,均属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在录取前发现,学校不予录取,责任
由考生自负;上述行为在录取后学位申请前发现,学校取消录取,其录取通知书无效
并予以没收,同时,其所修课程学分无效、所交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学位申
请资格;上述行为在授予学位后发现,按照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予以撤销学位。学校将
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违规及处理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五、复试具体安排
校内教学点复试安排:
2015年1月6日上午8:30-9:00,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地点:法学院115
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上午9:00-12:00,分小组复试(专业面试)
2015年1月6日下午14:00-16:30,政治笔试
*佛山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综合测试
考核要点:教育与工作背景、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能力、
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职业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印象及
相关业绩、基本政治态度及道德品质。每人大约20分钟。
2、政治理论笔试
考核要点:能准确地再认或再现有关的哲学、历史、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知识;
3
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中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运用有关原理,解释和
论证某种观点,辨明理论是非;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有关社会现
象和实际问题;结合特定历史条件或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生活的背景,综合认识和评
价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准确、恰当地使用本学科的专业术语,文字通顺,层次
清晰,有论有据,合乎逻辑的表述
3、成绩算法
入学总成绩=全国联考成绩*70%+专业面试成绩*20%+政治笔试成绩*10%
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2014
法学院
年12月25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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