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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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公关活动中的刑法风险及防范……………………………1
主要涉及犯罪1:行贿罪…………………………………………………………1
主要涉及犯罪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3
第二部分内部管理中的刑法风险及防范……………………………4
主要涉及犯罪3:职务侵占罪…………………………………………………4
主要涉及犯罪4:挪用资金罪…………………………………………………6
主要涉及犯罪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8
第三部分生产经营中的刑法风险及防范…………………………10
主要涉及犯罪6:合同罪…………………………………………………10
主要涉及犯罪7:重大责任事故罪…………………………………………12
主要涉及犯罪8: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13
主要涉及犯罪9:消防责任事故罪………………………………………14
第四部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刑法风险及防范…………………15
主要涉及犯罪10:侵犯商业秘密罪………………………………………15
主要涉及犯罪11:假冒注册商标罪………………………………………18
主要涉及犯罪12:假冒专利罪………………………………………………19
第五部分生活中常见犯罪举例——交通肇事罪………………20
第一部分公关活动中的刑法风险及防范
一、公关活动的重要性:
(一)公关活动是产品市场营销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扩大企业知名度和产品知名度,促进产品销售,提
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公关活动的刑事法律风险
公关活动不当会导致触犯刑法,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
主要涉及犯罪1:行贿罪
(一)什么是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
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
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
扣费、手续费)的行为。(见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二)行贿罪要点解析:
1、不正当利益: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
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
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
帮助或者便利条件。
2、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
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
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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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
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
畴。
3、财物
4、常见的行贿方式:
“馈赠”、“感情投资”、经济往来中的“回扣”或“手
续费”多次,小额分期贿送。
(三)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被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
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刑事处罚: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
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
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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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贿罪的风险分析:
1、“不正当利益”,“财物”,“国家工作人员”都可以影响该
罪甚至犯罪本身的成立与否。
2、本罪在贿送财物的时间点上是否有界定?
3、经济往来中的“回扣”“手续费”是否为正常的商业交易?
主要涉及犯罪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一)什么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要点解析:
1、数额较大
2、非国家工作人员
(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立案标准:
追诉起点(“数额较大”):对个人是1万元,对单位行贿是
20万元。
(四)刑事处罚: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
或者免除处罚。
(五)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风险分析:
“不正当利益”影响罪名的成立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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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是否较大影响直接影响着该罪构成与否
注意与行贿罪的区别:
(1)是否针对国家工作人员
(2)“回扣”“手续费”是否属于正常商业交往。
三、风险防范
(一)公关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二)业务和经常涉及公关活动的其他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步入法律“雷池”。
(三)重要公关活动,必要时与行政部法务沟通意见。
第二部分内部管理中的刑法风险及防范
主要涉及犯罪3:职务侵占罪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案例一: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间,被告人张某在担任上海
某设备有限公司(民营)修理工期间,利用维修公司售后产
品和保管公司仓库钥匙的职务便利,从公司位于本市邯郸路
524弄15号地下室仓库内,私自提出真空泵及真空泵零配件,
先后用于向上海某化工科技公司、成都某仪表限公司等共计
8家公司销售及维修,并通过现金或转帐的方式收取销售、
维修款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被告人张某以销售、维修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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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或以上海某设备公司的名义开票,将上述款项占为己有。
本案张某构成职务侵占罪:
被告人张某在担任上海某设备公司修理工期间,利用维
修公司售后产品和保管公司仓库钥匙的职务便利,从公司仓
库提取零件卖与其它机关。其身为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其行为
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二)职务侵占罪要点解析: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
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3、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4、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
万元。
(四)刑事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五)风险分析:
1、本单位工作人员,但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2、“职务便利”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但并不意味着如果不是
职务便利便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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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单位财物,由本单位占有,控制的财物都属于本罪中
的“本单位财物”。
主要涉及犯罪4:挪用资金罪
(一)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
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
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见刑法第二百七十
二条)
案例二:
被告人孙某系某服装厂业务员,2005年,孙某受厂方委
托向一代理商收取货款,该代理商付给孙某服装款4万元,
孙某私自将此款用于个人做生意。后来,厂方向孙某追要货
款,孙某于2006年12月还给厂方1.6万元,后因生意亏本,
余下2.4万元至今未还。
本案孙某构成挪用资金罪:
从本案看,孙某作为公司的业务员,利用职务便利将货
款用来做生意,但结合案情可知其只是想提取这笔钱,在未
被单位迫问发觉的一段时间用来做生意,赚了钱再还,只是
后来因生意亏本,还了一部分后,想继续还却还不上。因此
孙某的行为只能定性为“挪用”而非“职务侵占”。综合以
上情况,孙某构成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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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挪用资金罪要点解析: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
员。
2、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
借贷本单位资金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3、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
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4、客观方面包含以下二种行为,其中任何一种行为皆可构
成本罪: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
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
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
动的。
(三)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
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
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
活动的。
(四)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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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
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
(五)风险分析:
1、职务监督不到位
2、资金管理漏洞
主要涉及犯罪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一)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
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含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
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案例三:
北京某民营建筑公司原项目经理李某利用负责一个商
厦项目工程的职务便利,向分包防水工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某索要5万元人民币,否则将防水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公
司做,王某被逼无奈给了李某5万元。后来事情被人举报,
司法部门予以处理。
本案李某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在犯罪主体上,李某为某民营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符合
刑法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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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主观方面,李某向王某主动索要钱款,显然属于故意
获取非法利益。
3、客观方面,李某实施了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从王某处获取
非法利益的行为,由此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对
外信誉。
因此,李某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解析:
1、行为人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2、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3、为他人谋取利益。
4、将经济往来中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
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四)刑事处罚: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
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一、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本部分所介绍的罪名都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职务犯罪
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
1、受社会不正之风影响,工作人员思想观念蜕变。
2、企业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思想教育。
3、管理制度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
4、企业内部审计体制不顺
二、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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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强化物资采购和财务管理的监督
2、狠抓制度建设。
3、预防机制要与打击职务犯罪同步
4、建立一个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第三部分生产经营中的刑法风险及防范
主要涉及犯罪6:合同罪
(一)什么是合同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
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数额较大的行为。
案例四:
被告人郭某以销售水泥为名,从水泥销售人员王某、连
某、杨某处以购进水泥,然后隐瞒价格真相,骗称其叔父在
省交通厅管工程项目,能开“大票”,水泥价格低,以低于
同期市场价的价格对外出售,被告人收取被害人水泥预付
款,给出具收条,并承诺随时要水泥随时供货。同时零星供
给部分被害人水泥,以此来骗取众信任。其共收取45名
被害人水泥预付款290774元,供应水泥258吨,骗取被害
人水泥款197190元。被告人郭宏科将所获赃款用于家庭支
出和个人挥霍。2009年8月12日被告人外逃,同年8月17
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本案郭某构成合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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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人郭某与被害人订立口头买卖合同,骗取被
害人预付款后,将该款项并未用于合同的履行而是用于其家
庭生活和挥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其利用合法的合同形
式掩盖了其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被害人的财物且数额巨
大,符合合同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合同罪而
非罪。
(二)合同罪要点解析
1、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3、数额较大
4、合同罪与罪的区别:
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
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是否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
(2)行为人的行为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合
同管理制度。
(3)单位可以构成本罪,但不可构成罪。
(三)合同罪立案标准:
1、个人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
义实施,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
元以上的。
(四)刑事处罚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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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五)合同犯罪的防范
1、加强合同管理;
2、情况不明不签约;
3、认真审查合同条款;
4、必要时设定担保,以防万一;
5、严把进货的检查、验收关;
6、勿贪小利而失大;
7、及时报警。
主要涉及犯罪7: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
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要点解析:
1、行为人工作岗位不受限制。
2、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
3、行为人过失。
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三)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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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
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四)刑事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要涉及犯罪8: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一)什么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
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点解析: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
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2、行为人主观上为过失。
3、强令是指明知违章并存在着很大的危险而仍然强迫下属
进行作业。
4、发生了严重后果。
(三)立案标准: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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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
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四)刑事处罚: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
年以上有期徒刑。
主要涉及犯罪9:消防责任事故罪
(一)什么是消防责任事故罪?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
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犯罪要点解析
1、单位、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为过失
3、经消防监督管理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且
该拒绝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发生了严重后果。
(三)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
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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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四)刑事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生产安全事故犯罪的防范: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做好危险源评估及管理
3、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部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刑法风险及防范
主要涉及犯罪10: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
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案例五:
被告人李某大学毕业后,受雇于某市某百货商业广场有
限公司,任资讯部副课长。1997年8月,李在明知公司对资
讯部有“不准泄露公司内部任何商业机密信息,不准私自使
用FTP上传或下载信息”规定的情况下,擅自使用FTP程式,
将公司的供货商名称地址、商品购销价格、公司经营业绩及
会员客户通讯录等资料,从公司电脑中心服务器上下载到自
己使用的终端机,秘密复制软盘,到其它商业机构兜售。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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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与李某洽商并查看部分资料打印样本后,于1997
年8月13日以2万元现金交易成功。李的“兜售”行为持
续到同年10月13日,后案发。
据某资产评估事务所估评证明:某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
司自1997年9月初业绩开始下跌,月销售收入较8月份下
跌15.63%,669万元。
本案李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1、本案李某所盗卖的某公司所联络的供货厂商、供应品种、
供货价格、供应数量及商场的销售价格、营业利润、经营业
绩和商场所联系的相对固定的常年顾客等资料,在公司内部
有保密规定且已采取了保密措施(如设臵FTP程式),不为
外人所知悉。因此,李某所盗卖的某商业信息,属于商业秘
密。
2、李某身为电脑资讯部的副课长,明知公司规定不得私自
拷贝、复印商业秘密,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仍然秘密窃取了
“好又多”商业秘密,并出售给好又多公司的同行业竞争者
W有限公司。李的行为符合刑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
要件。
3、李某的行为已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要点解析
1、何谓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
营信息。所谓技术信息指的是技术配方、技术决窍、技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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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等。所谓经营信息应包括与经营有关的重大决策,与自己
有往来的客户情况、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经营策略等。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
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
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4)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
人商业秘密的。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
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注意本标准仅为刑事追诉标准。)
(三)刑事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
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
商业秘密风险防范:
(1)公司内部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公司与涉密员工签
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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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洽谈,涉及商业秘密的要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3)在实际情况可行的时候,要使用非描述性的和非明显
昭示的项目名称和代码。
(4)和语音信箱密码要进行防护,发出信息时要
多加小心。
(5)要妥善处臵所有商业秘密文件,使得他人不能从垃圾
中重新得到这些信息,特别是管理人不在办公室的时候。
(6)对装有商业秘密文件的所有信封和包装要给以足够的
重视。
(7)离开会议室带走所有文件;擦掉黑板上的所有粉笔字
迹。
(8)客户和其他人在企业的任何指定区域,除会议室外,
都要有人陪同。
(9)在家人、朋友、室友或其他来访者面前不要随口说出
商业秘密。
(10)对员工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
主要涉及犯罪11: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
行为。
(二)本罪要点解析:
1、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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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
动中。
(3)情节严重
①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
的;
②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
的;
③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
④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
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⑤造成恶劣影响的。
刑事处罚: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主要涉及犯罪12:假冒专利罪
(一)什么是假冒专利罪?
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本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1、以欺骗手段进行专利登记、冒取他人专利;
2、在非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上标明他人的专得标记或者专利
号;
3、仿造他人专利、侵吞他人专利、擅自实施他人专利、故
意贩运仿造或者变造他人专利的产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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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标记、故意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他人专利标记、进
口假冒他人专利的产品、冒充专利等等行为。
(二)立案标准
本罪立案标准第1项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
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侵犯他人专利
权,假冒他人专利违法所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形。
第五部分:生活中常见犯罪举例
——交通肇事罪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的行为。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解析:
1、客观方面: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
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
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
系。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什么是交通肇事罪中的肇事逃逸?
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
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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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
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
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
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臵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
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
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要责任的。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
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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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臵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
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
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刑事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
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交通肇事应急处理要点:
1、及时报警,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通知保险公司
2、积极抢救伤者
3、严禁逃逸
在自身安全有可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以离开现场,但
是应首先做好报警和通知救护医院的工作。
4、尽可能保护好现场
5、留下目击者电话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
22
——西方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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