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用工单位):甲方(用工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务输出单位):乙方(劳务输出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
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工人,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农民工的基本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岁以上,有一定技术的人
员。
2、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
3、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保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生产条件、任务和工种生产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劳动保护、卫生健康
等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以保证生产(工作)任
务的顺利完成。
2、乙方输出的安排其它工作。
三、协议期限及组织管理
1、提供用工协议期限为壹年。协议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
甲方可以退回乙方。
2、甲方要做好农民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遵章守纪教育和技术培训。
3、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
方违反协议,造成了经济损失,由违反协议方负责赔偿责任。
4、双方对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或争议问题,可向企业或企
业主管单位的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
也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甲方做好农民工的更换、疾病、伤、残、亡等事故的处理。
6、农民工期满或辞退离开甲方,乙方应督促其完清手续。
四、劳动纪律
1、农民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严格
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调配。等名同志(名单附后)同意按甲方
生产,(工作)需要,安排承担生产(工作)任务。甲方也可以根据生产(工
作)任务需要,
3、农民工有违纪行为,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视其错误性质、情节
轻重、损失大小、本人态度严肃处理。违法者由司法机关查处。
五、劳动报酬实行计件工资制,按多劳多得的原则办理。
六、保险福利
1、农民工因工负伤,由甲方给予免费。医疗终结时,由县以
上医院出具医疗证明书,经企业所在地劳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
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退回原藉。企业按规定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2、因工负伤待遇按照《遂宁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
行。
七、协议的解除和变更
1、企业因外部条件或任务不足,生产经营状况发展严重困难,确
需裁减人员经双方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书完全无法履行的可解除本协
议。
3、本协议书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后致使原协议无法执
行的可变更本协议。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
八、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其它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
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涂改、代签无效。本协议涂改、代签无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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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1.本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
供参考。
2.本文本不能作为您的决定或行为的支持依据,使用前应根据实
际情况对具体内容进行更改。如不能确定,建议咨询相关律师。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
名外不应手填。
法律知识之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欠缺生效
要件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
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确认合同无效的条件:
1、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
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
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
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3、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
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
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
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
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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