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作业一
一、填空题
1.行政权是由国家的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
管理活动的权力。
2.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不同,可以将行政主体划分为职权性行政
管理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3.行政法规要经过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总理签
署,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
4.行政行为按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
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机关作出有关涉及处理相对人权益的行为时,行政相对人享有知情权、
申辩全、听证权和要求回避权。
6.申请人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由最先收到复
议申请书行政机关管辖。
7.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理作出决定以及行政复议的履行。
8.行政滥用职权是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的行为。
9.程序违法主要有两大类表现形式:方式违法和步骤违法。
10.在我国,确认行政违法的机关包括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其中司法
审判机关的确认具有最高、最后的效力,但只限于针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
司法审判机关只限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进行确认;行政机关的确认效力最低
但运用最广泛。
二、单项选择题
1.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a)。
A、确定力B、拘束力C、公定力D、执行力
2.行政主体向违反行政法规定的相对方收取排污费、滞纳金的行为在性质上属
于(c)。
A、行政征购B、行政处罚C、行政征收D、行政征用
3.行政征收是以相对人有行政法上的(b)为前提的。
A、给付义务B、缴纳义务C、履行义务D、不作为义务
4.《海关法》规定,对走私罪嫌疑人,经关长批准可以扣留移送司法机关,扣留
时间不超过(c)。
A、48小时B、36小时C、24小时D、72小时
5.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由(a)签署。
A、总理B、主管部长C、秘书长D、国务院法制局局长
6.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
(b)管辖。
A、该派出机关
B、设立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
C、该派出机关的主管上级部门
D、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7.行政复议中的复议决定是以(c)的名义作出的。
A、复议机构B、专职复议人员
C、行政复议机关D、复议机关行政首长
8.下列不属于行政确认形式的行政行为有(d)。
A、认可B、证明C、鉴证D、勘验
9.(d)是行政关系得以产生的前提。
A、行政职权的产生B、行政职权的变更
C、行政职权的消灭D、行政职权的行使
10.社会组织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行政权的行为,视为(b)。
A、该社会组织的行为B、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C、该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的共同行为
D、既是社会组织的行为,又是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三、多项选择题
1.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的权利主要有(abcd)。
A、对合同的监督权B、对合同的指挥权
C、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权D、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相对方的制裁权
2.行政救助一般包括(abd)。
A、人身权利B、物质上的权益C、精神上的权益D、与物质有关的权益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效力(abcd)。
A、确定力B、公定力C、拘束力D、执行力
4.被废止的行政行为(ac)。
A、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法律效力
B、在废止之前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受法律保护
C、在废止之前产生的法律效果仍受法律保护
D、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5.公民甲因殴打公民乙而受某县公安局处罚,但甲不服处罚决定并向地区公安
局申请复议,地区公安局受理了此案。该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参加人是
(bcd)。
A、地区公安局B、公民甲C、公民乙D、县公
安局
6.根据《行政复议法》等的规定(abc)。
A、有的复议申请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
B、有的复议申请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中专设的机构提出。
C、有的复议申请可向作出处理决定和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
D、有的复议申请可向任何行政机关提出。
7.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形式有(abcd)
A、撤销违法B、行政赔偿C、纠正不当D、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的内容不同。④所立之法的等级效力不同。⑤立法的程序不同。⑥所立之法的表
现形式有所不同。⑦立法效果不同。
2.简述我国法律关于行政征收主体的有关规定。
答:行政征收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政征收中的各种税
收,除关税由海关征收外,其余均由国家税务机关组织征收。我们现行税务行政
机关的组织体系是:在中央财政部设税务总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
分别设税务局(包括国税局和地税局),县以下设税务所,在中城市的区或街道
可设税务分局,承担具体的税务征收工作。
海关是代表国家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关税的国家行政机关,也是依《海关
法》、《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进出口税则》的授权,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
税的征收主体。
交通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征收与交通有关的社会发展费用,因而成为行政
征收的主体。
根据有关法律的授权,环保机关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成为相应的社会发展
费用的行政征收主体。
七、案例题
【案例一】市民李某劳教释放后,经有关部门同意,准备开办一饮食店。各项准
备就绪后,李某向该市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认为此人过去曾有劣迹,对
其申请予以拒绝。李某不服,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试析:(1)李某对工商局上述行为能否起诉?为什么
能,不服行政机关的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李某委托居委会干部刘某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否许可?为什么?
不能,需要法院许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
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
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3)法院开庭审理,工商局拒不到庭,法院怎么办?
依法缺席判决,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案例二】某日,李宾骑车横穿交通十字路口,险些造成交通事故,执勤民警
因李宾违反交通规则依法给予5元;李宾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完全承认,也愿
意缴纳5元;但李宾发现该交警开出的5元的收据是一张普通的“收款
收据”,除有交警大队公章以外,并无任何财政部门制发的标记或印章。李宾以
此“收款收据”不是正规收据为由拒绝当场缴纳5元。该交警解释说,
2003年度统一使用的收据现在还没有发到交警大队,先用交警队自己制发
的“收款收据”替代,并强调说,这几天都是用此“收款收据”在开罚单。
问题:李宾拒绝缴纳的行为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1)李宾以收据不符合规定为理由而拒绝缴纳的行为是合法的,交警的
解释于法无据。
2)理由是:《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场收缴的,必
须向当事人出具省一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而且,不出具财政部门统
一制发的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本案中,交警开出的罚单无任
何财政部门制发标记或印章,不符合法律规定,李宾拒绝理所当然。
3)当场收缴行为的强制性行为方式之一,就是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
的收据,否则,该收缴行为无效;法律赋予相对人拒绝的权利。据此,交警
的行为因违反强制性而当然无效;拒绝缴纳也是李宾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本文发布于:2022-08-15 06:57: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7462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