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企业法务的现实处境与必然趋势

更新时间:2024-11-07 18:05:2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4日发
(作者:工商年检网上申报)

简析企业法务的现实处境与必然趋势

法务工作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一个

不懂法,不重视法务工作的可能侥幸生存,但谁也无法顶测其发展寿命会有多长,

期间又会遭遇多少危机,陷入怎样的困境。对于国内大中型来说,或者说对于那

些力求长期发展,寻求国际市场的来说,面对全新的外部环境,行业整合、并购

重组、对外投资等活动更趋频繁,法务工作是保证其发展一路畅途不可或缺的重

要因素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考察和借鉴西方世界的经验,我国法务工作的开

展伴随着现代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已经逐步充盈、正规起来。十八届四

中全会的召开更是明确了法治化的道路,依法治国必然依法治企。在看到我国法

务工作大踏步前进的同时,我们还要清楚的认识到其中的困难与阻力,看清转变

的趋势,坚定发展的步伐。

一、当前我国法务环境与状况

1.不同性质的之间法务工作开展的深入程度不尽相同。国有与民营相比,

民营对法务工作的开展更具有迫切性与主动性。一大批大型民营的法务工作在市

场竞争的刚性要求下迅速成长,自身迅速得以发展壮大,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下

法务工作的作用和价值。对国有而言,截至20XX年9月底连续实施的法制工作

二个二年目标,使得中央全系统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户数达到2580家,中央

全系统法律顾问队伍超过2万人。但法务工作现状其实并不乐观,国资委的相关

调研数据显不,中央重要子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仍然偏低,

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一些应付心态重,只看考评指标,不重实际效果;还有

一些组织体系建设滞后,法律事务机构虚设,人员配备不到位。

2.不同规模、行业的之间对法务工作的需求不同,法务人员的工作量也不

一样,导致对法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通常情沉下,在大型、民营、竞争激烈

的新兴行业、行业风险比较高的中法务工作的重视程度更高,工作开展的相对全

面与深入,例如建筑施工由于自身行业特点加之管理认识不到位诉讼纠纷较多,

造成经济效益流失的现象比较严重,大多数施工已经认识到了防范法律风险就是

创效的含义,对法务工作越来越重视;而国企、中小型、行业风险小的中,法务

工作没有体现重要性的机会,无法与财富增长挂钩,故往往被分散、弱化进而忽

视。

3.特别是国有法务工作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停留于表面,法务团队仍被排挤

在核心成分之外,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一些国有总部虽有专门法律机构,但人微

言轻、作用有效;二级分支机构法律人数量有限,常常陷入单兵作战的困境;二级

公司没有单独的法律机构,法务人员受非法务主管的领导。在法律风险防范与发

展发生冲突时,领导者与业务部门往往会以获取利润为重,对法务意见不理会、

不配合,认为小题大做,大惊小怪。

4.本应无处不在的法务工作被普遍狄义化、弱势化。尽管国家对法务工作

的开展给子了很大力度的宣贯、推广与支持,但很多仍不能清醒认识法务工作的

作用,和国外的大相比,其职责范围被狭义化。知识产权、公司治理、政府事务

等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法务部门管理的较少。一部分认为法务工作无非就是审

一审合同而己,有时甚至合同的审查也只是走走过场,最终合同签与不签,怎么

签都无关法务的事。另一部分对法务工作的关注度仅限于打官司,片而地认为应

对好了诉讼就是做好了法务工作。还有一小部分因不明确法务工作的职责,把中

不知道该哪个部门做的无关痛痒的工作都放在法务部门。

二、中法务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

1.法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影响其对作用的发挥。法务工作需要的不是一个

单纯的知识型、文凭型、司法职业型或者社会律师型的法务人员,而是需要一个

熟悉本与行业的,商务型、业务型、能力型、管理型的法务人员。而一般中存在

养三种不同类型的法务,一种是从本自身培养成长起来的法务人员,缺少司法实

践经验以及在司法系统的人际关系,工作起来会感觉不专业,不自信,事事需要

请教外聘的专业律师。另一种是大学教师、公检法还有社会律师出身的法律人士,

缺乏对了解以及商务管理思维习惯,工作中的专家思维模式相对刻板,时常与经

济利益产生冲突。第三种则是刚刚法学毕业的学生,没有经验,对职业抱有憧憬,

却为现实状况感到困惑与茫然。不管哪一类型都还不能很好的解读法务工作的要

领,需要在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利用一切机会充实、丰盈、锻炼自己,认真思考

本法务工作存在的问题,站在持续发展的高度,才能为提供合法、合规、可行、

有利的支持与服务。

2.法务部门难以介入到职能与生产部门工作的风险防范中去,导致无法融

入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通常情况下,止常运营中,法律问题与法律风险总

隐藏在各种业务活动背后,存在于各个部门的管理与生产环节中。例如,财务支

付风险、资金运营风险、投资风险等存在于财务部门,人事风险存在于人资部门,

合同风险、经营风险等存在于市场部门,质量风险、安全事故风险存在于生产部

门等等。如果法务部门与各部门各环节之间沟通不顺畅,不能从根源介入各部门

合规合法化的管理,就很难明确具体的切入时机与介入点,及时发现与反馈各类

型风险。

3.法务工作者对职业前景茫然,导致人员队伍流动性比较大,法务专业团

队不稳定。法务仍旧是一个刚刚起步的职业,还有很大发展潜力,但究竟发展之

路需要走多久,我们不好预测。在发展的初期,各种不规范,不理解,不重视还

会持续一段时间,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经历这一过程会有长有短。

人员变动是法务团队不断调整适应的毕竟过程。

三、未来法务工作的两个趋势

1.定位大法务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法务部门管理职责和范围过于狭小、虚弱。今后的法

务工作的发展必须向大法务靠拢,成为一个集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合规事务、政

府公共关系、知识产权、内部调查、证券事务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起草、合同管理、

诉讼及外部律师等多种职能于一身的大法务部。以法律专业事务处理为基础工作

内容,在支撑公司战略性活动、实现法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形成由事

后的救济到事前的防控机制、建立法务工作体系、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等一系列高

度体现其作用和价值的问题上,深入推进,积极践行。将当前法务的工作内容从

法律专业事务不断向管理事务扩展,实现由单纯的服务定位向服务与管理双重定

位的转变。

2.转型职业经理人

每位法务工作者都怀揣养远大的职业理想与抱负,但当前却停留于无奈与

尴尬,一筹莫展,不知方向。现状的改变,必须从法务人自身的转变开始,实现

从通用型法务向专业型、行业型、产品型法务的转变;再从专业型法务向业务经

营型法务的转变;最终成功转型为法务型高级职业经理人。

我国法务工作的开展不缺乏政策支持,不缺乏优秀人才,缺乏的是适合其

成长的环境与土壤,缺乏的是社会的认识与认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将对法

治环境带来深远影响,法制建设遇到难得的发展机遇,法务工作者必须牢牢抓住

机会向和社会证明自身的作用与价值,让中国的法律事务工作做的精神与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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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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