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严惠仁
出版物刊名:法学杂志
页码:26-27页
主题词:公安机关行政行为司法行为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组织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人
民法院公共安全
摘要:<正>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公安机关具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双重性质。因此,正确区
分公安机关的司法行为与行政行为,对于人民法院准确立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安机关的司
法行为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组织法》等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参与
刑事诉讼的具有司法性质的活动。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是指公安机关依据《公安机关组织
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进行各种有关公
共安全的行政管理的活动。二者的区别和联系是:(1)法律依据不同。司法行为的法律依据是《刑
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则是《公
安机关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为数众
本文发布于:2022-08-13 21:24: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7300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