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基金的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9 04:46:0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统建房)

一、契约型基金.法律依据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募集私募证券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公司

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应当符合《证

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

募集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应当参照《证券投资基金

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和相关事宜。

二、契约型基金募集对象的规定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

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

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

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

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三、契约型基金的成立的相关规定

1.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

法》、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

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

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

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发行监管制

度,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

各类活动。

建立促进经营机构规范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风险控制和自

律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私募基金的统一监测系统。

第七条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

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

20

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

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第八条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

别;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

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

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

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

20

个工作日

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

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第九条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

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

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第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

法宣告破产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普通合伙人应当在

20

个工作

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

登记并通过网站公告。

第十一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

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

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

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

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

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

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

货权益等。

第十三条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

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

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

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

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

(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

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2.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十三条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

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其基金合同还应载明:

(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

程序;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退出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

任;

(四)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转换程序。

第九十四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

金行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

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报告。

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四、关于契约型基金托管的规定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

托管人托管。

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

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五、关于契约型基金税收的规定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八条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

代缴。

注: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笔集合财产,没有法人资

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实务中一直比照市场上发行的资管类产

品,包括各类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期货资管计划、基金子公

司资管计划等,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均不会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而是采取个人投资者自行申报的缴税方式,所以契约型私募股

权基金只需在投资收益的分配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

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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