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综合类安全生产自查对照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
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JL作负有卜
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
列职责:
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止的,
处—万兀以上五万兀以下的,责令生产经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
(_)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和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
主要负责
要负责人
育和培训计划;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允刑事
1
人履行职
履行对本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
责任。
责情况
单位安全
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
生产工作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JL作,
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
法定职责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
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
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经
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2.1资金
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
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
并对由
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投入保障
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
2
安全投入
保障情况
果承担责任。
有刖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
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兀以上—十万
兀以下的;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法有关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有关生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
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
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
2.2安全
费用提取
产费用,专门用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
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卜
和使用
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
同)未依法保证卜夕I」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
金投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
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力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范围及提取比兀以上3力兀以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例等,依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兀以上
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1力兀以下;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
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提取或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生产经宫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宫的
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试
行)》的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
2.3劳动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
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
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卜
同)未依法保证卜夕1」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
进行安全
防护用品
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配备经费
生产培训的经费。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万兀以上3力兀以卜,对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兀
以上1力兀以下;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用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生产经宫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宫的
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试
行)》的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
2.4安全
生产教育
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
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卜
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
同)未依法保证卜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
和培训经
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费
件的,责令限期改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万兀以上3力兀以卜,对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兀
以上1力兀以下;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三)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
生产经宫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宫的
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试
行)》的规定给予处罚。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管理机构
单位设置
人员设置
机构、配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停业整顿,并处±1万兀以上十万兀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
考核不得收费。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4.2从业
人员安全
生产教育
培训
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
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兀以上十万兀以下的罚
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具他直接责仕
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
人员处一力兀以上一万兀以下的:
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
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
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
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
项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1。
情况的;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
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
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
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4.3从业
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
位自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人员“四
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
停业整顿,并处±1力兀以上十万兀以下的罚
新”培训
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兀以上一万兀以
下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
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
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的;……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生
生产经宫单位自卜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
4.4墩川
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处3月兀以下的:
时间
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
关标准的规定。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
的;……
4.5告知
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
事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1万兀以上十万兀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
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
和具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力兀以上一万兀以
急措施。
下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
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
项的;……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4.6新招
生产经宫单位有卜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
二款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
矿山井下、
除
处3万元以下的:
危险物品
产经宫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
作业人员
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
实习上u-
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
1-l网
业。
(二)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
物品生产经宫单位新招的危险JL艺操作岗位
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的。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5
特种作业
5.1特种
人员
作业人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
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持证上
岗情况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月元以上十万兀以
员培训1
取证
可上岗作业。
下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安全生产监督管
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
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
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
5.2特种
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
作业人员
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不得
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
证书真实
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
以下的。
性
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
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的。
6
建设项目
6.1局危
安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
建设项
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评价及
目安全
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安全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办法》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
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
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五十万兀以上一百万兀以下的,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
兀以上五万兀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或者用十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
建设项目
评价
安全设施
“三同
时”情况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
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
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的其他建
设项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
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本办法第七条规定
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
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报告。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
6.2高危
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
设
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
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土生产、储
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兀以
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
万元以上一白万兀以下的,对具直接负责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
上五万兀以下的;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
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
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
定报经有关部|'珅^1意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
理办法》第十五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全设施设计有卜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
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
6.3高危
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
建设项目
的,不得开工建设:
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宫单位未报
安全设施
(-)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JL艺、原料、
原批准部门审鱼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限
设计重新
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审查
(-)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
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兀以下的罚
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款。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
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
6.4局危
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
万元以上一白万兀以下的,对具直接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矿
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兀以
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
按照批准
上五万兀以下的;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
的设计施
程质量负责。
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工
(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
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
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工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矿
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
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
6.5高危
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刖,应
万元以上一白万兀以下的,对具直接负责
建设项目
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安全设施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兀以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
竣工验收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
上±L万兀以下的;构成3巳罪的,依照
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
产或者使用刖,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
理办法》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
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
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
6.6其他
建设项目
全预评价:
安全设施
“三同
时”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
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兀以
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上3万兀以下的: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
(-)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
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本办法第七条第(-)项、
外的建设项目有卜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生产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
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
化学品生产的除外,卜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的其他建
设项目。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
工的;
(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刖,安全设施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
在有较大
危险因素
的场所和
有关设施、
7
安全警不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宫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兀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设备上设
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
标志情况
置安全警
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小标志
整顿;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
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宫单
位自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8.1安全
设备安
装、使
8
安全设备
情况
用、报废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兀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安全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
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
造和报废不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生产
8.2安全
设备维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宫单
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九万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护、保养、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
处五万兀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
检测
员签字。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
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责令
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和定期检测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
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宫单
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重大危险
重大危险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卜应当采取的应
十万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9
源安全管
源登记建急措施。
理情况
档,定期检
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兀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本单
款,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构成犯
测、评估、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
人员处一万兀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监控,制定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允刑事责任:
应急预案关部门备案。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
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宫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10.1建
事故隐患
10
排查治理
情况
立健全生
产安全事
十万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生产
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兀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人员处一万兀以上11力元以下的;构成
故隐患排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
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查治理制
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任:……
度
(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兀以上十万兀以下的罚
10.2采
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具他直接责任
取措施消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人员处一力兀以上一万兀以下的:
除事故隐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
患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
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生产
10.3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
实记录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
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
查治理情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
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兀以上五十万元以
况并向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下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兀以上五万兀以下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从业人员
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卜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祭部门给予警
10.4重
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
告,并处二力兀以下的:
大事故隐
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
患报告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告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
定》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自
10.5重
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
卜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祭部门给予警
治理工作结
告,并处二力兀以下的:
大事故隐
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
有条件的生产经宫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
患整改
束后,
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
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况进行评估;其他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
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
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祭部
门和有关部I、理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
宫。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埋力案的内容、项目
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11.1危
危险场所
险物品场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宫
单位自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
处九万兀以卜的,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与员工宿
所与员工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
11
舍安全距
宿舍不在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
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
离及安全
同一建筑
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允刑事责任:
出口
物且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管理情况
保持安全
距离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
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
筑内,或者与员工佰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宫
单位自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11.2生产
经营场所
和员工宿
舍安全出
口符合疏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
处九万兀以卜的,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
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禁止锁闭、圭攫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
散要求,禁
出口。
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
止锁闭、封
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
堵
舍出口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宫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十万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兀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
款,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以及有关
构成犯
危险作业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
人员处一万兀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部门规定
12
安全管理
同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允刑事责任:
的其他危
情况
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
(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安全生产监
险作业安
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
全管理
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爆破、吊装
劳动防护
提供符合
13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宫单
行业
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
位自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用品管理
标准、
情况
标准的劳
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兀
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对其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动防护用
品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生产经
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生产经营14.1出
项目、场租给具备
14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生产
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
所、设备条件或者经宫单位不得将生产经宫坝目、场所、设备发
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
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发包、出
资质的单
租管理情
位或者个
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况
人
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
元以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下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
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生产经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生产
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
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
14.2安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
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
全管理协
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
议和发包
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
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兀以下的,
方统一协
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调管理
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
员可以处一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
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根据本部
落实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事故调查处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依照相
门职责,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15
防范和整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从
对照事故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改
重处理。
调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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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措施情况
查报告的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
事故防范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
和整改措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制定。
施,依法开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
展监督检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
查强监督检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
教训1,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
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
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
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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