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综合类安全生产自查对照清单(附检查内容、依据及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4-11-15 06:04:0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13万医生罢工3天)

企业综合类安全生产自查对照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

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JL作负有卜

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

列职责:

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止的,

处—万兀以上五万兀以下的,责令生产经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

(_)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和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

主要负责

要负责人

育和培训计划;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允刑事

1

人履行职

履行对本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

责任。

责情况

单位安全

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

生产工作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JL作,

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

法定职责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

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

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经

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2.1资金

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

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

并对由

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投入保障

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

2

安全投入

保障情况

果承担责任。

有刖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

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兀以上—十万

兀以下的;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法有关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有关生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

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

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

2.2安全

费用提取

产费用,专门用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

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卜

和使用

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

同)未依法保证卜夕I」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

金投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

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力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范围及提取比兀以上3力兀以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例等,依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兀以上

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1力兀以下;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

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提取或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生产经宫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宫的

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试

行)》的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

2.3劳动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

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

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卜

同)未依法保证卜夕1」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

进行安全

防护用品

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配备经费

生产培训的经费。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万兀以上3力兀以卜,对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兀

以上1力兀以下;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用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生产经宫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宫的

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试

行)》的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

2.4安全

生产教育

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

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卜

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

同)未依法保证卜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

和培训经

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入之一,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责令限期改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万兀以上3力兀以卜,对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兀

以上1力兀以下;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三)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

生产经宫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宫的

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试

行)》的规定给予处罚。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管理机构

单位设置

人员设置

机构、配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停业整顿,并处±1万兀以上十万兀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

考核不得收费。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4.2从业

人员安全

生产教育

培训

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

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兀以上十万兀以下的罚

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具他直接责仕

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

人员处一力兀以上一万兀以下的:

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

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

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

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

项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1。

情况的;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

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

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

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4.3从业

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

位自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人员“四

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

停业整顿,并处±1力兀以上十万兀以下的罚

新”培训

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兀以上一万兀以

下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

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

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的;……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生

生产经宫单位自卜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

4.4墩川

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处3月兀以下的:

时间

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

关标准的规定。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

的;……

4.5告知

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

事项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1万兀以上十万兀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

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

和具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力兀以上一万兀以

急措施。

下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

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

项的;……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4.6新招

生产经宫单位有卜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

二款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

矿山井下、

处3万元以下的:

危险物品

产经宫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

作业人员

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

实习上u-

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

1-l网

业。

(二)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

物品生产经宫单位新招的危险JL艺操作岗位

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的。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5

特种作业

5.1特种

人员

作业人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

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持证上

岗情况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月元以上十万兀以

员培训1

取证

可上岗作业。

下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安全生产监督管

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

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

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

5.2特种

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

作业人员

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不得

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

证书真实

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

以下的。

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

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的。

6

建设项目

6.1局危

安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

建设项

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评价及

目安全

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安全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办法》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

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

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五十万兀以上一百万兀以下的,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

兀以上五万兀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或者用十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

建设项目

评价

安全设施

“三同

时”情况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

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

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的其他建

设项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

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本办法第七条规定

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

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报告。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

6.2高危

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

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

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土生产、储

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兀以

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

万元以上一白万兀以下的,对具直接负责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

上五万兀以下的;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

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

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

定报经有关部|'珅^1意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

理办法》第十五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全设施设计有卜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

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

6.3高危

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

建设项目

的,不得开工建设:

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宫单位未报

安全设施

(-)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JL艺、原料、

原批准部门审鱼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限

设计重新

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审查

(-)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

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兀以下的罚

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款。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

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

6.4局危

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

万元以上一白万兀以下的,对具直接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矿

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兀以

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

按照批准

上五万兀以下的;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

的设计施

程质量负责。

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

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

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工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矿

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

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

6.5高危

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刖,应

万元以上一白万兀以下的,对具直接负责

建设项目

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安全设施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兀以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

竣工验收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

上±L万兀以下的;构成3巳罪的,依照

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

产或者使用刖,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

理办法》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

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

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

6.6其他

建设项目

全预评价:

安全设施

“三同

时”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

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兀以

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上3万兀以下的: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

(-)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

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本办法第七条第(-)项、

外的建设项目有卜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生产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

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

化学品生产的除外,卜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的其他建

设项目。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

工的;

(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刖,安全设施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

在有较大

危险因素

的场所和

有关设施、

7

安全警不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宫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兀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设备上设

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

标志情况

置安全警

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小标志

整顿;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

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宫单

位自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8.1安全

设备安

装、使

8

安全设备

情况

用、报废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兀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安全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

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

造和报废不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生产

8.2安全

设备维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宫单

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九万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护、保养、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

处五万兀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

检测

员签字。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

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责令

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

养和定期检测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

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宫单

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重大危险

重大危险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卜应当采取的应

十万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9

源安全管

源登记建急措施。

理情况

档,定期检

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兀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本单

款,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构成犯

测、评估、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

人员处一万兀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监控,制定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允刑事责任:

应急预案关部门备案。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

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宫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10.1建

事故隐患

10

排查治理

情况

立健全生

产安全事

十万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生产

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兀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人员处一万兀以上11力元以下的;构成

故隐患排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

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查治理制

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任:……

(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宫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兀以上十万兀以下的罚

10.2采

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具他直接责任

取措施消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人员处一力兀以上一万兀以下的:

除事故隐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

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生产

10.3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

实记录事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

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

查治理情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

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兀以上五十万元以

况并向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下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兀以上五万兀以下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从业人员

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卜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祭部门给予警

10.4重

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

告,并处二力兀以下的:

大事故隐

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

患报告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告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

定》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自

10.5重

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

卜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祭部门给予警

治理工作结

告,并处二力兀以下的:

大事故隐

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

有条件的生产经宫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

患整改

束后,

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

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况进行评估;其他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

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

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祭部

门和有关部I、理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

宫。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埋力案的内容、项目

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11.1危

危险场所

险物品场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宫

单位自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

处九万兀以卜的,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与员工宿

所与员工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

11

舍安全距

宿舍不在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

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

离及安全

同一建筑

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允刑事责任:

出口

物且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管理情况

保持安全

距离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

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

筑内,或者与员工佰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宫

单位自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11.2生产

经营场所

和员工宿

舍安全出

口符合疏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

处九万兀以卜的,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

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禁止锁闭、圭攫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

散要求,禁

出口。

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

止锁闭、封

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

舍出口的。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宫单

位有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十万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兀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

款,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以及有关

构成犯

危险作业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

人员处一万兀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部门规定

12

安全管理

同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允刑事责任:

的其他危

情况

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

(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安全生产监

险作业安

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

全管理

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爆破、吊装

劳动防护

提供符合

13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宫单

行业

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

位自卜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用品管理

标准、

情况

标准的劳

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

五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兀

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对其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动防护用

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3巳罪的,依照刑法

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生产经

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生产经营14.1出

项目、场租给具备

14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生产

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

所、设备条件或者经宫单位不得将生产经宫坝目、场所、设备发

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

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发包、出

资质的单

租管理情

位或者个

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对具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

元以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下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

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生产经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生产

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

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

14.2安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

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

全管理协

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

议和发包

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

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兀以下的,

方统一协

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调管理

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

员可以处一力兀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

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根据本部

落实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事故调查处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依照相

门职责,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15

防范和整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从

对照事故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重处理。

调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

2/2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法律责任

检查情况

处理建议

备注

措施情况

查报告的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

事故防范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

和整改措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制定。

施,依法开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

展监督检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

查强监督检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

教训1,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

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

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

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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