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的法律依据

更新时间:2024-11-08 18:06:2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

想学法律?律师?请上

执行担保的法律依据

核心内容: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确有暂时困难,缺乏偿付能力时,为了

保证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其本人或第三人(即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

谢您的关注。

一、执行担保的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最高人民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68条、269条、270条及《关

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84条和第85条等是执行担保这一制

度的法律根据。

二、执行担保的效力

1、担保裁定书生效后,中止原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执行。

2、被执行人应按执行担保裁定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3、《意见》第268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

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4、《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

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

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此外,《规定》第85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

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

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

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的财产。

三、执行担保应具备的条件执行担保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担保申请必须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一般应提交书面申请,以便查证。

2、担保的方式。《意见》第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执行

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担保。以财产作担保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想学法律?律师?请上

的,应提交保证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提供担保书。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

担赔偿责任的能力。

3、被执行人的担保申请须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如果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人民法院

不能依职权决定暂缓执行。执行担保需要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取得其同意为条件,因为

直接涉及到申请执行人权益。

4、须经人民法院的许可。执行担保成立以后,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或暂缓执行

的期限。《意见》第268条规定,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

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

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

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规定》第84条规定:被执行人或其担保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担保物的种类、性质,将担保物移交执行

法院,或依法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本文发布于:2022-08-13 17:58: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7280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依据法律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