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中关于商主体有什么规定
小编希望民法总则中关于商主体有什么规定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
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在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下,商业的运行也顺应国
家法治制度的建设颁布相关条文规定,其中就有商法的规定。那么,民法总则中关于商
主体有什么规定呢?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商主体就是商人,商人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
规定,合法合理地进行相关商业活动,尽应尽的义务。
一、《民法总则》对法人的规定如下(《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
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
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
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
本文发布于:2022-08-13 17:48: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7278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