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约束力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小编希望民法总则约束力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
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民法总则,规定了生活中的绝大部分的内容,
是一个非常基础的法律文献。那么关于民法总则约束力是怎么样的?法律对于公民,对
于任何的机关,个人,单位都是有约束力的,民法总则也是一样的,并且还具有法律效
力。
一、民法总则效力的规定有哪些?
第四十九条【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行为的效力】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
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
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
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
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文发布于:2022-08-13 17:36: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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