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法治

更新时间:2024-11-07 01:44:5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无形资产定义)

论社会主义法治

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法治”与“法制”

的区别是什么?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而没有使用“法治国

家”的提法。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含义却是

天差地别。我国法学界对“法制”与“法治”二词一

直存在不同的理解。“法制”一词一般有两种解

释:一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从这个意义上

讲任何历史类型的国家都有法制,即使是最独裁

的封建专制国家也有法制。二是指依法治理的一

种国家政治体制或者存在依法办事的状态。也就

是这个国家不仅有法可依,而且一切国家机关、

政党和公民都把宪法、法律作为最高的行为准

则,依法办事。显然,第二种涵义上的法制在奴

隶制、封建制国家里基本上不存在,它是同近代

资产阶级民主一起产生的。对于“法治”一词则有

更多的不同解释。有的认为法治是我国古代法家

主张的治国方法,如韩非就提出过“以法治国”。

但据考证,法家代表人物并无明确的“法治”的提

法。最早把先秦儒家与法家的不同主张称之为

“人治”与“法治”之争的是1992年出版的梁启超

著《先秦政治思想史》一书提出来的。而先秦法

家主张的“以法治国”是从属于君主最高权力的,

是君主“以法”来治民的。有的认为,法治是古希

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他给法治下的定

义是“法制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

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

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有的认为,法治是指近代

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反对封建专制、与近代民主制

度相联系的理论和制度。包括法律至上、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对国家权力

要加以限制以及实行三权分立等。

“法治”一词除包含依法办事的涵义外,还有

其他内涵,如果混同使用法制与法治二词则不利

于对法治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和阐发。当

前我们无疑还应当重视法律制度的建设,但存在

的问题是有法不依,因而更加需要重视的是依法

治理,是真正实行法治。例如腐败问题,虽然与

法律制度不健全有关,但从体制上来看,产生腐

败的根源之一在于权钱交易,也就是缺乏对政府

权力的有效制约机制,缺乏有效的能防止滥用权

力、以权谋私、侵犯公民权利的法治。

对于我国是否要走法治道路,建设成为一

个法治的国家,存在着很多争议。无疑,这条道

路是曲折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回避“法治”的提

法,主要是在认识上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认为,

法治、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主义、法律至

上等等都是资产阶级的东西,不符合马克思主

义;因为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的统治而

不是法律的统治,强调法律的统治就会掩盖国家

的阶级本质。其二是认为,强调法治就是提到最

高权威的地位,那就会降低或影响党的领导地

位。我认为,在我国要实行法治、建设法治国家

必须首先在认识上解决上述问题。实际上

同志对这两个问题已经作了回答。

首先,应当承认近代的法治理论确实是资产

阶级思想家首先提出来的,但是我们却不能认为

只有资本主义国家才能够实行法治。同志

说:“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

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同样道理,

法治国家作为一种政治体制或政治手段,资本主

义国家可以实行,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实行。法

治国家并不是表示国家阶级本质的概念,而是属

于国家形式即政治体制的范畴。不同历史类型的

国家往往采取相应的不同的政体,但也可以采取

大致相同的政体。所谓国家是阶级的统治是讲国

家的本质即国体问题,而实行法治则是政体问

题。所以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法治并不违背马克思

主义国家学说。

同志早在1986年《关于政治体制改

革问题》的谈话中就已经指出:“我们提出改革

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

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

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

产力的发展,阻碍四现代化的实现。”他还说:“进

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

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

的积极性。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

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可见同志

在理论上已经作了回答:法治问题是政治体制问

题。现在我们既然在经济领域已经选择了市场体

制,那么在政治领域实行法治应当是顺理成章之

事。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

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

同志建设具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理论

的有机组成部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同志对我

国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包括社会主义民主与

法制建设的问题作了大量的论述。从中可以明显

地看出,他不是一般地强调民主与法制的重要

性,而是提到我们政治生活“坚定不移的基本方

针”的高度,提到“一手抓法制”的高度上来讲的。

因此,实际上他讲的就是要实行社会主义的法

治。建设一个法治的国家。同志已经提出

了建设具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

论。这个理论借鉴了资产阶级法治理论的合理因

素,又与之有根本区别;它是马列主义、

思想政治、法律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这个理论的

内容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在国家生活范围内,法律应当具有

最高权威。他针对我国长期存在党政不分的情

况,着重从党政关系方面谈了这个问题。他说:

“法律范围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理。党干

预太多,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

他提出:“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

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最明显的就是根据邓

小平同志的思想和建议,1982年宪法和个性的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所作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

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种社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

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享有超越宪法和

法律的特权。

(二)实行法治比实行人治对国家和社会的

长治久安更为有利。针对过去存在的重人治轻法

治的弊端,他说:“我有一个观点,如果一个党、

一具国家把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并不

很健康。”他强调“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

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1992年他谈到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

要进行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时说:“还是要靠法


本文发布于:2022-08-13 11:58: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7232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什么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