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第1章考点:法律基本原理

更新时间:2024-11-07 03:33:1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3日发
(作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法律.本原理

本章考点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2.5分,题型均为客观题,本章内容比较简单,复习难度不大。重点关注

“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全面依法治国”。

本章考情(其中1套试卷)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合计

2017年

1题1分

1题1.5分

2题2.5分

2018年

1题1分

1题1.5分

2题2.5分

2019年

2题3分

——

2题2分

鑫考点

第一单元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1】法的概念与特征(★)(2018年多选题)

【解释】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

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解释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是由法所处社会的经济基础即特定物

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解释2】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意志。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解释1】“制定”即有权国家机关根据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的需要,依照一定程序创制新的法律

规范。

【解释2】“认可”即由国家权力确认某种社会上已经通行的规则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规则可能来源于习惯、

教义或礼仪等。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解释】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

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如果国家权力代表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社会公众就会自觉遵守法律。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解释1】行为规范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另一

类是技术规范,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如度量衡等,这些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

随着管理科学的出现和发展,人类管理社会的规则不断技术化,进而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技术规范,如环境

保护、食品安全、建筑质量标准等。这些规范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后,也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

【解释2】法律虽是调整人类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但并不是唯一的社会规范。在规范人的行为、调整

社会关系方面,道德、宗教规范以及风俗习惯等也在不同范围内和不同程度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考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规范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8年)

A.法是社会规范

B.法是行为规范

C.法是技术规范

D.法是道德规范

【答案】AB

【解析】(1)选项C:技术规范是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如度量衡等,这些规范一般

不属于法的范畴,只有技术规范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后,才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2)选项D:法律属于社会制

度的范畴;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考点2】法律渊源(★★)(2004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6年单选题;2018年

多选题)

【解释1】法律的渊源,亦称法律的形式,指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

【解释2】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法和各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1.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大法。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在地位和效力上仅次

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1)“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

基本法律。如《刑法》、《民法总则》。

(2)“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

于一般法律。如《公司法》、《证券法》。

(3)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

基本原则相抵触。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负责解释法律,其作出的法律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3.法规

(1)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

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等。

(2)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

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提示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提示2】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

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4.规章

(1)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就执行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

决定、命令的事项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如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2)地方政府规章

指有权制定规章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

规范性法律文件。

【提示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提示2】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

项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5.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司法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

释的总称。

【提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解释或者决定。

6.国际条约与协定

国际条约或协定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

性质的文件,如我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等。

【考题1·单选题】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2012年)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司法解释

【答案】C

【解析】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

【考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各种法律渊源效力层级由高到低的排序中,正确的是()。(2014年)

A.宪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律

B.宪法、法律、部门规章、行政法规

C.宪法、行政法规、法律、部门规章

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答案】D

【解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及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考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2015年)

A.联合国宪章

B.某公立大学的章程

C.《公报》公布的案例

D.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答案】AD

【解析】(1)选项A属于国际条约;(2)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考题4·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6年)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部分修改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B.部门规章可以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C.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性事务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D.除外,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解释法律

【答案】A

【解析】(1)选项A: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

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2)选项B: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

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3)选项C:地方性法规是有地方立法权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总称;(4)选项D: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总结司法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发

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的总称。

【考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2018年)

A.《支付结算办法》

B.《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C.《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D.《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答案】ABCD

【解析】我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国际条约和协定。(1)选项AD: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2)

选项B:《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属于司法解释;(3)选项

C:《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属于法律。

【考点3】法律规范(★★)(2015年单选题;2017年单选题;2018年单选题)

1.基本概念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体规定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是法律构成的基

本单位。

(1)法律规范vs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的形式的总称,是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构

制定或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公司法》。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律内容的具体形式,是法律规范的载体。

(2)法律规范VS法律条文

①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现形式,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要素,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②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但是法律条文的内容还可能包含其他法的要素,如立法宗旨、法律原

则等。

③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在不同的规范

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④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由假设(或称条件)、模式(行为规则)和后果三部分构成。

【例如】(1)《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2)《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

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

百分之十五以下的。这两个法律条文才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

【考题·单选题】关于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7年)

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

B.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条文

C.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一一对应

D.法律条文的内容除法律规范外,还包括法律原则等法要素

【答案】D

【解析】(1)选项AB: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现形式;(2)选项C:法

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2.种类

(1)授权性与义务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

可以……有权……

享有……权利

如: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

程……

命令性

义务性规范

禁止性

(2)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强行性规范

应当……必须……

有……义务

不得……禁止……

如:普通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须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如: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的法律规范

【提示】义务性规范属于强行性规范

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其权利义务具体内容的法律规范

【提示】授权性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3)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

确定性规范

内容完备,无需再援引或

参照其他规范

由有关机关加以确定

援引或参照、依照其他规

如:企业破产法适用所有的企业法人

如: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

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如: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

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委任性

非确定性规范

准用性

【考题1·单选题】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根据这一分类标准,下列法律规范中,与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属于同一规范类型的是()。(2015年)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B.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C.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D.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答案】B

【解析】(1)选项A:按照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分为确定性规范(选项A)与非确定性规范;(2)

选项B:属于授权性规范;(3)选项CD:属于义务性规范。

【考题2·单选题】各项法律规范中,属于确定性规范的是()。(2018年)

A.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B.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D.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1)确定性规范是指内容已经完备明确,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范。

选项D属于确定性规范。(2)选项AB:属于准用性规范。(3)选项C:属于委任性规范。

第二单元法律关系

【考点1】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2016年多选题)

1.基本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内容表现出来的社会关系。

【案例】如“婚姻关系”

【考题·多选题】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约定中,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的有()。(2016年)

A.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B.二人此生不离不弃

C.二人共进晚餐

D.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答案】AD

【解析】选项BC不属于法律关系。

2.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解释】根据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单方确定还是双方确定,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1)绝对法律关系中主体的一方(权利人)是确定的、具体的;另一方(义务人)则是除了权利人以外的

所有的人。绝对法律关系以“一个主体对其他一切主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典型的如所有权等物权法律关系、

人身权法律关系等。

(2)相对法律关系的主体,无论是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是确定的。它以“某个主体对某个主体”的形式

表现出来,典型的如债权法律关系。此外,在劳动法、行政法等领域的法律关系中大都也体现出相对法律关系

的特点。

【考点2】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2009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5年多选题;2017年多

选题;2018年单选题;2019年单选题)

1.法律关系的主体

(1)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考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2015年)

A.无国籍人

B.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

C.公立医院

D.国家

【答案】ABCD

【解析】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包括:(1)自然人,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

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选项A正确);(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

法人和特别法人;其中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选项C正确)、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法

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选项B正确);(3)国家(选项D正确)。

【考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人的有()。(2017年)

A.北京大学

B.中华人民共和国

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答案】ABCD

【解析】《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其中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法人包

括特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众性自治组织法人。非法

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2)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解释1】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解释2】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

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①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

①8周岁以上(含8周岁)的未成年人

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①不满8周岁(不含8周岁)的未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包括成年人和未成

年人)

【考题1·单选题】小明今年3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下列关于小明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

述中,正确的是()。(2013年)

A.小明有权利能力,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小明无权利能力,且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小明有权利能力,但无(民事)行为能力

D.小明既无权利能力,也无(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C

【解析】(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小明肯定享有民事权利能力,选项BD错误;(2)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肯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A错误;(3)法律一般以年龄和精神、智力状况作为

判断和确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据,腿部是否残疾与此无关。

【考题2·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是()。(2018年)

A.8周岁的乙

B.15周岁的少年天才丙

C.刚出生的甲

D.18周岁的大学生丁

【答案】D

【解析】(1)选项AB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选项C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考题3·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8年)

A.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可分为完全权利能力,限制权利能力与无权利能力

C.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均具有权利能力

D.权利能力以行为能力为前提,无行为能力即无权利能力

【答案】C

【解析】(1)选项A:“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权

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2)选项B: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

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一定标准,可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选

项C:法人等社会组织也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考题4·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权利能力的是()。(2019年)

A.刚出生的婴儿

B.智能机器人

C.植物人

D.病理性醉酒的人

【答案】B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

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智能机器人尚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3.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如森林、土地、建筑物、机器、各种产品、货币及其他各种有价证券。

(2)行为: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如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送旅客的行为;竞业禁止合同的客体是不

得从事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或执业活动。

(3)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公民的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考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2017年)

A.建筑物

B.自然人的不作为

C.有价证券

D.人格利益

【答案】ABCD

【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智力成果。(1)选项AC:属于物,是物权法律关系的

客体。(2)选项B: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考点3】法律事实(★★)(2013年单选题;2014年多选题)

【解释】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法律事实根据其是否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

【考题1·单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2013年)

A.人的死亡

B.承兑汇票

C.侵权行为

D.自然灾害

【答案】C

【解析】(1)选项AD:属于事件;(2)选项B:属于法律行为。

【考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导致一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有()。(2014年)

A.人的出生

B.时间的经过

C.侵权行为

D.自然灾害

【答案】ABCD

【解析】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可以分为两类:事件(选项ABD)和行为(选项C)。

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考点1】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19年单选题)

1.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中央

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

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科学立

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推进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等。

(2)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考题·单选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2019年)

A.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考点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

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考点3】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解释】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

加快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

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提示】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

标准包括:(1)法的部门要齐全;(2)不同法律部门内部基本的、主要的法律规范要齐备;(3)不同法律

部门之间、不同的法律规范之间、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之间,要做到逻辑严谨、结构合理、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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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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