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2012,No.2 Total No.61
探索争鸣
Forensic Exploration
中国司法鉴定救助制度的实证研究
陈如超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庆,401120)
摘 要:我国司法鉴定救助制度运作虽时日不久,但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一些鉴定机构、法
律援助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规模性的鉴定救助兴起于2006年,并主要发生于民诉领域;同时,司法鉴定救助的对
象大多是因交通事故、工伤等引发伤残鉴定的农民或农民工等弱势体。毋庸置疑,鉴定机构与法律援助部门在推动我
国司法鉴定救助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鉴定救助的现状是与当前司法鉴定制度改革背景、法律援助的多年经验,以及其它
特殊条件共同促动的。虽然存在不少问题,但其探索启示了进一步的发展之路。
关键词:司法鉴定救助;实证研究;改革途径
中图分类号:DF8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 ̄.issn.1671—2072.2012.02.007
文章编号:167l一2072一(2012)02—0030—07
The Empirical Study of the Legal Aid System in Forensic Appraisal
CHEN RtL—ch∞
(Forensic Science Center ofSouthwest University of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hongqing 401120,China)
Abstract:We have accumulated a wealth of experience in the legal aid in forensic appraisal practice,though the time of its
operation is not long.Some typical cases,with the statistical data of many forensic institutions and legal aid organizations,
show that the legal aid system in forensic appraisal started in 2006,and mainly occurs in civil litigation.Besides,most cases
of legal aid are in traffic accidents and about appraisal of injury or disability caused by work.It is obvious that appraisal insti—
tutions and legal aid organizations hav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legal aid in forensic appraisa1.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legal aid in forensic appraisal has been advanced by the reform of the forensic appraisal system,the accumu—
lated experience in legal aid and other conditions.Though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the exploration of the way to resolve
these problems reveals the direction of the development.
Key words:legal aid system in forensic appraisal;empirical study;reforming method
1 引言
2006年1月8日《成都日报》报道:“无钱做司法
鉴定,不能拿出足够证据来索赔.一条残腿只得到法
院4410.65元赔偿的判决,扣除4000元钱的案件受
理费,实际上一条残腿只获得了410.65元赔偿。郫县
并由司法鉴定管理部门指定)的指派或相关人员的申
请,运用专业技术和设备,为经济困难或符合特定条
件的人员提供减、免、缓收费的司法鉴定服务 当前的
理论研究和诉讼实践,大多将司法鉴定救助称之为司
法鉴定援助,并视其为法律援助的一种新形式。事实
上,我国司法鉴定救助制度在近年蓬勃兴起,不仅部
分地区的司法行政部门已经或正酝酿颁布司法鉴定 花园镇29岁村民朱庆从成都某区法院法官手中接过
判决书,欲哭无泪,身处家中顶梁柱地位的小伙子顿
时瘫倒在地…。”这一真实且略带荒诞的案例.凸显司
救助的相关规范或暂行通知,而且实践中亦成功运作
了一批典型案例,一些省市或鉴定机构还披露了相关
的统计数据。面对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具有中国特
的法律制度,我们必须考察司法鉴定救助制度的实
际运作状况,并对其进行理性评析。
法鉴定救助制度对于当下贫困或弱势体诉讼权益
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所谓司法鉴定救助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根据法律援助机构(有些地方是法律援助机构审查.
收稿日期:2011—10—12
2研究目的、材料与方法
我国司法鉴定救助制度的实证研究.其目的是考
基金项目:2010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项目(CLS--D1025)
作者简介:陈如超(198O~),男,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司法鉴定
学、刑事诉讼法学与证据学的研究。E-mail:chrch120@163.com。
・
察如下几个重要问题:鉴定救助的主要对象,鉴定救
助发生的阶段(诉前阶段抑或诉讼中),鉴定救助运作
30・
中国司法鉴定2012年第2期(总第61期
的主要诉讼领域,鉴定救助的实践运作程序(即鉴定
救助的申请、指派与实施)等。因为到目前为止,尽管
论者对鉴定救助制度进行研究的著述颇丰。但几乎均
关切于鉴定救助的可行性.以及鉴定救助制度的宏观
(1)从中国知网与其它网络渠道获取的各个地区
披露的鉴定救助案例。这些案例中大多数是相关省市
通过司法鉴定立法后的首个救助实践,或其本身的成
功运作就是推动司法鉴定救助法规出台的原因之
一构建。这未尝不可,然而鉴定救助制度毕竟首先肇始
于诉讼实践,是一个实践先于理论思考的个案。因此.
圜
。就此而言,这些案例具有经典意义。其次,在社会
资源甚为稀缺的情况下.唯独这些案例被媒体披露出
来,无疑显示了其不可忽视的社会示范功能。最后还 通过搜索发生的相关个案与司法行政部门、鉴定机构
披露的统计数据,可以深刻剖析其内在关联.了解鉴
定救助实际运作方式的优劣.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学术
途径。
在于,任何法律制度的输入从根本上都是对其所在社
会需要的反映_3I.或是从社会发射出来的要求的冲击
波[41。而这些鉴定救助案例恰好是对我国社会现实需
求的个别回应,以致蔚为大观,成为一种规模效应。在
我们获取鉴定救助的33件案例中(见表1),若去除5
表1 我国部分司法鉴定救助案例的统计情况
就目前的实证研究而言。我们的分析材料主要来
自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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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oes,2012,No.2 Total No.6
件为行政性鉴定救助外(1,5,8,18,26号案件,主要 需求得最好,只求在前人基础上有所进步。
为确定身份的亲子鉴定),其余28件案例满足本文界
定的司法鉴定救助条件。它们较有地域代表性,分别涉
3司法鉴定救助制度的实践运作分析
3.1 实践中司法鉴定救助成规模运作的兴起
表1所搜寻的33件案例,涉及省份众多,如果结
合以上材料以及我们在其它文章搜集的我国各省市
公布的司法鉴定援助规范的文本情况[51,则可以发现,
司法鉴定救助从2006年起,多地区呈井喷现象出现
及四川、山东、福建、安徽、广东等l3个省区与直辖市。
(2)调研数据。在2010年8月的调研中,我们取
得了温州律政司法鉴定所2009年度司法鉴定救助的
案件数量、类型的统计情况(见表2)。它虽没有受援
助人的案情、家庭背景的记录,但在鉴定项目方面的
描述较为具体。
(3)部分司法行政机关与鉴定机构披露的统计数
据。为使本实证研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我们又通过
中国知网与百度搜索搜集了部分司法行政机关与司
法鉴定机构披露的对弱势体进行救助的统计数据。
如河南洛阳的信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2006年及
2007年的司法鉴定救助情况.四川达州市司法局
(当然,倘若抛弃5件诉外行政鉴定救助案例,事实依
然如故.参见表3的统计)。司法鉴定救助全国多地域
实践主要起始于2006年,其原因首先是四川、安徽、福
建、河南、湖北等省份恰恰在2006年、2007年自主实
行鉴定救助制度,尤其是前3个省,地方司法行政部门
出台了相应的司法鉴定救助的制度规范,在制度改革
上表现出筚路蓝缕之功。其次是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的
改革。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
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后,各地必须面对社
会鉴定机构的市场化、侦查部门鉴定机构不能接受社
会委托、法院撤销鉴定机构与弱势体对司法鉴定需
求之间的强烈矛盾。而在之前,职权性鉴定机构尤其是
2007年的统计数据,哈尔滨市司法局2009年的鉴定
救助统计数据,安徽池州市司法局公布的2011年1
月~9月的鉴定救助统计数据等。
我们搜集的三部分实证资料可以实现个案与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