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
情况的汇报
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汇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
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重要部署,新建区司法局立足
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快构建覆盖
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均衡布局城乡之间的公共法律
服务资源。
加快平安法治新建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提供法治保障。
一、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加大对困难
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特别
强调指出要紧紧围绕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
系。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新建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支持,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维护
人民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随着司法工作的全面展开,我区司法局以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公
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
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努力提高公
共法律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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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的法律服务。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和成效
(一)健全法律服务网络
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是深度融合的组织基础。为有效推动法律服务向基
层延伸,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广泛性、可及性、便利性,加强法律援
助中心和公证处建设,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区乡村法
律援助服务点,努力实现基层村居法律服务的全覆盖。充分发挥辖区
司法所的管理职能,积极构建覆盖全区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将
基层司法所真正打造成依法化解矛盾、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的一线综合平台。
目前,我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整合普法宣
传、12348专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职能
资源,提升和落实窗口功能、便民举措,发挥法律服务的集聚效应。
1、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的载体,努力
把法律援助窗口建成让区委、区政府放心,让人民众满意的服务单
位。我局努力把法律援助融入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之中,倾全局之力,
全方位打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对众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到位
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认知度不高原因之一,导致众对公共法律服
务缺乏了解。遇有法律问题,少部分众会律师寻求法律服务;一
部分众等不急社区、街道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自
行到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还有相当一部分众还是习惯于求助于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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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等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大打折扣,服务与需求对接错位,
导致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能充分、有效被利用。为此我局加大宣传,
增强了我区广大众法律意识。我局与区民政局在中华情老年公寓开
展老年人维权宣传活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老年人法
律咨询100余人次,帮助解决老年人维权事项10余件。在市集街头
向弱势体散发法律援助宣传单近20000份。我区共受理各类法律援
助案件380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8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
272件,接待来人来访1100余人次,为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36份。
预计到12月底我区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南昌市新建区
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援处、市法援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
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
出了应有的贡献。
2、公证处
公证业务与时俱进,为人民服务。我局着力充实窗口人员力量,克服
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发展区域公证工作,为年老体弱人员及监
狱服刑人员上门办理公证业务,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目前办证数
为2180件,收费数为70万元左右,预计全年办理公证数为2400件,
收费数在80万元,与往年相比大幅提高。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配备
了公证联网工作硬件两套,积极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公证处改制前期工
作。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法律资源相对匮乏的农村、偏远地区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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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难题。我局把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服务一体化摆在重要位置,
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基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社会弱势体
倾斜。
为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均衡发展,缓解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服
务资源短缺的问题,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我局深入开展普法宣
传教育检查调研,丰富法治宣传形式“送法下乡”。抓好重点对象法
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与中国特法律体系,宣传与促进经济发
展、社会稳定,及时向社会推出宣传,方便众选择,最大限度满足
人民众的法律服务新需求。
全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1442余件,调处成功
1402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7.23%,期间排查纠纷847余件,预防纠
纷660余件,真正做到了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
1、“送法下乡”活动。
由于经济欠发达,宣传不到位,有一些地处偏远农村的众对公共法
律服务的性质不了解,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识不足,使得自我维权意
识淡薄。
为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低收入
困难体能更好的获得法律援助,我局开展了一系列“送法下乡”活
动。
法制宣传科先后6次组织人员深入乐化镇、石埠镇、南矶乡、大塘坪
乡等乡镇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由政法委牵头,我局与区法院、渔政局,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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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问、发放宣传单、演示模拟法庭等形式,赴我区南矶乡开展了
“法治文化基层行走进南矶乡”活动。第三个全国“扶贫日”,我局
组织人员赴大塘坪乡长胜村、新富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给贫困人员
讲授法律常识,帮助解决法律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向村民赠送“守
法保平安”、“家庭法律顾问手册”等宣传手册。
2、新形势下的新需求
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关于推进行
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了热点领域矛盾纠纷
化解工作,重点抓好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道
路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学校学生人身伤害等领域专业调解工作,
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劳资纠纷、土地承包、拆迁、环保等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
在这些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法律知识少、维权意识弱、经济
困难的普通体身上。为引导和帮助困难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我
局建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面向全区发放农民工“维权
绿卡”等一系列惠民、便民举措,为农民工维权开辟了“绿通道”。
扩大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完善服务网络等多项措施,认真
接待,及时办理,真心服务。一大批涉稳体性案件得到及时分压化
解。共办理涉农法律案件42件,其中农民工讨薪案件20件,在办好
体性涉稳案件的同时,我局对特殊个案也非常重视,认真对待,急
事即办,难事特办。
3、法治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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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区人大、区司法局领导带领区人大内务司委委员、部分人
大代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等方式,深入到石
埠镇、乐化镇、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教科体局、司法局等五个
单位,实地调研我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及“七五”普法
规划筹划准备情况,分别与20多名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
制定下发了《新建区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
案》,形成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
格局。大力开展了“六五”普法法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
“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等活动,我区长堎工业园区等12
个先进单位、新建五中教师谌丽等13名先进个人分别受到省、市表
彰。根据省法治江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举办18年度江西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
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了我区“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
评选推荐工作,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三)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质量是生命,是人员素质的综合反映。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我局开
展了普法业务培训、专项活动等工作,以规范服务,改进提升质量为
中心,坚持持续改进质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为提高人民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同度和满意率,确保规范服务,
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成效进行管理和评价,促进基本公共法
律服务规范化制度化。
1、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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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中心完善服务窗口。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
心、人民调解中心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质
量、优质服务态度、优质服务环境”的三优品牌创建,开辟绿通道,
提供、落实周末值班等措施,全面众满意度。健全覆盖全
区的312个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完善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打
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积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简易法律文书、
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法律服务。
2、普法业务培训工作
建立法律事务所组建8专余人专业援助律师队伍,每天到法律援助中
心接待大厅参与值班,解答来访众咨询,引导涉访、涉诉人员走依
法维权途径、钝化矛盾,筑牢第一道防线。
7月初,我局采取“集中授课、全日制教学”的方式,组织全区司法
所长和各单位负责人,举办了一期以法制宣传工作、社区矫正、法律
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安排普法工作经验丰富人员围绕“如何做
好法制宣传工作”进行面对面授课,进一步强化了普法工作人员法律
意识和业务水平。
3、开展专项活动。
根据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在全区组织了“百日行动”、法律援
助“万户行”、“双回访、双促进”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
律宣传,有重点地受理援助土地流转纠纷、农民工讨薪等影响社会稳
定的案件,消除社会不因素。“3.8”妇女维权周、“3.15”消
费者权益保护日,区司法局协同区妇联、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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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采取发放宣传册、制作展板、现场咨询
等方式,深入到广场、街道、企业等人员聚集地,与众面对面进行
《劳动合同法》、《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卫生法》、《治
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先后投入资金5万多元,编印《守
法保平安》、《家庭法律顾问手册》等普法教材3万多册,免费发放,
供各乡镇、各单位普法学习、宣传之用。
三、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司法行政机关依托职能优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工作取得
了一定的成果,但面对新形势,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公共
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度广度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
(一)公共法律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
专职人员缺乏,综合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原因,
我区法律服务队伍总体不强,与发达地区还存在差距。司法所从事公
共法律服务的专职人员匮乏,我局基层司法所编制每所只有一人,按
上级要求需要配备3人,目前司法所人员构成参次不齐有乡镇公务
员、村官、聘用干部、退休村干部等,人员素质问题给我局开展工作
造成十分不便。由于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司法所人员疲于应付,难
以创新发展,年轻干部总想着“考出去”或“调出去”,仅近两年我
局就调出5人,人员流失非常严重,造成年年缺人的现象,致使解决
问题的效率不高。
(二)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方面投入不足,在公益性法律服务、政府
法律顾问补助及人民调解个案补助方面资金投入较少,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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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发展滞后,不利于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提高。司法
行政经费困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好转,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
正、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都是区级司法行政机关重中之重的业
务工作,且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尽管有政法转移支付
资金,但司法行政机关相比其他政法部门转移支付资金少得多,很难
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中央、省级财政部门及有关部委文件都已明确要
求各级财政给予上述五项业务工作足额经费保障,但区财政紧张不能
有效解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区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切实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形成合力。
1、保障人才,构建公益性、科学化、专业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
议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适当增加基层司法所专项编制,使乡镇
司法所均达到三人以上,优先配齐配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解决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编制缺乏和落实司法所所长待遇问题。积极发
展壮大公职律师人才队伍,充分利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和职业优势参与
社会管理、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充实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
所、人民调委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实现法律专业化、职业
化、社会化的良性结合,确保法律服务的法律性、规范性、专业性,
形成公职律师、社会律师相互补充的格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经费保障,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公共法律
服务是以公益属性为基础,强化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并逐步提高公共
法律服务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探索尝试补贴制、合同制、项目制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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