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弱势体的权益保护及法律援助

更新时间:2024-11-07 13:53:5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2日发
(作者:淘宝假货)

浅析弱势体的权益保护及法律援助

尹林昕

摘要: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农民等弱势体在经济能力、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都处

于弱势,如何维护其财产、教育、政治权利,向来是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首先要从立法层面建立弱势体权益的保护机制,确保弱势体权益不受到行政行为、户籍

歧视、社会劳动等方面的侵犯;从法律的执行层面上,要加强针对弱势体的法律援助队伍

的建设,加大对相关工作的经费支持,并从制度上确保相关体系的正常运转。

关键词:弱势体;权益保护;法律援助

D632.1;D926.5:A:2095-4379-(2018)20-0218-01

实现中国梦一项重要目标就是提高弱势体的社会地位,尤其是改善农民在社会活动中的被

长期限制与歧视的状况。为此,国家政府需要从立法和执行层面出发,健全弱势体的法律

保障体系。

一、立法层面的弱势体权益保护措施

(一)加强政府组织的行为规范

加强政府组织的行为规范是保护弱势体权益的有效措施。这其中包含了两个层面,第一,

行政行为可以有效确保权益保障体系的落实,只有政府开始重视弱势体的基本权益,才可

能引导社会各界对此加以重视;另外,从已有的经验看来,对弱势体基本权益的危害行

为,如对农民权益的侵害,有相当一部分就出自政府组织对自身权力的滥用。由于缺少法律

规范和权力自觉性,弱势体的权益经常受到政府行政权力的侵犯。这其中,关系到农民基

本生存要素的土地权最为明显。农民弱势体的土地常常受到非法强行征用的威胁,使得其

生存负担更为加重。

(二)消除弱势体的歧视规定

许多不公平的政策规定,是社会对弱势体歧视的根源,其中,户籍制度对农民体的社会

地位影响最为深刻。户籍制度改革前,存在着许多针对农民体的歧视规定,尤其是在对待

进城农民工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状况。但随着近年来户籍制度的改革,这种法律层面的

歧视情况大有缓解,但在户籍方面仍然没有完全实现法律层面的平等。另一方面,人们对农

民根深蒂固的歧视观念至今仍然难以消除。为此,应当首先从法律层面入手,实现公民权力

在法律层面的完全平等,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改善现有的歧视状况。

(三)扩大弱势体的社保覆盖范围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最初是基于城市居民的需求而建立的,考虑到农村居民大都有土地经

营等生活来源,因此并没有太多对弱势体权益的考量。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水平

的提高,许多农民已经不再经营土地,进城开展了其他经营活动,然而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仍然不能完全保障其医疗、养老、教育、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因此,立法部门要根据弱势

体的现有社会保障需求进行新的社会保障体系规划,将传统社保所忽略的弱势体阶层纳入

社保覆盖范围内。

二、执行层面的弱势体权益保护措施

(一)建立专职律师援助体系

法律援助体系的正常运转,不仅需要资金的投入,也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相比起依赖于私

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更有效的手段是建立专门执行法律援助的专职律师体系,参考对公务

员的选法标准,可以选拔一批具有建设能力和专业水平的专职律师。利用专职律师的专业性

和专职性,可以长期有效地促进农村法律援助体系的完善,建立稳定的法律援助中心。但需

要注意的是,调动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也是一种引入社会资源的方法,可以在公职律师的

基础上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

(二)加强法律援助体系建设

要想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就要充分健全各个层级的法律援助机构。在我国发生的权益侵

害事件,基本上要依靠监察与公安系统进行处理。但实际上,弱势体的权益事件范围覆盖

很广,仅仅依靠公检及其派出机构远远不够。而大多数私人律师事务所都是追求盈利的,往

往不愿意为弱势体等弱势体提供帮助。而司法所作为具备专业知识、资源能力的机构,

是落实法律援助的最理想方式。司法所是县级司法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承担大多数弱势

体法律援助的需求。

(三)确保弱势体的生活来源

对于我国的弱势体来讲,保证生活来源是一项重要的基本需求。例如对于农民体,其最

重要的财产就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于农民体在经济能力上的弱势水平,使得土地的承

包经营成为了主要生活来源。但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许多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这

说明我国在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保障层面的理论建设与实践经验还不够。为此,要探索新形

式的手段来保证农民的土地核心利益,明确农村土地所有、经营等权力主体,为其财产权提

供法律保障。

(四)提高法律援助的资金投入

法律援助归根结底是一种经济援助,因此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才能保证该体系长期有

效运转。地方政府不应为了减轻经济负担而空缺法律援助体系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在我国人

均法律援助经费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础上,更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在实际运作中,政府

部门可以开拓思路,通过引入社会资源等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使更多的弱势体能够受

益。

三、结語

总而言之,彻底改善弱势体的状况,是一项繁琐的社会问题。而从司法层面予以改善,是

其中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弱势体的法律保障与援助体系,对维持司法体系的有效运作、

解决农村司法困境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本文从农村司法与弱势体权益问题的现状出发,

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就立法保障与执行措施两个层面进行探讨,对改善弱势体权益

保护现状、完善法律援助体系的建设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姚俐衡.法律援助制度的“困顿”与“觉醒”——从弱势体权益公法保护的视角[J].成

都行政学院学报,2016(5):41-45.

[2]隋雨轩.浅析弱势体的权益保护及法律援助[J].决策与信息旬刊,2016(9).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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