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的法律意见书

更新时间:2024-11-07 10:46:3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2日发
(作者:交通事故认定)

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的法律

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划转的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公司的

委托,为a公司所持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权向______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划转提

供专项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为a公司此次

国有股权划转所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

认为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本次股权划转涉

及的主体资格文件,有关协议、方案,有关

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及证明等。本法律意见

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的事

实及本所律师对事实和法律的理解出具。

本所律师已得到a公司的下述保证,即:

a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

或误导之处,其中提供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

的,保证与正本或原件一致相符。经本所律

师对相关主要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副本或复

印件的查证,确认二者是一致的。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

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

于有关政府部门、股份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

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并

不对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此次办

理股权划转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上述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股权划出、划入方的主体资格

1.股权划出方:a公司

a公司,系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

体制改革委员会____体改发[____]____号

文《关于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

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改制设立

的国有独资公司,其所拥有的国有资产在

___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登记。

a公司现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工

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资本为________万元,住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

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股权划入方:国资公司

国资公司是根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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