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意见书(范本)
----[]粤安永法审字第号
合同名称:送审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送审合同编号
送审人:送审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送审时间:合同送审时间
一、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
合同审查人应当将本次合同审查的主要法律依据予以列明,并注明简称,方便下文引用。
该部分内容同时可作为送审人独立判断之参考。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下称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
二、合同审查的目的和方向
说明送审人请求合同审查人进行合同审查的目的,以及合同审查人的审查方向及审查的
主要内容。
三、合同审查遵循的基本原则
不同类型的合同应遵循不同的审查原则进行审查,一般包括如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真实性原则
(三)完备性原则
(四)规范性原则
(五)公平原则
四、合同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性质
(二)合同当事人
(三)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与义务
五、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具体情况,分类说明合同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当从以下
几方面进行归纳:
(一)意思表示真实性与准确性
(二)合同条款完备性
(三)合同文意表达规范性与准确性
(三)合同形式适合性
(四)合同条款合法性与有效性
六、合同的审查修改意见
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鉴于合同审查人大多数情况下并未参与送审
合同的起草及谈判,合同的审查属于书面审查,因此该意见属于初步的、原则性、指导性和
提示性意见。
七、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非必备内容)
在合同审查中发现的与送审人权益有关的其他问题,虽已超出合同审查的范围,但合同
审查人依然应当予以说明,提醒送审人注意或完善。
八、声明与保留
《合同审查意见书》根据送审人提供的合同从专业角度发表我们的看法和意见,在不能
排除送审合同局限性的情况下,我们的判断和意见也可能存在相应的局限性。因此,特别指
出: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委托人对本《合同审查意见书》的结论有独立判断之权利。
未经本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书面许可,本《合同审查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
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制作单位:广东安道永华律师事务所(印章)
制作人:律师
制作日期:年月日
附件
需要时应当将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列为附件,作为法律意见书的组成部分。不需要的,应
当以工作底稿的方式长期保存。
本文发布于:2022-08-12 14:33: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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