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习题及答案[1]

更新时间:2024-11-08 03:00:1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2日发
(作者:买房分期付款计算)

MIGFAFUXITI-----JUEMI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名词解释1.民法

二、简答简述题

1.简述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

2.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三、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个不属于我国民法的渊源?()

A、习惯B、事理之性质C、判例D、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2.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C.物权是对人权D.物权是支配权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A、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水泥合同形成的关系。B、甲因侵害乙的肖像权而形成的赔偿关系。

C、申请人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而形成的关系。D、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

赔而形成的关系

一、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简答题

1、在我国,广义的民法是指调整所有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

债和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票据法、破产法

等。狭义的民法仅指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不包括婚姻法和属于传统商法内容的法

律、法规。

2、(1)人身关系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合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即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关系和

身份权关系。所谓人格,是指自然人主体性要素的总称,人格关系是自然人基于彼此的人格或者人格要素

而形成的关系。所谓身份,是指自然人基于彼此的身份形成相互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等亲属关系和配偶。身份关系仅存在于自然人之间,也不得抛弃和转让。

(2)财产是人们可以支配的有经济价值的资源和物品,财产关系是人们基于财产的支配和交易而形成的

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分为两类:即支配型

与流转型。支配型财产关系表述的是财产归何人控制的状态,回答财产“是谁的”或“由谁利用”这样的

问题。在支配型财产关系中,对物的支配,民法上谓之物权关系;对智力成果的支配,民法谓之知识产权。

流转型财产关系反映的是商品交换中的财产关系,表述财产在交易中即财产因买卖、租赁、借贷、承揽等

行为而发生的移转状态。流转型财产关系民法上谓之债的关系。

三、1.B2.C3.C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平等原则2公序良俗原则

二、简答简述题

1.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包括哪些?

2.简答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功能有哪些?

三、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

A、平等原则B、意思自治原则C、一物一权原则D、诚信原则

2.某甲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还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以后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

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房屋的某乙。某甲的行为违背了下列哪一原则?()

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

3.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

A、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

B、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物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

C、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

D、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

假烟

4、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

A、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B、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C、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D、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

的行为

一、1平等原则:所谓平等原则,指在一切民事活动中一切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

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2公序良俗原则: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

的一般道德。

二、1、一般认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当事人在市场活动中应讲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

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

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种民事立法的价值追求,本身不直接涉及民事主体具体的权利义务,其性质具有

高度的抽象性,自然也就会产生模糊性。诚信原则的内涵和外延因此也都不具有确定性,是未形成的法规。

立法者之所以设立这样一个类似大魔包的“空筐结构”,就是为了使其保持相当长的寿命,随着时代与社

会环境的发展,对它的新的解释自然将使既有的条文拥有新内涵、新的生命力。

2、(1)立法准则的功能(2)行为准则和审判准则的功能(3)弥补民事法律规范缺陷的功能

三、1.C2.D3.A4.B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关系2.民事权利能力

二、简答题

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单项选择题

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A抵押权B追认权C撤销权D解除权

2.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A

C

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B

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D

物、行为、智力成果

主体、客体、内容

3.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B绝对权与相对权C主权利与从权利D请求权与形成权

一、1、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

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2、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

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2、(一)主体要素: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即民事法律关

系的参与者,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民事主体主要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特定情况下

还包括国家。

(二)客体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称标的,是民事主体之间据以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对象性事物,

是民事主体追求的利益的反映,成为民事主体活动的目标。就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其客体大

致是固定的。

(三)内容要素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如何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标,也即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的,

这种实现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方式和过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1.A2.D3.B

第四章自然人

一、名词解释

1.自然人2.监护

二、课后论文:论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三、单项选择题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A.始于出生B.始于年满18周岁C.始于结婚D.始于具有劳动能力

2.甲户籍在合肥,单位派其常驻深圳工作,3年后辞职到上海发展,并在上海买房居住一年半,现因患病

在北京15个月,其住所应当是()

A.合肥B.深圳C.上海D.北京

3.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失踪人死亡,则()

A.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B.应当宣告死亡C.不应当宣告死亡D.应当宣告失踪

一、1、自然人:与法人相对,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

2、监护:是为了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民事法律制

度。

三、1.A2.A3.B

第五章法人

一、名词解释

1.法人2.个人独资企业

二、简答简述题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有哪些?

2.法人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

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下述特点:(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成立时开始,到解散时终止;(2)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由有关法律或法人章程确定。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下述特点:(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2)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完全一致;(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才可实现。

2、法人的终止,也称法人的消灭,是指法人资格的消灭,即法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法人终止的原因主要包括:(1)依法被撤销。(2)自行解散;(3)依法宣告破

产。(4)其他原因

第六章非法人组织

一、名词解释

1.非法人组织2.个体工商户

二、简答题

1.合伙的特征有哪些?

2.合伙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三、单项选择题

1.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5万元。甲乙对该债务应承担()。

A、无限按份责任B、有限按份责任C、无限连带责任D、有限连带责任

2.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

A、不负责任B、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C、负连带责任D、适当分担

四、案例分析题

1.甲、乙、丙、丁四人合伙开办一家企业,四人约定,甲出资30万,乙出资50万,丙以自己的店面作价

20万元,丁以自己的专利技术作价10万元出资。四人约定盈利分配比例是3:5:2:1。合伙企业成立后,

甲擅自以合伙名义从事交易使合伙亏损80万元。问:

(1)甲擅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交易,造成损失,其他合伙人是否要对该损失承担责任?为什么?(2)丙不

参加经营管理,是否仍是合伙人?

一、1、非法人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2、个体工商户: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二、1、(1)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成立的法律基础;(2)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3)

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的终止,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使合伙事业终结,合伙关系归于消灭。合伙的终止主要有以下

几种原因:合伙存续期限届满;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合同;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合伙

事业违反法律而被撤销等。

三、1.C2.C

四、(1)应当。合伙人之一以合伙名义与第三人发生的债务,由合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是。不参加经营,但按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第七章民事法律事实概述

一、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事实

二、简述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一、民事法律事实: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二、民事法律事实,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民事法律关系的

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三个基本的条件:民事法律规范、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事实。其中,民事法律

规范和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抽象条件,而法律事实则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只有在

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民事法律关系才能产生,并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变更或消灭。法律事实出

现时,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就是民事主体取得要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状态,例如,签订

了买卖合同,买方有请求卖方交付出卖物的权利和支付价款的义务,卖方有请求买方支付价款的权利和向

买方交付出卖物的义务。正上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才使得民事法律所规定的抽象权利义务,转化

为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就是已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变化的状态,包括民事

法律关系的主体变更、内容变更和客体变更。例如,由于法人的合并和分立,导致债的关系中的主体发生

变更。

3.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就是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的状态,也称为民事法

律关系的绝对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是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某一法律关系的消灭。

并且在当事人之间不会因此而产生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例如,所有物被消费,所有权关系因此被消灭。二

是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某一法律关系的消灭,同时在当事人之间因此而产生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例如,

所有物被他人毁灭,所有权关系消灭,同时原所有权人和侵害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有时只需要一个法律事实为根据,有时需要以两个或两个以下的法律

事实的相互结合为根据。例如,遗嘱继承法律关系,就需要立遗嘱的行为和遗嘱人死亡这两个法律事实才

能够产生。这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的总和,叫做民事法律关系

的事实构成。此时,只有在事实构成具备的情况下,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

一、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行为2.意思表示

二、简答简述题

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要件是什么?

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

三、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李明12岁,智力超常,已经写就三部小说出版,非常畅销。后李明发现东风出版社擅自出版其中一部

并大规模发行,告诉其父,其父告出版社侵权,出版社则主张李明根本就是一小孩,不存在版权问题。关

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明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写作属于其行为能力范围B.李明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取得版权

C.写作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依法有效D.写作属于事实行为,与行为能力无关

3.商店与矿泉水经销商串通,抬高矿泉水价格,由后者付给一定回扣,这是一种()的行为。

A.欺诈B.显失公平C.恶意串通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一、1、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称为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

行为。

2、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二、1、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2、(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

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3)民事法律行为是能发生行为人预期目的的合法行为。

三、1.A2.D3.

第九章代理

一、名词解释

1.代理2.代理权

二、简答简述题

1.代理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2.构成表见代理的特别要件是什么?

三、单项选择题

1.吴某委托赵某财买一台VCD播放机。赵某到电器商场购买,恰好该商场正在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

品达1000元可得奖券一张。赵某以1250元为吴某购买了一台VCD播放机并得到了一张奖券。赵某将VCD

播放机交给吴某,未告诉吴某得到奖券的事而自己将奖券收了起来。一周后电器商场开奖,这张奖券中了

头等奖,可得电冰箱一台。此电冰箱应当归谁所有?()

A.吴某所有B.赵某所有C.吴某所有,但应给赵某适当补偿

托代理中,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依据是什么?()

A.委托合同B.委托授权C.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D.委托合同或委托授权

3.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为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下列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

哪项是不正确的?()

A.委托代理产生的根据,是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B.一般情况下,委托合同是产生委托代理授权

的基本原因,但委托合同并不必定包含委托授权C.委托代理授权一般为要式行为

D.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既可以向代理人进行.也可以向相对人为之,两者效力相同

四.案例分析

甲给乙一纸诸项齐备、未注明代理期限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乙代理自己同丙签定买货合同。乙办完代理事

项后未交还授权书,甲亦未索要。后乙未经甲同意,又持该委托书为甲同丙签定一买货合同。丙依合同送

货给甲时,甲以自己未定货为由,拒不收货,丙即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确实未要乙定这批货。

问:(1)有人认为乙的后一行为是“无权代理”,你持何认识?

(2)对于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3)本案应怎样处理?

一、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直接承受行为

的法律后果。

2、代理权:指代理人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并由被代理人承受其行为后果的法律资格。

二、1、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意思表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2、(1)须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

理的客观要件;(3)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第三人不知道行为人所为的

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三、1.A2.B3.C

四、(1)乙的后一行为是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的“无权代理”。(2)乙的行为构成

表见代理。因为相对人丙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乙是有代理权的。(3)由于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是发生与有权

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所以,甲必须接受丙的供货。如果因此给甲造成损失,则甲可以向乙追偿。

第十章时效和期间期日

一、名词解释

1.时效2.诉讼时效

二、简答简述题

1.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何区别

2.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D.吴某和赵某共有2.在委

三、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A.所有权B.形成权C.抗辩权D.人身权

2、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款期为1年。半年后,乙出国深造,3年后回来,向甲要求还款,甲还款了。

后甲听朋友说,该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间,遂要求乙返还。乙不返还,甲诉至法院,对甲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应()。

A、不予支持B、予以支持C、不予受理D、支持一半

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

A、实体权利B、胜诉权C、起诉权D、起诉权和实体权利

一、1、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2、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胜诉权的法律制度。

二、1、构成要件不同;适用对象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期间性质不同。

2、(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

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

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

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

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三、1.D2.A3.B

第三编债权法习题

第十六章债的概述

一、名词解释

1、债2、债权

二、简答简述题

简述债的法律特征

三、单项选择题

1.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是以()作为划分标准的。

A债的主体B债权C债务D债的标的物

2.下列关于债权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债权具有相容性,在同一个标的物上可以存在数个债权

B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同一个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普通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

发生的先后顺序而有效力上的区别

C债权一般具有期限性,但也可以设定无期限的债权

D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故债权人不得请求对债务人的人身进行限制

3.甲从商场购买某商品,此商品质量不合格,甲可按商场对商品实行的“三包”制度进行退货、修理或更

换,这种买受人甲与出卖人商场存在的债是()。

A简单之债B选择之债C多数人之债D非合同之债

一、1.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

二、(1)债反映财产流转关系(2)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3)债以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

为客体(4)债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其目的(5)债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多样性(6)债

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

三、1.D2.C3.A

第二十章不当得利之债

一、名词解释

不当得利之债

二、简答简述题

简答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三、单项选择题

1.下列事实中,能发生不当得利的是()。

A债务人清偿还未到期的债务B给付因赌博而欠的C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D顾客多付售货员的贷款

2.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条件,下列事实中,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事实是()。

A甲基于房屋租赁合同1998年应向乙支付租金8000元,而甲向乙支付了双份租金,实际支付16000

元B甲因赌博输给乙8万元

C因风灾甲的300只羊混入乙的羊D邮局错将甲的邮包发给乙

一、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害的事实。

二、1、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2、致他人受有损失3、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有因果关系。4、无合

法根据即无法律上的原因

三、1、D2、C

第二十一章无因管理之债

一、名词解释

无因管理

二、简答简述题

简答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三、单项选择题

1.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

确的?()

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2.在下列情形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有()。

A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

B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对该货物进行管理

C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D超市对进入超市的顾客的皮包进行保管

一、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人,为了他人的利益免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必要事务的行为。

二、1、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2、管理人须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3、无因管理行为需无法律上的义务。

三:1、B2、A

第五编侵权行为法习题

第二十六章侵权行为概述

一、名词解释

侵权行为

二、简答简述题

侵权行为有哪些特征?

三、选择题

1、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D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

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一住店客人参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

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3、某商场家电部一员工在布置展台时,一通电的取暖器石英管突然爆裂,致其受伤。后查明事故原因是由

于厂家不慎将几台质检不合格商品包装出厂。该员工欲通过诉讼向商家索赔,但不知应以产品责任还是以

产品质量瑕疵担保为由诉讼。下列关于二者区别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前者需要有现实损害,后者不需要

B.前者属于侵权行为,后者属于违约行为

C.前者的责任承担形式主要是损害赔偿,后者则主要为修理、更换

D.前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后者一般先向合同相对人要求补救或赔偿

一、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不问过错,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

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及其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1、侵权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2、侵权行为侵害的对象是他人的合法权益。3、侵权行为是过错

责任,特殊侵权责任除外。4、侵权行为是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的侵权行为5、侵权行为是违反法

定义务的行为6、侵权行为是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7、侵权行为承担的是民事责任

三、1、B2、D3、ABCD

第二十七章侵权行为的归则原则

一、名词解释

公平责任

职务侵权责任

二、简答简述题

对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的不同主张

三、选择题

1、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

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

承担?()

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应由乙自负责任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

任处理

2、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

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

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B.应由王某承担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3、赵某有马一匹,此马易受惊吓。一天,李某借赵某的马拉小麦,赵某未告诉李某此马的特性。李某在用

马拉小麦的过程中,天降暴雨,雷声大作,赵某的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对于王某的损害应()

A.由赵某一人承担责任B.由李某一人承担责任C.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D.主要由李某承担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4、1999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买了一台热水器。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

害。2000年10月,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A.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B.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D.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

5、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过错推定的是()。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B.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悬挂物、搁置物致人损害

C.污染环境致人损害D.产品责任致人损害

一、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而又不能适用过错归责原则和无过错归责原则的情况下,

由法院根据情况所确定的一种责任。

职务侵权致害责任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

损害,国家对受害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1、一元论观点:过错责任原则

2、二元论观点:过失责任原则与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多半是赔偿标准问题而不是责任依据问

题”

3、三元论——A观点:一般侵权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损害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行为

能力的人致人损害而监护人不能赔偿的特别案件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4、三元论——B观点: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不是一种独立的归

责原则。

5、三元论——C观点: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作

为一种单独的归责原则,不再将公平责任作为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将其作为一种责任形式。

三、1、B2、A3、B4、D5、B

第二十八章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名词解释

过失相抵规则

紧急避险

二、简答简述题

自助行为及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选择题

1、违法性侵害行为违反的“法”应当包括()

A.国家实体法律B.公序良俗C.职务上的义务D.道德义务

2、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

A.违法性侵害行为B.损害事实C.因果关系D.过错

3、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

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

承担?

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应由乙自负责任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

平责任处理

四、案例分析

1、甲骑自行车上班,在一拐弯处,甲未减速,将一行人乙撞倒在地,但乙爬了起来,毫发无伤,甲走

上前去,告诉了乙自己的姓名和住址,说:“如有问题,请来我。”乙当时拍了拍身上灰便走了。回到家

后,乙说起此事,邻居丙告诉他,此种情况下,可向甲讹一笔钱。于是,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予以赔偿。

【问题思考】甲的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为什么?

一、1、是指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对损失的扩大也有过失时,可以适当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的

规则2、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

已采取的加害于他人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行为

二、1、自助行为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而以自己的力量对加害人的自由、财物进行约束或者扣押的行

为。

自助行为须具备以下条件:(1)权利受到不法侵害;(2)时间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3)手段合理;

(4)不要超过必要限度。

2、(1)损害后果/事实;(2)损害事实与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行为违法性;(4)过错

三、1、ABCD2、ABCD3、C

四、本案涉及损害事实问题。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者事件使他人受法律保护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

权利遭受不利益的一种事实状态。本案中,骑车人甲虽然将乙撞倒,但该行为并未造成乙的损害,乙是在

受到邻居丙的唆使后讹甲的,其主观动机具有不道德的因素,因此,本案不构成侵权,甲也不存在侵权责

任问题。

第二十九章一般侵权行为

一、名词解释

精神损害

侵权损害赔偿

二、简答简述题

根据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简述共同侵权行为

三、选择题

1、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犯物质人格权的行为?()

A.侵犯肖像权B.侵犯健康权C.侵犯隐私权D.侵犯身体权

2、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

会,并因此争吵分手。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

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7卷三21)

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B.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C.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

D.法院不应当支持冯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3、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是()

A.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陈列其照片B.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的照片

C.美容院在报纸上做广告宣传时未经甲同意使用甲整容前后的对比照片

D.在通辑令上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4、周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胶卷底片交给某彩扩店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周某于约定日期去取相

片,彩扩店告知:因失火,其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周某非常痛苦,诉至法院请求彩扩店赔偿胶卷费、

冲印费损失及精神损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7卷三66)

A.彩扩店侵害了周某的财产权和肖像权B.彩扩店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

C.彩扩店应当赔偿胶卷费并返还冲洗费D.周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一、1、精神损害,一般是指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公民的人格受到

非财产性的损失,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

2、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加害人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补偿

受害人所受损害的民事责任。

二、(1)共同侵权行为概念;(2)共同加害行为;(3)共同危险行为;(4)视为共同侵权行为;(5)责任

承担:共同侵权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在按照过错程度、对损害起作用的大小承担;在共同危险行为

中平均分担;(6)赔偿权利人放弃对部分侵权人赔偿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

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三、1、A2、D3、AC4、BCD

第三十章特殊侵权行为

一、名词解释

共同危险行为

二、简答简述题

简述高度危险作业的概念、要件。

简述环境污染侵权的概念、要件。

三、选择题

1、下列关于职务侵权行为构成条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侵权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可以在非执行职务中

C.行为必须违反了执行职务应当注意的义务D.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有损害后果

2、、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人,如(),

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A.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B.能证明自己已尽了足够的注意义务

C.能证明是受害人的过失D.能证明自己已尽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3、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给他人造

成损害的,如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下列关于作业人的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B.可以分担民事责任C.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D.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

4、第三人的过错致使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A.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B.第三人和受害人C.动物饲养人、管理人及第三人D.第三人

5、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哪些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

A.建筑物致人损害B.环境污染致人损害C.动物致人损害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E.产品缺陷之人损害

四、案例分析题

1、【案情简介】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

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

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某装修队,但

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

蒋某于是诉诸法院。

【问题思考】本案中责任如何承担?为什么?

一、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个行为人共同实施了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行为,但无法确定何人的行为造成损

害的侵权行为。

二、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因从事高空、高速、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等对周

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而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侵权行为。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须有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在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中,只要实施了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

的作业行为,并造成了他人损害,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作业人的活动是否具有违法性,是否尽到

了应有的注意义务。

(2)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后果。损害包括对他人人身的损害,财产损害,以及因人身损害而引起的精神损

害。如果仅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构成威胁,但未造成实际的损害,则不发生赔偿责任,但高度危险作业人

应承担消除危险的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与损害有因果关系。高度危险须与发生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通常情况下,该因果

关系应由受害人证明,但对于因技术上的原因而使受害人无法证明这种因果关系的,应采用推定的方法,

由作业人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若不能证明,则推定危险作业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2、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有污染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一定程度损害的事实。

(2)损害与污染环境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损害与污染环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受害人的损害

是因行为人实施的污染环境的行为造成的。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则不构成侵权

行为。但是,由于污染造成的损害在很多情况下具有复杂性、潜伏性的特点,因此,如果能证明受害人未

来显现的损害与当初行为人实施的污染环境的行为有必然的联系,亦应认定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1、ACD2、BD3、C4、D5、ABCDE

四、本案涉及建筑物上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

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条是关于工作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依据。工作

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须有工作物的倒塌、脱落、坠落等情况的发生。(2)须有损坏失实,

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3)须有工作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工作物设置或管理不当。工作物致人损害民事

责任实行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工作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情况下,才不承担

民事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应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旅馆作为吊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

于吊灯脱落致人损害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根据过错推定原则,旅馆对吊灯的管理存在不当。应当依法对

蒋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旅馆能够证明这一损害结果是由装修队造成的,可根据旅馆与

装修队之间的法律关系,在承担了对蒋某的赔偿后,向真正过错方——装修队追偿。

第三十一章侵权责任

一、名词解释

民事责任竞合

二、简答简述题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简述侵权责任抗辩事由

三、选择题

1、甲、乙两家各有小院,隔墙而居,院墙高约两米。一天,甲家夫妇下田务农,将两周岁的儿子丙锁在自

家的院子里玩。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院墙,将丙的左眼啄伤。甲家为此支出医药费近万元。对甲家

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A.应完全由乙家承担B.应主要由乙家承担,甲家也应自担一部分C.应由甲、乙两家平均分摊

D.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予适当补偿

2、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

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三个。丙

因治伤支付医药费60元。丁的三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由谁赔偿?

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D.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3、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A.互不承担责任B.由双方分担民事责任C.由受害方自行承担民事责任D.由加害方赔偿

一、民事责任竞合是指某种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符合多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在法律上导致多种

责任形式存在并相互冲突即民事责任竞合。

二、1、(1)两者保护的权利性质不同。侵权责任主要保护当事人的绝对权,而违约责任主要保护相对权。

(2)两者的责任基础不同。侵权责任的责任人违反的是不作为义务,即法定义务;而违约责任的责任人违

反的是合同义务,即约定义务。(3)两者的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情况下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违约责任一般适用严格责任原则,特殊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4)两者的责

任范围不同。侵权责任当事人事先不得约定,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事先可以约定。(5)

两者的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侵权责任可以是财产责任,也可以是非财产责任;而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不包括非财产责任。

2、(1)正当理由:包括依法执行公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同意;自助行为。(2)外来

原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

三、1、D2、D3、C


本文发布于:2022-08-12 10:57: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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