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_1

更新时间:2024-11-09 03:07:5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2日发
(作者:建设工程招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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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的要求,特别是对大学生

这一特殊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更为迫切。本文通过实践调查报告数据分析,对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

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某省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及分析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

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

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

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

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大学生作为一个

特殊的社会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

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一、研究和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意义

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

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

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

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

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

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

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

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二、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分析

(一)调查形式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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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某医科大学汾阳分校09,10,11三个年级多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进行了随

机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100份,收回100份,收回率100%。其结果

显示:

1.法律知识的来源及对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34.23%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

来源于学校的教育,44.34%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

其他来源的占21.43%。自己认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且能灵活运用于解决现

实问题的学生占2

2.5%,77.5%的学生认为自己法律知识不足或不能灵活运用。77.6%的学生认

为需要学习或深入学习法律知识,1

3.8%的人认为只需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学生认为完全不需要。约1/3

的学生认为造成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为法律教育活动的局限性,1/2的学生认为

社会的不良风气及贫富悬殊是主要原因。这表明大部分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学校

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足,不能满足大部

分学生的需求。

2.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学生

比例仍然不高,如参加勤工俭学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占61%,无

意向的人占39%;被骗或被盗、被抢时选择向公安机关或学校保卫处报案的占

87%,不报告的占13%;认为报案没用或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人占

15.2%。遇到不法行为时,男生选择漠不关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

占6%。

3.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

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

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

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

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

腐败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

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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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调查结果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大学

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

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1.大学生缺乏从总体上准确理解和把握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现代法治是以民主

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与传统的法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视法为工具与目

的的统一,并更加强调法的目的价值,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

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存在着一种传统意义上将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观。

譬如,他们也认可“法治”反对“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一些

“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他们也

认可民主反对专制,但受到中国现实国情的制约,往往认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

度而专制制度下就没有法制,没有认识到法制既可以与专制相结合,也可以与民

主相结合,而只有以民主为社会基础的法制模式,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识,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识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

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大多数大

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只处于初级的感性阶段,正是因为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

使得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处于对法律本质认知的启蒙状态。比如,多数学生都知

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对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却知之甚少,现代法

治国家普遍都是实行宪政的国家,若不能将宪法提到宪政的高度加以认识,在论

及宪法内容时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权利以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诸如

此类的关键问题,则是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宪政意识的表现。

三、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针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现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一)健全

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

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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