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协议书律师
函
JennywascompiledinJanuary2021
法律服务合同
【2015】博友非诉字
第号
甲方:
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电话:,地址:北京市朝阳
区建国路88号。
甲、乙双方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之规定,签定本
服务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法律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某某律师为甲方出
具有关向律师函一
份。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本次服务有关
的各种文件资料并保证文件资料的真实合法性;甲方指定为甲方
联系人,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
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三条【服务费用】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
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服务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即人民币500
元),甲方在2015年10月15日前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乙方账户:
开户行:
账号:
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工商银行北京甜水园支行
020025
第四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
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出具律师律师函为止。
甲方: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签约日期:2015年10月12日签约日期: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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