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复习资料
一、核心知识点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1、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
3、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
力量。
4、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的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5、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6、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7、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8、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9、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10、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1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2、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
性问题
13、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14、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
15、我们要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
16、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
17、要依法行使权利,积极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人格尊严权╱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
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公民的基本权利。
18、行使权利有界限。
19、公民权利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要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20、要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履行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劳动╱受
教育等公民的基本义务。
2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22、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23、依法行使权利
24、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25、增强权利意识,增强义务观念
26、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
第四单元崇尚法治精神
1、公有制为主体、共同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4、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5、国家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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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7、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接受人民监督
8、坚持党的领导
9、人民当家做主
10、坚持民主集中制
1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3、基层众自治制度
14、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15、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16、其他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他负责,受它监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外事权/荣典权/任免权)
19、国家行政机关(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20、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21、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22、行政机关的权利来自人民,是人民授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3、监察委员会要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24、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职责/调查职责/处置职责)
25、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26、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27、践行平等
28、维护公平正义
二、特殊主体汇总
人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3、民主集中制
4、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5、民主集中制
6、(人大行使···职权)
政府:
1、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2、政府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
3、政府必须依法行政
4、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5、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监察机关:
1、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2、国家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3、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
4、监察委员会行使(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人民法院:
1、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2
3、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2、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宪法:
1、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是国家根本法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
4、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5、国家尊重保障人权
6、实行民主集中制
7、宪法设置国家机构
8、宪法规范权力运行
9、坚持依宪治国
10、加强宪法监督
11、增强宪法意识
12、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
三、选择题常考易混知识
【本质】
1.宪法的本质: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中国特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根本】
1.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3.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
4.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权力的根本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核心】
1.宪法的核心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的核心价值: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
2.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4.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党是领导一切的。
【基本】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3.基本经济制度:
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②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4.基本政治制度包括: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③基层众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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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国处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6.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基础】
1.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物质基础),宪法规定了这一经济基础。
2.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3.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4.的政治基础:一个中国原则。
6.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最】
1.宪法的地位: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规定最根本、最重要的问
题。
2.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4.中国特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
5.公正司法是捍卫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6.维权方式中最权威、最正规、最后屏障是诉讼。
【监督】
1.人大:拥有监督权,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宪法法律实施(如:合宪性审查);监督本级其他国家机关(如:
人大听取政府、法院等工作报告)。
2.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是否违法)(行使检察权);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
3.公民:监督权的监督对象是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举报或提建议等)。
【主导】
1.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2.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集中体现】
1.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决定性、关键】
1.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2.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具有关键作用。
【自治】
1.基层众自治(村委会、居委会)
2.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聚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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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1 18:35: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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