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没几个人知道!注意:牵扯到报销!相信
很多人手上都有一张医保卡,在使用过程中有些事情是要特别留意的,
否则就会吃哑巴亏!本篇文字,非常重要!敬请阅后分享!如果生大
病需要住院,好办,只要把卡交给医院,就可以安心了。卡里
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
三分之一的费用。如果看门诊呢?那就要用卡内余额支付门诊费用,
倘若卡内余额全部用完怎么办?自掏腰包呗,不错。可是当我们自费金
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举个例子:如果你看门诊花了2000元,则超出的800元可以报销480
元,个人只承担320元,医院和医保中心直接结算,这个你不用操心。
可是请注意:在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手续万
万不能省略!否则的话即便你花了万儿八千的,对不起,一分钱的报销
也没有,全部自费!去专科医院看病无需转,如脑科医院、胸科医院、
肿瘤医院、口腔医院等等,因为这些医院具有不可替代性。自费部分是
可以累加的,每年只要达到1200元,超过部分就可按比例报销。有许
多政策往往我们是不清楚的,而相关政府部门似乎也不想让我们知道,
个中缘由大家自己去揣测吧。不信问问你身边的人,有几个人知道这条
规定的?最后,请保存全国劳动保障电话:12333。在使用医保卡时,
有任何疑问,均可致电。请转发,让更多的朋友受益!
医疗纠纷一点通
一、医疗事故及其分级: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
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护理规范,过失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分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
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的;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二、患者的权利
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遗嘱单、
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
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封存的病历资料
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
意见、病程记录。
四、什么是误诊
误诊是错误的诊断,表现为未能诊断、错误诊断、漏诊。误诊并不
一定都是医疗事故。
五、手术中常见的医疗过失
1、手术前对手术准备工作不足,未做必要的化验和检查,盲
目开刀手术;
2、手术前对手术区的备皮不严格,造成手术后伤口的化脓感染;
3、手术前考虑不充分,未做输血准备工作,造成手术中急需输血
时措手不及而造成不良后果;
4、手术时划错手术部位开错刀;
5、手术前麻醉失败;
6、手术前未对患者做详细的内科检查,未排除手术禁忌症。
六、什么是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它与赔偿金额的关系。
医疗过失责任程度,是指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
任比重,是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考虑的因素之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
行办法》规定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
轻微责任。司法实践中通常借鉴法医学的“损伤参与度”的分级标准来确
定过错方的责任程度。
损伤参与度分级标准是:第一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是损伤所
致,损伤参与度100%;第二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既往疾病
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损伤是主要因素,损伤参与度75%;第三等级,死
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两者作用程度等同,损伤
参与度50%;第四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所致的结果,
但疾病是主要因素,损伤参与度25%;第五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
是由于疾病导致的结果,损伤作用可以排除,损伤参与度是0%。
七、什么是行政调解、行政调解能否反悔?医患双方达成的医疗损
害赔偿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
持下,根据自愿合法原则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达成对医疗事故
赔偿的和解协议。
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可以反悔。
医患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其效力适用合同法有关
规定。
八、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患者(患者死亡的,为患者近亲属)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是指客观上存在着知道的条件和可能,
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知道,均推定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计算,
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
诊之日起算。
九、患方在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1、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并交
纳律师费;
2、向律师或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患方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若患方死亡
或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需要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偶、父母、
子女、兄弟妹等)身份证及户口本;
(2)病历资料复印件,含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或入院记录、体
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
书、手术意见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
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误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工资
及缺勤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清单。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
伤残等级证明及残疾用具费、丧葬费、伤残或死亡的要提供患者实际抚
养或赡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十、医疗事故中患方要注意收集的证据材料
1、尽早复制客观病历材料,封存主观性病历材料;
2、及时要求进行尸检,以查明患者的死因。根据《医疗事故处理
条例》规定,患者死亡的,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
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
7日。因此患者家属应当摈弃封建迷信思想,及时要求尸检,一旦因患
者家属拖延尸检而影响死因判定的,患者家属将承担不利后果。
本文发布于:2022-08-11 12:41: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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