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手》如果发生在中国,结局会怎样?—关于作弊你必须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更新时间:2024-11-08 20:49:1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1日发
(作者:中央取消计划生育政策)

《天才手》如果发生在中国,结局会怎

样?—关于作弊你必须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最近热映的《天才手》被誉为泰国年度最新奇、刺激、

热血的校园电影!作为一部年度极具有争议话题的泰影,既有

对公平、正义和阶级、利益的探讨,贫苦优秀生在金钱诱惑

下的铤而走险;也有正义少年的堕落黑化,少女初恋情怀的崩

塌;更有搞笑的喜剧桥段,聪明机智的作弊手段,扣人心弦、

紧张万分的考试现场。

电影根据2016年发生在亚洲的SAT“考试作弊案”的真

实事件改编而来的,全片随着女主Lynn的一句“I’mready”

结束,结尾处留白处理更是留下悬念,给予观众的无限遐想。

究竟天才少女Lynn会面对怎样的惩罚?各路网友更是展开了

充分想象。那么,如果事情发生在中国,如果按照我国相关

法律规定,究竟主人公会面临着怎样的结局呢?

众所周知,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将考试作弊入刑,那么对

于请,《刑法》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

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

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

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

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在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是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

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

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

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

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

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

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

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

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可见,教育法针对作弊行为作出更详细的说明。究竟哪

些行为属于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以及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力

度。在教师招聘和教师资格类的考试中,以教育法律为考试

主体内容。历年来的出题形式也多以客观题为主,但近年来

法律法规有主观题热点趋势,各省市的考试也逐渐涉及主观

题考试,也体现在今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学科目

二。所以,在后续法律法规的备考中应积极扩充主观题的备

考方向。那么,我们一起看一下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1】

2016年10月间,虎某通过他人联系侯某,让其代替自

己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016年12月26

日上午,侯某在某大学旧教学楼的某考场,代替虎某参加上

述考试中的某科目考试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侯某于当

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虎某随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二人如

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侯某、虎某及其各自委托

的辩护人对检方的指控事实、证据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侯

某、虎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代替他人参加、被告人

虎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其行为均构

成代试罪。检方指控侯某、虎某犯代试罪的事实清

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以代替

考试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

被告人虎某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

这类案例题可以简要叙述以客观题考察,问违反下列哪

个教育法律法规。也可以以主观题考察,问案例中违反了那

条法律,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客观题

的命题形式。

【例题1】考试中有下列哪种行为会被处以违法所得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A.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B.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C.携带或者使用材、资料的

D.抄袭他人答案的

【答案】B。解析:根据《教育法》第八十条:任何组

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

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

依法给予处分:(一)组织作弊的;(二)通过提供材

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的;(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五)其

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例题2】考试中有下列哪种行为会被予以制止并终止

其继续参加考试,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

重的,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A.组织作弊,通过提供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

帮助或者便利的

B.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C.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D.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答案】B。解析:根据《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

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

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

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

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

的;(二)携带或者使用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

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

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备考建议:此部分在教师招聘和教师资格仍以识记知识

点,客观题考察为主。同时建议分清易混淆知识点,适当结

合热点,扩充案例分析,做到有备无患,争取在考试中脱颖

而出。“It’snottheschoolthatchoosesus,it’sourschool.”明天开始,

这个世界由我们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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