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调查报告三篇

更新时间:2024-11-09 05:44:4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1日发
(作者:满两年免营业税)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三篇

?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

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

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

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

法学专业对人才高素质、高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

随着近年来对法学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法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

生就业情况并不乐观。但高学历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特别是与经济、

国际交往相关联专业的研究生,就业前景广阔。

二、当前就业形势

“法学怎么了?”这或许是当下所有关心法学的人最想问的问题。

从红极一时的“专业龙”变成了“专业虫”;从耀眼的“就业精英”变

成了垫底的“就业劳工”;就业已冷到哈气成冰,每年却仍有那么多

考生报考得热火朝天。近些年来,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低已经成为社会

广泛专注的问题。无论是“北大学生卖猪肉”还是“西政学生卖糖葫

芦”,种种新闻媒体夸张的背后,是人们对于法学教育的忧思与考量。

根据法学专业历年就业情况,形式之所以严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扩招。

太多院校跟风设置法学专业,致法学专业太多太滥,才最终导致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1~

法学这块“优质蛋糕”变了味。事实也确实如此。据了解,目前我国

并未对高校设置法学院系设定统一标准。设置法学专业的门槛过低甚

至没有门槛,也使得我国高校出现许多“法学专业目睹之怪现状”,

如一些理工院校为升综合大学而设法学;一些专科院校为提升品牌而

设法学;一些院校虽设有法学,却没有专职教授,甚至没有科班出身

的法学老师……据不完全统计,20**年,我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

校为292所;20**年约为560所,4年所增数量几乎与过去20多年

积累的数量持平;截至20**年底,该数值更是达到了634所,法学一

跃成为了目前我国开设数量最多的三大专业之一。至此,我国高校的

“法学运动”也成功完成了三级跳。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

30万左右的法学本科在校生和22万左右的法律专科在校生,比30

年前增长了200多倍。一方面高校对法学专业的招生量在“大步向

前”,另一方面,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量却是“步履蹒跚”,这就把

大量“法学遗民”堵在了就业的高速路口。

②司考。

号称天下第一难的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准入制度,阻碍了

相当一部分人的前进脚步。

③专业教育。

法学专业就业面的狭窄及其过高的门槛,目前高校的法学教育也

只是根据传统着眼于培养在法律职业部门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而没

有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变化着眼于更为宏观的市场需求为社会各行各

业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与社会需求相对脱节。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2~

④法学是一门社会学科,要求必须有丰富的社会实践。

就拿律师行业来说,律师所提供的商品是服务,所出卖的是自己

的办案经验和法学知识的结合物,是利用自己的经验和法学知识为当

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就需要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要有一定的办案经

验,这样才能很容易的到法律工作,而其恰恰正是法学毕业生所缺

少的。一定程度上正是法学专业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脱离社会实践

的法律知识是没有生命的。

⑤期望值过高。

法学学生毕业后更青睐机关单位,对薪资、社会地位的要求比较

高。

三、直面困境,问计未来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法学专业的学生一方面要努力学好专业知

识,提升自身能力,尽早培养一些以后需要的素质,尤其是一些综合

素质的提高,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所以实际动手能力解决

问题能力都至关重要,只有在学习期间锻炼这方面的能力,使自己所

学能为以后所用,这样方可在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去;另一方面,毕业

生也应该转变就业观念,拓展就业领域,像在地域选择上可以考虑艰

苦地区,在具体职业的选择上,不拘泥于传统的法律职业,而去选择

一些新兴职业。

由于法学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专业学生在充分学好

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

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一些经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3~

验,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法学天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所

以学生绝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是闭门造车。

法学专业学生在进入大四学习时,只要有各种可能的就业选择,

都要尽最大努力去尝试(主要是参加各类招聘会和人才交流会)。

学生可以选择考研、参加司法考试、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等

来拓宽自己的就业渠道。或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社会需要,学习一技之

长,比如速录技术,进入法院当书记员也是不错的就业渠道之一。最

关键的是不要眼高手低,有时并不是没有就业岗位,而是学生不愿去

做而已。

我国目前注册律师大约有14万人左右,律师事务所1万多家,

每9000人平均拥有一名律师,其中北京是每1300多人拥有一名律

师,上海是每1800多人拥有一名律师,而美国纽约是每200人拥有

一名律师。从律师的地区分布情况看,发展极不平衡。广东、北京的

律师都在万人以上,大约占到全国律师总数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

多名律师,个别牧区只有一名律师。全国律师每年办理业务大致在900

万件左右,业务收入在90亿左右,律师人均收入在7万元左右,平

均每件收费在千元左右,但是律师年收入仍然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异,

北京最高,律师人均年收入达到26万元,上海也在20万左右,江浙

在7万元左右,广东在5万元左右,而在有些西部省份律师年平均收

入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甚至更少,其差距在十几倍乃至几十倍。

无论是执业人数占整个人口的比例,还是律师界中高学历、外语

人才所占的比例,以及中大型律师事务所占律师事务所总数中的比例,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4~

中西部律师业与东部发达地区律师业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特别是东部

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直接导致律师收入的差距悬殊,并

且这种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内有明显的改变,这也是不争的事实。由于

东部与中西部律师业发展的巨大反差,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律师正在向

东部地区转移,这种转移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符合人才流动规律的。

因此,综合以上来看,从个人生存和利益来考虑,北京、广东等

发达地区的律师业发展环境最好,也最有利于个人的发展。当然,我

们不能光看这些平均数字就认为律师行业形势一片大好。律师是强弱

差距悬殊的行业,知名大律师年收入上百万、上千万的都有,但有很

多律师都是疲于糊口,年收入不过万,有的甚至无钱交纳年检会或会

费而被迫转行。对于初入行的律师来说,90%的其收入都只能维持基

本的生存。虽然说成功的标志不是钱,但是对律师来说,其最有力的

评价标准是收入。另外,律师的执业环境也很不好,这些都是我们从

事律师行业上的巨大障碍。

社会不是完美的,律师行业也同样有不尽人意,但是我们应该看

到,律师业只会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只要我们选择了律师,就要

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也终有成功的那一天。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二)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体:

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

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

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5~

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

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

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

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

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

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

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

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

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

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

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

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

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

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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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

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

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

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

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

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

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

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

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

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

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

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

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

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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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

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

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

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

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

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

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

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

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

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

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

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

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

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

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

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

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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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是被害人

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

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

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

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

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

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

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

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

斑的个别“害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

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

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

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

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

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

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

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

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9~

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

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

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

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

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

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

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

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

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

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大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出

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

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

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

法学专业调查报告(三)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计划情况

(1)实习时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2)实习地点: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3)实习单位: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4)实习方法:到单位实习工作、协助侦查案件

(5)实习目的:接触和认识社会,了解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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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一般的理念、逻辑、立场、观点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深对法

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并能进行初步的实际运用;学习法律

工作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各类案件的侦查程序,初步掌握

侦查的技巧;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

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笔录等的写作方

法与技巧。

2、实习单位情况

(1)单位名称:xx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2)单位简介(自按):

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是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的自

侦部门,主要工作是侦查办理渎职侵权类案件,打击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活动。与其他科

室相比,开展工作比较独立,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工作纪律要求严格

保守秘密,是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部门。

二、实习主要内容

1、在开展审查举报材料、侦查案件等工作中,通过观察、分析,

了解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状。

2、在日常工作中,细心观察、了解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机构与各

项规章制度,熟悉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日常运作,在反渎职局

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的法学及相关知识解决侦查办案

等实务问题。

3、在日常工作中,学习和掌握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工作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11~

流程,了解、掌握检察院侦查案件、审查起诉、批准逮捕等工作的具

体程序,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

4、在侦查案件、审查起诉等工作中,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

和专业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讯

问笔录、询问笔录、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

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三、实习总结与体会

本人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

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

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逐步熟悉了检察院反渎职侵

权局的主要工作,并能积极地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实习

的过程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了解工作任务,虚心向指导老师请

教,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大胆讨论遇到的实务问题,认真总结实习工

作,细心发掘自身不足,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

工作能力,得到了实习指导老师的肯定。

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随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提审嫌

疑人,了解了渎职类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体特征:从事职业职位较高、

曾拥有(行使)较大的公权力、文化水平较高、社会阅历较丰富、暴

力倾向较弱,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由于在金钱面前思想开始动摇,自

我控制能力下降,最终涉嫌贪污、被贿赂、渎职等犯罪。

实习期间,我随办案人员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涉及保密工作,

具体部门不便说明)了解相关案情,调取有关资料。发现我国现行法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12~

律尤其是行政执法类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具体规定不够详实,赋予

相关执法部门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滋生败坏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向

指导老师请教后,了解到我国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现状,我国

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实习期间,在查处有关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文明执法的问题,经

与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解到:

1、各种法律职业人员分工不同:律师主要职责是保护当事人的

人权、诉权;公诉机关,包括法院系统,主要是保护公权力和公众利

益;

2、渎职类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公诉案件的诉讼

中,很少被列入诉讼当事人,属于最弱人,利益很难在诉讼中得到

体现和保护;

3、随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文明执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进,

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等方面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实现真正

的保障人权还需要长期的努力。

实习期间,在审查材料、调查案件、初查案件的过程中,指导老

师交给拟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

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工作。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熟悉

了相关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了解了相关办案环节的工作流程,

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

实习期间,在写作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通过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

探讨,了解到司法实务中,尤其是渎职类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13~

等方面的知识。发现司法实践中,在对渎职类犯罪结果的认定问题上

存在较大争议,相关法律规定不够深入、具体,对案件的调查、初查、

立案等带来一定的影响。经查阅相关法律学术论文,发现相关问题在

学术界同样没有定论,有关讨论也很激烈。发现对犯罪主观要件的认

定是司法实务工作的难点,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主要是通过现有的证

据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志进行推断。这也是司法实践与法律学术知

识之间的存在衔接问题之处,需要通过司法实践不断积累经验,到

查案办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反腐倡廉的问题,在老师

的帮助下,对我国司法反腐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了解到,在我国对

官员的监管逐步加强的情况下,贪污类犯罪会逐步减少,但被贿赂、

渎职等职务犯罪还会继续,因为相比贪污犯罪,后者更具操作性也

更具隐蔽性。要根除此类犯罪很难实现,但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每个

人的身份证就是这个人的银行账号、社保账号等财务账号,且每人有

且只有一个账号,这样就会大大增加个人财务的透明度。但在尝试的

过程中,为保护个人信息,必须有相应的健全的调查等制度做配套,

以防范公权力对个人人权的肆意侵犯。

实践期间,与指导老师探讨到大学生就业择业的问题,实习单位

指导老师给了我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国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

“支援西部”、“服务基层”,大学生热衷公务员、“选调生”、村官,个

人倾向从事与法律专业有关职业,比如法检系统。实习单位指导老师

的建议是:首先,要结合自身情况和兴趣,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其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14~

次要摆正择业观念,不要盲目跟风;再次,可以先多尝试在不同领域

实习、见习,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确选择;最后,建议我如

果从事律师职业,一定要跟对指导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熟悉业务,

更快地独立代理案件。

通过此次实习,发现自身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改进。

比如,社会经验少,社会阅历浅,对司法实务问题的认知不够深入,

今后我将多尝试不同领域,了解不同职业体的工作环境,增加自身

社会经验;对经手的案件考虑不够健全、缜密,容易轻易下定论,实

习单位指导老师已经对我提出这方面的指导意见,我将继续努力,培

养自身专业素养,做到慎思笃行。

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期间,我收获了

很多,不仅在实践中检验了自己大学四年所学的知识,而且学会了待

人处事,提高了自己的实务能力。我在工作中,善于思考问题,敢于

举一反三,注重团队协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调动知识储备,

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遇事沉着冷静,做事认真踏实,得到了单位

指导老师的好评。

今后,我将认真总结这次实习经验,吸取教训,与同学们交流、

分享实习经历、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实习结束后,我将结合

自身情况,弥补自身不足,发扬自己的特长,以就业择业为目标,到

不同岗位尝试,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和职位,为就业打下基础。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15~


本文发布于:2022-08-11 00:27: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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