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
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
育大纲》的意见
作者:
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17年第09期
各州市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
体系,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印发了《青少
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为落实《大纲》各项工作要求,提高我省青少年法
治教育水平,现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大纲》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
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大纲》深刻阐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
性,明确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确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确定了青
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拓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健全了青少年法治教育保障机制,是贯
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
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水平的纲领性文件。各州市教育、司法行政部门,各高校,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
宣传《大纲》,形成全社会了解《大纲》、熟悉《大纲》,按照《大纲》要求系统、科学开展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局面。
二、分阶段分学段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大纲》确定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
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
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
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
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
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大纲》还
针对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阶段明确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阶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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