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意见

更新时间:2024-11-08 14:18:1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9日发
(作者:安顺市政府)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

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

育大纲》的意见

作者:

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17年第09期

各州市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

体系,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印发了《青少

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为落实《大纲》各项工作要求,提高我省青少年法

治教育水平,现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大纲》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

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大纲》深刻阐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

性,明确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确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确定了青

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拓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健全了青少年法治教育保障机制,是贯

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

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水平的纲领性文件。各州市教育、司法行政部门,各高校,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

宣传《大纲》,形成全社会了解《大纲》、熟悉《大纲》,按照《大纲》要求系统、科学开展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局面。

二、分阶段分学段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大纲》确定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

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

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

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

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

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大纲》还

针对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阶段明确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阶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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