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军乐镇小学
识别、获取和更新适用校园安全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它规定,为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
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
1、本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
它规定的识别、获取、更新并建立台帐,对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确认其适用性。
2、安全员负责向各岗位相关人员宣传适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其它规定。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对识别的
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
4、各相关岗位人员获取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
它规定,应及时传递给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
三、程序
1、获取途径
(1)由安全管理部门通过网络、新闻媒体、行业协会、
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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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告等。
(3)各岗位人员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获取的法
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应及时报送技术负责人进行识
别和确认并备案。
2识别与登记
(1)根据单位教学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
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
(2)根据教学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规定。
(3)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组织评审确认,报单位领导审
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目录》。
3、更新
(1)当现行的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更新
时,应及时重新识别。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进行一次适用的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教学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
及时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的重新识别。
4、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的发放、实施、
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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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员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
定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
(2)各岗位要组织学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
他规定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培训学习情况应予
以记录。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
他规定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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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09 14:16: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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