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章程北京市工商局范本[整理版]

更新时间:2024-11-08 03:26:4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9日发
(作者:外汇保证金交易开户)

(六)法定代表人;

(一)名称和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经营期限、解散和清算;

(十)章程签订的时间、地点。

姓名、职务、国籍;

附:《外资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五)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资企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注:股东会(或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七)劳动管理、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和制度;

制定外资企业章程须知

(四)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投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和《中

(三)股东的名称(姓名)、注册国家或地区(国籍)、法定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的

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公司变更登记或备案涉及章程修改的,修改后

一、企业章程可由股东参照本参考格式制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但章程中

北京市商务局

BEIJIGMUICIPALBUREAUOFCOMMERCE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GADMIISTRATIOFORIDUSTRYADCOMMERCE

(2007年第一版)

制定本章程。

职务:。国籍:。

(注:股东为两个以上的应顺序填写)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公司名称:。

法定地址:。

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章程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的宗旨:。

决定在中国北京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

第三条股东名称(姓名):。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公司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公司从事经

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法定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

缴付,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付)

实物万美元。

元。其中:货币万美元。

知识产权万美元。

大事项并行使权力机构的下列职权):

记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足。)

资。出具验资报告后,公司据此发给股东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更登记时,股东应缴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

在月内缴付。(注:其余注册资本最迟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变

第一期在三个月内缴付,不少于注册资本的15%。其余注册资本应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的生产规模:。

(注:股东可自行约定出资的期限,但应符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相

第十一条股东缴付出资后,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

第十条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分期缴付。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单一股东的,股东决定公司重

议;

此条删除)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十)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

(注: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议事规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制订)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

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

三分之一)

自行确定)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一)检查公司财务;

董事会,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企业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签署协议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的比例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注:董事会的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应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外资

生。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董事任期三年

为:。(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以下,由股东自行确定。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或总经理,不设

须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

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产

由股东自行确定——共同选举或各投资方委派)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

第十七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产

第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由产生。(注: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删除)

负责管理人员;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临时监事会会议。

理人员提起诉讼;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等部门。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十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任期年,由董事会决定聘

备案。

工作。

规定办理。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副总经理和其它高级职务。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五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章税务、外汇、财务与会计、劳动管理、工会

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

办理税务、外汇事宜,制定财务与会计制度,并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

董事会负责,主持领导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

经理),任期年,由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九条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

第二十八条公司职工的招聘、解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算。

经营:

机关批准。

理办法使用。

成清算委员会,对公司进行清算。

延长,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3、股东未按规定期限缴付出资额。

2、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第七章期限、终止、清算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再继续经营;

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公司每月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

2%拨交工会经费由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

(注:公司也可结合实际,依法对上述事项在章程中作细化表述。)

前向审批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和股东签署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

第三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有权依法申请提前终止

第三十二条公司如提前终止经营,应经股东会决定,并报审批

第三十四条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股东会应依法组

第三十一条公司如需延长经营期限,应当在距期限届满180天

第三十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三十五条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向原审批机关提交报告,并向

效力。

并加盖公章。

股东名称(姓名):

授权代表)在中国签署。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年月日

解散后,其各种帐册由股东保存。

第八章适用法律

第九章附则

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公司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用中文和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四十条本章程于年月日,由公司股东(或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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