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操作手册

更新时间:2024-11-07 02:28:5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9日发
(作者:履约情况)

目录

第一章综述.....................................................................................................................................1

一、项目背景.........................................................................................................................1

二、用户分类及功能.............................................................................................................2

第二章系统操作详解.....................................................................................................................3

一、诉前准备.........................................................................................................................3

二、网上起诉和受理(申请人).........................................................................................9

三、申请诉前保全(申请人)...........................................................................................18

四、撤诉(申请人)...........................................................................................................19

五、网上应诉与答辩(被告及其代理人).......................................................................20

六、电子送达.......................................................................................................................24

七、管辖权异议、管辖上诉、反诉(被告及其代理人)...............................................25

八、材料递交.......................................................................................................................27

九、网上举证质证...............................................................................................................29

十、网络庭审.......................................................................................................................32

十一、联系法官...................................................................................................................36

十二、查看送达文书...........................................................................................................38

十三、申请执行...................................................................................................................39

十四、上诉...........................................................................................................................40

十五、个人设置...................................................................................................................41

第一章综述

一、项目背景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在北京、广州增设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文件

中对设立互联网法院的要求,北京法院基于“一库两平台”基础建设,

设立互联网法院,主要包括当事人端互联网电子诉讼平台和法院专网

法官办案平台。

北京互联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化、智能化、法治化、安全性

要求,为满足互联网法院线上线下的个性化要求,实现了涉网案件起

诉、受理、送达、调解、举证、质证、庭前准备、庭审、宣判、执行

等诉讼活动全程网络化。在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升互联网审

判质效、保障互联网行业发展,推动司法护网、司法治网、司法为民

方面起着重大作用。网上办案的每个环节都可以采用线上和线下审理

的模式。

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

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

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1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

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

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

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

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二、用户分类及功能

系统所涉及的用户为当事人、律师、其他诉讼参与人,下文统称

当事人等。功能包含身份认证、起诉立案、撤诉、申请保全、网上缴

费、接收电子送达、应诉、提出反诉、提出管辖权异议、递交材料、

举证与质证、网上开庭、联系法官、上诉、申请执行等。

2

第二章系统操作详解

一、诉前准备

当事人等参加诉讼前,可以通过百度搜索【北京互联网法院】或

访问网址/进入北京互联网法

院网站首页,默认进入“今日法院”版面,在该版面可查看北京互联

网法院相关的图片新闻、通知公告、法院概况、机构设置和管辖范围

等。点击页面上方的“电子诉讼平台”进入电子诉讼平台版面。当事

人等完成平台的实名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录平台即可参与互联网

法院管辖的诉讼活动。

图1北京互联网法院网站首页

首先,当事人等可以通过点击首页轮播图中的【登录】和【注册】

按钮进入电子诉讼平台的登录和注册页面。向下滑动首页可以查看开

庭公告、裁判文书、庭审视频等司法公开信息,并能查阅网上立案诉

讼指南,使用诉费计算工具计算诉讼费用,通过下载中心下载起诉状、

答辩状、授权委托书等诉讼材料。向下滑动到第二屏和第三屏可查看

3

互联网法院的受理范围、原告起诉和被告应诉的诉讼指引流程。

图2互联网法院受理范围

图3诉讼指引

在电子诉讼平台首页,若无账号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

首先阅读“注册须知”,操作【下一步】后进入“注册信息填写”页

面。

4

图4注册须知阅读

图5注册信息填写页面

首先选择注册人员类型,不同的人员类型,系统要求上传不同的

身份证明信息。如注册人员类型为自然人,上传身份证照片后,系统

会自动识别姓名、证件号码回填到页面中,补充其他信息并完成手机

号码验证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

协议》】,点击【提交注册】进入“人脸识别验证”页面通过证件证

照比对和人脸生物特征识别进行实名验证。系统会自动生成二维码并

提示“请用客户端扫码验证”,当事人等可通过移动端扫描

5

二维码进入北京法院实名认证页面,勾选【我已经认证阅读并同意全

部协议】,点击【快速验证】进入用户信息认证页面。通过输入手机

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号验证,然后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拍摄

身份证正面上传后系统会自动识别身份信息回填到验证页面,点击

【下一步】进入“实人检测”环节,按照页面中的文字提示和演示视

频录制视频并上传,系统会自动将视频中的人脸与身份证照片做比

对,对比一致后,身份信息校验通过,电子诉讼平台页面自动跳转到

“注册完成”页面提示注册成功,当事人等即获得了在北京互联网法

院的专属账号,可以使用注册账号直接登录。

图6注册成功页面

当事人等也可在电子诉讼平台登录页面点击【注册】,进入账号

注册流程。

6

图7电子诉讼平台登录页面点击注册

平台提供了三种登录方式。当事人实名注册后,可通过手机短信

验证、账号密码、二维码人脸识别三种登录方式,任选一种方式完成

验证进行登录。平台同时支持北京律协律师免注册使用首都律师网站

账号、密码方式登录以及支持北京司法局法人一证通方式登录(这两

项功能目前正在开发中)。

图8律协和法人登录入口

如果忘记平台密码,可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进入忘记

密码页面。首先进行身份信息确认,然后进行短信验证码验证,最后

重新设置密码,点击完成即可回密码。

7

图9点击忘记密码

图10身份信息确认

图11短信验证码验证

8

图12重新输入密码

二、网上起诉和受理(申请人)

登录平台后,进入电子诉讼平台首页面,点击页面中的【我要立

案】按钮进行网上起诉。

图13首页面—我要立案

阅读《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立案须知》和《互联网诉讼权利义务

及风险告知书》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后,进入网上立案系统。

首先选择案件类型,系统提供了普通纠纷和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纠

9

纷两种案件类型。然后选择纠纷类型,系统提供了九大类纠纷类型,

鼠标放在纠纷类型文字上,会展示对该纠纷类型的解释说明,给当事

人予以指引。最后填写【诉讼标的额】,如果标的额超过互联网法院

的受理范围,系统会推荐当事人去其他法院立案或通过“北京法院审

判信息网”进行网上预约或直接立案。目前,针对各纠纷类型的诉讼

标的额在1亿元以内都可以立案。

图14网上起诉信息填写页面

点击【下一步】填写当事人信息。在该页面,系统分布式引导当

事人填写诉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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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当事人信息填写页面

申请人首先选择自己在该案件中的身份,系统将根据选择,自动

将当前登录人的信息带入对应身份的信息项中。当申请人为原告时,

系统自动打开原告信息添加页面,且将当前登录人的注册信息自动带

入,申请人补充其他信息即可,然后填写送达地址信息,其中邮寄送

达地址会自动获取原告的经常居住地址,提交时系统自动生成送达地

址确认书。

图16自动获取邮寄送达地址

被告信息添加保存后(代理人、第三人信息非必填,请根据案件

实际情况选择填写),进入“诉讼请求与事实”页面,如果有起诉状,

直接点击【下一步】上传起诉状及其他诉讼材料;如果没有起诉状,

需要当事人逐条填写诉讼理由、事实与请求,系统可自动生成起诉状。

11

图17自动生成起诉状

证件材料上传时,平台支持批量上传,具有自动生成证据清单功

能。

图18证据材料清单

材料上传完成后,可预览网上立案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当事

人点击【电子签名】,页面会自动生成二维码,可通过移动端扫

码或浏览器扫码,手写签名提交成功后,页面可下载带有电子签名的

起诉书和送达地址确认书。同时在该页面,当事人可选择是否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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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和是否接受调解。

图19立案申请确认签字

图20签字后下载起诉状和送达地址确认书页面

立案申请提交后,在案件中心“我的案件”的“立案”页签下可

查看案件的审核结果。目前,每个账号仅允许暂存一条立案申请数据,

因此当事人等必须将暂存立案申请数据及时处理完毕,才能暂存新的

立案申请。申请人对提交审核的案件,发现填写信息、材料上传有问

题或取消立案申请可以点击【撤回起诉】,撤销立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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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查看立案申请

图22撤回起诉

立案法官接到申请后会于五个工作日(7个自然日)内在法院内

网登录立案系统对互联网法院网上立案申请进行审核。如果核实立案

申请信息、当事人及代理人信息、诉讼材料等符合立案要求,审核通

过,登记立案;涉敏感案件或者不符合起诉条件,终结审核(需确认

是否对外告知当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补充或补正的,审核

14

不通过,且在审核意见中注明不通过原因及要求。不同的审核结果,

会给立案申请人发送对应的审核结果短信,告知申请人。其中,审核

通过的案件会进入内网立案系统的新收案件中进行立案登记处理。立

案法官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当场立案或走调解程序以及裁定不

予受理、不予登记等其他立案处理方式。对走调解办理的,案件会进

入调解平台,由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组织进行调解办理,并将调

解结果返回电子诉讼平台的“诉前调解”中,当事人可查看调解案件

的进展和调解详情。对于调解结束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

终结审核的案件,需要申请人重新点击【我要立案】提起网上立案申

请;审核不通过的案件,会短信告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或补正

材料,逾期未补正的,案件会按照撤回起诉处理。

图23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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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申请司法确认

图25申请司法确认材料上传

案件正式立案后,立案法官会登记诉费信息,并短信通知当事人

交费,当事人自收到通知起七日内需通过电子诉讼平台进行网上交

费。当事人可以在电子诉讼平台“网上交费”的待交费列表中选择案

件点击【交费】按钮进入农行网银交费页面,也可点击通知单编号下

载交费通知书去农行柜台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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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网上交费

图27网上交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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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网上支付平台

图29下载交费通知书

三、申请诉前保全(申请人)

当事人申请立案后,为保证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等,可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当事人可以点击电子诉讼平台中的【申

请保全】提起保全申请,系统提供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诉

前行为保全三种保全申请类型。

图30申请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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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四、撤诉(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网上立案的案件法院受理并正式立案审理后,如果想

撤销诉讼请求,可以对电子诉讼平台“我的案件”审理的案件点击【撤

诉】,提起撤诉申请。法官可在内网审判系统电子卷宗正卷目录的“其

他文书”中查看申请人提交的撤诉申请,如果法官同意撤诉,直接在

审判系统中选择“按撤诉处理”结案方式直接结案;如果法官不同意

撤诉,则告知申请人,案件继续走审理程序。

图32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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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填写撤诉申请

五、网上应诉与答辩(被告及其代理人)

立案法官将案件分给承办法官后,案件会进入内网审判系统。法

官在审判系统中操作通知被告应诉后,系统会同时给被告发送一条弹

屏短信和一条普通短信,普通短信内容包含8位案件关联码,被告注

册和登录电子诉讼平台后,点击【我要应诉】进入我的应诉答辩页面,

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没有发现案件,去关联】,目前平台仅允许

与当前登录人姓名、证件(照)类型、证件(照)号码相匹配的案件

进行关联。在页面中输入短信中的案件关联码,点击【关联案件】进

入确认个人信息页面查看案件的基本案件信息、原告提交的起诉状、

起诉方信息,并确认补充被告信息,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代为应诉,

代理人以个人的自然人身份注册并登陆电子诉讼平台,在应诉确认个

人信息页面需要确认被告信息并点击【添加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

补充信息并确认提交后,案件进入“我的应诉答辩”已确认下,被告

或被告代理人可选择提起反诉、提起管辖权异议或在答辩期限内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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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

图34我要应诉

图35关联案件

21

图36输入案件关联码

图37选择是否作为代理人应诉

图38查看待应诉案件信息

22

图39确认被告信息、添加代理人

图40确认被告信息

图41被告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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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或被告代理人提交的答辩状会推送到法官内网审判系统的

电子卷宗中,法官可查看答辩详情。

六、电子送达

除短信通知被告应诉外,法官可以在在内网审判系统中通过电子

送达(北京互联网法官电子诉讼平台、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邮箱、传真等)、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等。被告可点击

电子诉讼平台的“电子送达”查看案件的电子送达记录,点击【详情】

可查看电子送达详情,包括案件基本信息、送达信息和操作记录。法

官可在内网审判系统查看电子送达进展和当事人对送达材料的阅读

情况,以此来确认送达结果。

图42电子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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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查看电子送达记录

图44查看送达详情

七、管辖权异议、管辖上诉、反诉(被告及其代理人)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如果对互联网法院管辖存在异议,可以对电

子诉讼平台“我的案件”审理中的案件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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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提起管辖权异议

图46填写管辖权异议申请信息

被告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后,法官可在内网审判系统中查看异议

申请的提起人和提起时间,由法官补充信息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如

被告对管辖权异议申请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在电子诉讼平台中提起管

辖权异议上诉申请,法官可在内网审判系统中看到被告提起的管辖权

异议上诉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法官会将上诉材料移送本院诉服办,

诉服办审核通过后将案件移送上级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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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

图48填写上诉信息

八、材料递交

当事人进入电子诉讼平台,点击【材料递交】进入我的材料递交

记录页面,点击右上角【材料递交】,检索出需要递交材料的案件,

点击【选择】,首先核实案件的基本信息,然后点击左下角【添加材

料】,选择材料类型、填写材料名称、材料来源和证明目的,本地上

27

传或通过手机扫码上传对应材料,点击【保存】,系统会自动展示证

据材料清单,可点击材料名称进行预览。法官可在内网审判系统接收、

查看该案件当事人递交的全部材料详情。

图49材料递交入口

图50递交材料及查看详情

28

图51选择需要递交材料的案件

图52展示递交材料清单

九、网上举证质证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官可在内网审判系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

举证与质证,并控制证据交换的开始与结束。法官发起证据交换后,

会短信通知双方当事人在电子诉讼平台的“证据交换”中进行举证、

质证和提出反证。双方当事人点击【证据交换】,选择可以进行证据

交换的案件,点击【操作】进入个案页面添加证据。注意:法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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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交换后,“材料递交”功能暂时隐藏。

图53证据交换

图54选择可证据交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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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上传证据

图56提交新证据

双方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后,法官会在内网审判系统对证据交换

过程中每组举证、质证内容进行核查,确认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

人的证据相互交换。对方当事人可对举证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进行确认,并提交质证材料。

31

十、网络庭审

证据交换后,法官可组织书记员在内网审判系统进行法庭预定,

预定成功后,系统会给当事人同时发送一条弹屏短信和普通短信,告

知当事人开庭事项,并分别在开庭前三天、前一天、前半个小时三个

时间点自动给当事人发送普通短信提醒,当事人可根据短信内容下载

并安装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庭审系统客户端,目前仅支持在windows

操作系统电脑上安装该客户端。当事人可在电子诉讼平台的【网上庭

审】中查看待开庭的案件,点击【详情】查看案件开庭详情,点击【参

加开庭】下载网络庭审客户端。当事人需使用电子诉讼平台的账号、

密码登录北京互联网法院网络庭审当事人端,选择待开庭的案件,进

入网上庭审页面。

图57进入网上庭审

32

图58参加开庭

登录后,为确保庭审过程中的图像和声音正常,系统建立了庭前

检测(包括图像、声音、功放检测),接入的当事人等需要通过检测

后才能进入网络庭审画面。

图59庭前图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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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0庭前声音检测

图61庭前功放检测

在当事人端,网络庭审可与法官和其他当事人进行高清流畅的视

频通话,并在主画面实时展示语音笔录。在举证质证环节当事人可上

传证据材料,同时实时查看其他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当事人也可向法

官申请批注,申请通过之后可实现对证据材料的同步批注功能,并可

对批注进行逐条取消和一键删除。法官庭审结束之后将庭审笔录发送

给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当事人查看无误之后即可进行通过移动端微

34

信或浏览器扫码签字确认。网络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可以在电子诉讼

平台的“网络庭审”已开庭列表中查看该案件的庭审笔录和庭审视频。

图62视频通话

图63举证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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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4庭审笔录

十一、联系法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方便当事人与承办法官之间的有效沟

通,平台提供了“联系法官”功能,当事人可以在线申请【追加被告】、

【追加第三人】、【变更代理人】、【变更诉讼请求】、【提出管辖

异议】、【提出先予执行】、【评估鉴定】、【延期举证】、【延期

开庭】、【申请证人开庭】、【调取证据申请】、【回避】和【其他】

事项,填写留言标题、留言内容,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后,系统

会短信通知当事人留言已提交成功。法官在内网审判系统查看当事人

提交的留言详情,法官回复留言后,系统也会短信通知申请人回复结

果。当事人可在电子诉讼平台的“联系法官”我的留言列表中查看留

言的进展和详情。

36

图65进入联系法官

图66提起留言申请

37

图67查看留言详情

十二、查看送达文书

案件结案后,法官在内网审判系统制作结案文书并对文书进行电

子签章后,可提起线上文书送达申请,选择受送达人及送达方式,将

结案文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提交后系统自动向当事人同时发送一条

弹屏短信和一条普通短信告知其诉讼事宜,当事人可在电子诉讼平台

“我的文书”中查看送达详情。

图68我的文书

38

图69查看文书详情

十三、申请执行

案件结案生效后,当事人可在“我的案件”的“审结”中选择案

件点击【申请执行】,填写申请执行信息,向法院立案庭提交执行申

请,由立案法官在内网立案系统进行审核。

图70申请执行

图71提交执行申请

39

十四、上诉

案件结案后,生效前,当事人对互联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时,

可在“我的案件”的“审结”中选择案件点击【上诉】,向上级法院

提出上诉申请。法官可在内网审判系统中看到上诉申请,确认信息无

误后会将案件移送本院诉服办,诉服办审核通过后将案件移送上级法

院立案庭。

图72上诉入口

图73申请上诉

40

十五、个人设置

当事人可在“个人设置”页面修改注册时填写的个人信息。

图74修改注册信息

如果注册时未进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可在“安全设置”页面点

击【实名认证】重新进行身份认证。

图75重新实名认证

41


本文发布于:2022-08-09 09:2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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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北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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