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06 19:34:1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8日发
(作者:六合网投)

案件调查报告

??十以上,这反映出,中青年人生活双重压力相对较大,往往

容易滋生金融犯罪。

2、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以初高中为主。且很多被告人无

业,职业多不稳定。

3、多数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从庭审反馈的信息看,很多被

告人都以为恶意透支信用卡等行为只是违法的,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触

犯了刑法。

4、发案数量持续上升,危害日趋严重。伴随着信用卡业务的

产业发展,在人们

5、恶意透支这些行为居多。主要表现形式有积少成多型的恶

意透支,即指每次透支都在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但多次透支,透支额

据统计达到立案标准的行为;一人多卡的恶意透支,即持卡人进行投资

多张信用卡,每次透支都在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及法律的立案标准内,

但多张卡累计透支超过信用卡罪佩立案标准的行为;骗领信用卡型

的恶意透支,中所即指信用卡持卡人在申领信用卡的过程中,通过伪

造身份证、提供虚假工作证明或其他欺诈证明文件等方式,向发卡行

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资料和信用风险个人信息资料,从发卡行骗领到

信用卡,从而骗领透支款的行为。

三、犯罪成因

(一)信用卡自身风险的原因在于

信用卡自身存在透支功能,这就容易产生犯罪的市场风险。

持卡人只要办好信用卡就能在卡内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偏低继续透支消

费,这适于在一定敏感性上方便了消费者,促进了商品流通,但是这

也给存有不劳而获思想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温床,停滞不前消费的引诱

性是信用卡犯罪居高不下重要动因之一。

(二)金融机构的原因

首先是审核程序不进行规范。在办理信用卡入口审查不严。

按照《商业银行借记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第三十八

条规定“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自述需要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

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银行普遍采用“绩效与发卡量相

联”的考核机制,导致在发卡行营业网点偏重发卡数量而疏忽信用卡

质量,放松了信用卡申领的审核申领承诺,造成许多收入不高甚至固

定收入没有的人员得以拥有透支额度并不小的时尚信用卡,有时还不

止一张两张。有些信用卡人员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文件审

核草草了事,不地把信用卡发放给以他人身份证件申领信用卡的申请

人。如环翠区法院的一起信用卡案,被告人吴某先后用父亲和的

身份证在徽商银行分别办理两张信用卡,而银行方面经过进退两难重

重审核之后,在不认识被告人也认知没有身份证本人签名的情况下,

先后批准了吴某的申办请求。

其次银行投资业务未尽风险提示业务。《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信用卡收费项目、计结息政策和业务风险等进行充分的

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确认申请人已经知晓和理解上述重要信息……

不得进行误导性和欺骗性陈述的宣传解释”。反观,某些信用卡营销

员在营销中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为鼓励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员倾向

再次在储值卡信用卡欠款催收发展阶段,尚无统一规范。根

据法律规定,在恶意透支后,需经银行两次以上的催收,但现行法律

及司法解释对催收的方式、效力等没有明确规定。有的银行采取信函

的方式催缴,而有的银行邮件仅仅采用电话短信的方式催收,不但催

收效果一般,还没有下述的回复情况。即便是上门催收,也无持卡人

或其他在场人的确认等,科弓果证据效力的司法认定增加了难度。

最后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信用信息系统未智能,致使诚信评判

缺失。因银行间重要信息不连通,犯罪者犯罪分子在一家银行恶意透

支后,往往又到另一家银行申领信用卡透支,连续作案,导致多家银

行遭受巨大损失。

随着我区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有序,

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交易中不可缺失的有效裁体,已日益成为合法生产

经营者体现诚信的载体。但令人担忧或乐观的是,合同也正在成为一

些不法分子作为牟取不义之财手段犯罪的。且渐显上升趋势。根据今

年对高新区今年来严忌案件的统计,仅2021年以来,高新区高新经侦

大队受理了合同案件8件,总和受理案件总数的45%。

一、案件分析

通过对我区合同案件进行分析,我区合同犯罪行为

具有以下特点:

(一)以虚构盗用的单位或冒用他人财物显示自己有履约能力

达到骗取对方的信任。在生意场上,生意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往

往都比较谨慎,一般不见钱物是不会轻易发货的,但尽管如此,犯罪

分子还是挖空心思,投其所好,以借米粮他人的财物来显示自己的技

术实力,达到骗取对方的信任。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债权或者其他虚,事主诱

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一些犯罪分子为了取得

对方当事人的受害人信任,往往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不实的

证件作担保,以诱骗其他人当事人与其订立合同,从而达到骗取钱财

的目的。如大队侦办的伪造者国家机关证件案,犯罪犯罪行为嫌疑人

田某正是伪造的《土地使用证》实施欺诈行为,进行牟利。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虚构真相或隐瞒真相科学幻想相

骗,或以先凡是履行小额合同或者履行若干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

事人继续被害者签订和履行合同。当事者并无实际履行能力而与他人

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后,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敬重,先主动履行部

分合同义务,从而使对方当事人确信其肯定会履行全部合同确实义务,

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如经侦部门近期办理的牛某合同案,牛以

能够提供低价钢材为由,骗取某公司信任,与其签订了资产价值两千

万的供货合同,但在提供了六百万的货品之后携款逃匿。

(四)回扣被告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

保财产后逃匿。这是一种奇特相当典型的合同。行为人在鉴定签

订合同,收受了对方当事人所给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

假如不想履行合同,而携款逃匿。如近几日大队侦办大队的李某合同

案,工程转包商李某在骗取多家公司工程的承包保证金后携款逃

匿。

如上所析,合同在整个案件不管数量还是被骗额、

损失额,都占主要位置,造成状况是由诸多主客观原因造成的。

首先,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为了便捷适应

商品交易便捷的需要,国家对经济合同签订的形式条件逐渐放松。在

签订合同时,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国家不予干涉,这导致了

合同签订合同方式的自由,当事人选择何种形式的合同,是否需鉴证、

公证,由当事人决定,而当事人为了节减服务费,往往不采用签证、

公证的形式。几十万、几百万标的的合约,只凭几句话、几张纸就行

了,不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资信调查,给分子内幕消息带来了可乘

之机。

其次,当前经济合同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没有统一的保险法,

对遵守经济合同引发的经济纠纷与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两者间的

区分,没有相应具体的法律新规定,使合同常常披着经济纠纷的

外衣逃避法律的惩处,许多不法之徒也就铤而走险玩"擦边球"。

再次,合同极具隐蔽性,非法获利性大,为多数分

子所首选。合同与经济纠纷极易抵触,因此利用合同隐蔽性

很强,易得手,经济合同标的少则数万,多则上百万上为千万,利益

性很大。

另外,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也负面影响导致严忌的泛滥,某些

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往往忽略了正规调查,盲目轻信,

被某些不法之人利用,成为了"挡箭牌"和"保护伞"。

二、防范合同的对策

(一)针对当前合同案多发的当前治安形势,为维护辖区

经济社会更稳定,我公安经侦部门应做到以下几点:

1、强化创新意识,要集中时间、集中警力,与各职能部门各

司其职,开展专项斗争,及时攻破影响非常大的案件,振慑犯罪,遏

制严忌犯罪案件的遏制发生。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是我们公安经侦

部门的重要职责,而经济犯罪是一个新类型的犯罪,且犯罪手法不断

多样化。因此,我们要在认真分析合同新思维犯罪的新手段、新

特点的情况下,要适时把握合同犯罪发展变化趋势,吃透法条精神,

与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集中警力,确定时间,积极行动,在上级的

领导下深入开展以打击合同犯罪为重点的专项斗争。特别是对一

些对社会经济秩序破坏严重的案件,要迎难而上,坚决予以突破。对

此,撤消的案件和未报的现案,该立案的要立案,并迅速组织侦破。

工作中,要排除一切干扰,一查到底,将犯罪分子严惩,真正做到"打

早打小遏制合同犯罪的滋生进一步蔓延"。

2、加强基础管理业务并负责和专门手段的建设,推动打击合

同犯罪的长期发展。当前,合同案件犯罪分子仍需大量准备

工作,如果情报资料、阵地控制、秘密力量等运用的用心,就不会及

时掌握犯罪的动态,对及时侦破合同案件起的作用。

3、加强经侦协作效果显著,互相支持,互相沟通信息,克服

地方保护主义思想是侦破合同案件,打击微盘的关键。过去我们

也经常遇到在办理经济案件中外地公安机关有的由于本位主义思想,

牵涉到着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在协助案情中不积极,甚至持不合作的

态度,给侦破本案合同此案带来及大困难,因此,必须加强经侦

协作效果显著,改变过去的状态,对侦办合同案件尤为重要。

4、加强宣传力度,不断给企业"上课"。随着社会的博戈达,

人们的法律条文知识也在增加,被骗意识普遍增强,但由于我国长期

处于现阶段计划经济,旧的观念与体制根深蒂固,有的企业不仅是老

企业仍然依据传统观念办事,他们的思想,经商品牌意识还停留在计

划经济时代,其法律观念淡漠,而犯罪分子越来越狡猾,作案手段更

加高明,欺诈性更强、常常使人防不胜防。因此,有必要对企业单位

进行法制宣传和上课,使他们应尽快转变观念。提高用法律来保护自

己的能力,揭穿犯罪分子的伎俩,及时了解犯罪分子新的行骗手

段,在经济交往和活动中才能有效地防范各种竞赛活动,减少诈

骗案件的会发生。

5、加强深圳市公安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实战能

力是侦破逐步经济案件的根本保障。一是加强政治建警,用党的十七

大精神广大经侦干警的头脑,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并使经

侦队伍始终保持运管清醒的头脑,坚定的政治方向,确保政令、警令

畅通。在加强廉政建设的腐败要加强民警反各种同时和诱惑的能力。

二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包括短期培训班、脱产学习或请专家授课,把

有关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讲授,做到简明易懂,学以致用,尽快培养

出中国公安部一批经侦工作的专家。三是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

执法水平,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办案。

(二)对于辖区经济政策主体,我们建议:

1、加强防骗意识的修养,从事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增强明辨真

假是非的能力,克服贪图小利的思想。

2、法人单位合同应加强对合同签订协议的监管,明确法人单

位与具体承包人或业务人员的责、权、利关系。

3、注重调查研究,不轻信谎言,以慎重的态度签订合同,狠

抓搞好合同对方资信度的调查。

4、加入社会风险防范体系。法人单位签订重大经济合同时,

可以聘请律师或法律顾问到场,可能的情况下,可借助于合同公证、

鉴证的形式来了解和约束合同其他人,保证合同的履行。法人单位还

可以参与全省各城市普遍开展的实施金融票据查询服务系统,谨防利

用金融票据。

5、对于购销合同,尽量采用货、款两讫的形式,减少拖欠,

铲除李民英滋生的温床。

合同犯罪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产业发展而产生的,而且随

着房地产业步伐的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会给这种犯罪方式提

供新的空间和犯罪手段。公安经侦部门只要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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