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就业歧视现象分析

更新时间:2025-02-27 03:02:2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8日发
(作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当前就业歧视现象分析

——政府责任和大学生自我维权

前言:现实生活中,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及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的有待加

强,加上人们法制观念认识上的错误和由于利益关系的驱动所致,存

在许多破坏劳动者权益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劳动者权益保障始终

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如何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政

府和我们又应该做些什么呢?是值得思考并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就业歧视政府法律问题大学生

就业歧视现象

就业歧视”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

我国“就业歧视"现象实际中很是普遍并表现得五花八门,如户籍歧

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身高歧视;相貌歧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

的歧视;民族、种族歧视;宗教信仰歧视;残疾的疾患歧视;地域或方

言歧视;学历和经验歧视;经历背景歧视;婚姻状况歧视;姓氏歧视;

血型歧视;等等。主要列举一下几种:

1.户籍歧视。在中国最为严重的歧视是现存的户籍制度,因为它关系

着体化的利益。歧视外来人口。本城市的企业招工往往限定“本市

户口优先”,或者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随着

城市失业和下岗现象的日趋严重,从地方政府的政策看,倾向于采取

以消除外来劳动力就业竞争为目标的政策,许多政策中排斥和歧视外

来人口.“户口”成了地方保护主义最为坚硬的挡箭牌。

2.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男女

就业不平等现象在我国乃至全球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国政法大学宪

政研究所公布的《当前大学生就业歧视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四成

多的大学生被访者在政府机关应聘中遭受过就业歧视,没有受到歧视

的占56。56%;在企业单位应聘中受到歧视的则高达六成,没有遇到

的仅占四成.

4.政治态度(身份)歧视.“党员优先"是经常在政府部门的招聘书中

看到的条件,其他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的非秘密单位和非国家机关

的私有企业竟然也要求应聘者须为中共党员。诚然,党员在政治立场

上、思想程度上会比一般人高,但在专业技能与水平上并不能一概而

论,尤其对一些专业技能要求高的单位更是如此。

5.工作经验歧视.有的用人单位拒绝招收应届毕业生,要求应聘者必

须有工作经验.

我国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

(一)我国政府制定了大量规范性的文件,可以在其中到法规依据。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针对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主要由以下法律规范

构成: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

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女干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

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

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劳动法》第12条、第13条分别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

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

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

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其他规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

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

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

(二)我国现有的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规范主要存在以下缺陷和不足:

1.明显欠缺有关调整就业市场的法律规范。比如,有提倡男女就业

机会平等的法律规范,但没有关于户籍歧视、学历歧视、血型歧视、

年龄歧视、身高歧视、党派歧视、政治态度歧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2.现行既有的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规范比较原则、笼统,操作性不强。

比如我国《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都对男女权利平等

做了规定,但是都是原则性、口号性的,没有具体落实措施,没有违

法的后果模式,因此一定程度纵容了用人单位能够肆无忌惮地违法。

3.现行《劳动法》侧重调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之间的关系,对于尚处于求职阶段的劳动者与正在招聘的用人单位之

间的关系几乎没有规范。比如《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培

训义务,但是目前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

求求职者必须具有工作经验,这实际上是在逃避法律规定的培训义务.

但是因为劳动关系尚未产生,求职者欲通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来保护

其合法权益是无《劳动法》上的依据的。这就造成许多应届毕业大学

生因为没有工作经验而被用人单位拒绝时无言以对。

政府方面责任

1。完善法律

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法律中,有许多明显的不足,政府应该尽职

尽责,完善法律.《劳动法》明确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

对劳动就业的职责。一是促进劳动就业。国家运用经济、法律法规、

政策、行政监督等手段,对劳动力资源配置实行宏观调控,力争实现

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同时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

件,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就业岗位,开拓就业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

劳动者的就业意愿。二是保障就业。劳动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

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保护残疾人、少数民族、退役军人的就业权

利,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实施再就业工

程。

2.强化监管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执行劳动法规

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证劳动法律法规全面

贯彻执行的有利手段。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部门应开展多层次、多

形式、全方位的监察执法活动。尤其是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

包括执行劳动保护、工资、培训、保险、福利、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

律法规情况,通过规定检查制度和办法,派遣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

检查人员实地检查等,督促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要以非公有

制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在规范用工行

为、订立劳动合同、理顺劳动关系、监控工资支付等方面加大监察执

法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检查,依法查处拖欠工资、拒缴

保费、使用童工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加强对执行劳动法律法规

的监督检查,不仅可以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制观念,更主要的是有利于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这样劳动者有了什么问题可以及时向工会组织反映。维护职工合法权

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可以通过有组织的行动来为劳动者的合法

利益提供强大的支持。同时也可以缓解劳资双方的矛盾和政府方面的

压力。切实发挥工会的作用,构筑起工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谈判、平

衡机制,在单个劳动者不具备足够的谈判地位和谈判力量的时候,政

府和工会应该成为劳动者坚实的后盾,以便把写在纸上的劳动权利真

正落到实处.

4。发挥媒体作用

放开行政对新闻媒体的审核,虽然不能完全,但可以适当放宽限制,

这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有句话说“春节晚会给钱就可以上,315晚会

时给了钱就可以不上”,搞笑却也切实,说明媒体的作用受到了压制,

大部分成了粉饰太平的工具.

5。法律的宣传教育

由于现今教育中法律课的缺失,很多常识性的大家都不知道,这就需

要政府方面的引。法律宣传的形式和方法要丰富多彩,如培训研讨班、

法律咨询、新闻报道、编发简报、、法制讲座、知识竞赛、

参加电台、电视台访谈节目、设立公益广告栏等等,都是我们宣传工

作可以借鉴的很好的形式。要充分利用各种先进媒体,如报纸、广播、

电视、网络等等,营造全方位、立体化政府法制宣传环境和氛围,使

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以最快的速度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大学生的自我维权

1.学习法律知识

(1)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了解案例,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

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

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大学生起到

震慑作用,提高我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通过这样的活动促进同

学们学习法律的热情.

(3)可组织大学生去法院旁听.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

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我们大学生

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2.建立维权组织

大学生体较其他社会体的维权起步较晚,规范性较差,没有相应

的制度和法律程序作保障,可以说相应的制度基本处于空白。就大学

生整体而言,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一方面,许多学生并不确切地知

道自己享有哪些具体权利,因此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

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即使一些学生意识到自己

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绝大多数迫于压力,最终向损害方妥协或能忍

则忍,维权不了了之。第三,校内维权组织过少,即使有也层次较低、

作用不大。如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等,虽是天然的大学生维权组织,

也开展了一些维权活动,但层次较低,仅局限于代表学生向学校反映

一些有关学习、管理及后勤服务的问题,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

维权职能。第四,高校及社会对学生维护自身权利的认识评价还没有

一个统一的客观而正确的标准,学生在实际维权中,缺乏相应的社会

支持.所以这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结论

每一个法律体系都是不断发展完善的,需要时间去完成,人们的督促

只是让其加快步伐.现实生活中也有其他的就业问题,这需要法律法

规来保护公民的权益,政府的作用也在逐渐被大家所关注.同时需要

我们大学生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书目:

1.胡彩宵《劳动法精要》政法大学2007—12

2.

3.

中国法制出版社《宪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6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当前大学生就业歧视状况的调查报告》

2008

4.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劳动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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