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对人们有什么影响?

更新时间:2024-11-08 16:35:0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8日发
(作者:三级安全教育)

最严《食品安全法》对人们有什么影响?

到底新《食品安全法》给人们带来哪些影响和改变?面对食品领域的诸多安全问题,消

费者该如何维权?各方专家又是如何看待这部新法?除了令消费者鼓舞的诸多条款外,新《食

品安全法》也增加了一些条款,让部分消费者担心是否会给维权带来障碍。

焦点1、如何理解标签瑕疵

新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

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瑕疵如何界定?

是否会给消费者维权带来阻碍?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媒体部主任陈音江表示,瑕疵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

是不影响食品安全,二是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当然,不排除个别经营者,会拿瑕疵作挡

箭牌。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仅限于标签说明书

北京京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雪东律师认为,这里所说的瑕疵仅限于标签或者说明书本

身,如瑕疵影响了食品,消费者仍可要求千元保底赔偿。《食品安全法》主要是保护食品安

全,如外在的标签或说明书有一点瑕疵,就要赔偿消费者1000元,显然增加了食品生产者

和销售者的责任。

减少过度维权现象

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

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将不予惩罚性赔偿。现实生活中,有些职业举报人以盈利

为目的,纠缠于标签瑕疵问题反复举报,消耗了宝贵的行政执法资源。新的《食品安全法》

对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问题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质量和监管效率,

也有利于消费者根本权利的维护,减少过度维权现象。

焦点2、如何理解免予处罚

新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

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

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一点,该如何解读?是否意味着经营者可以凭借此条规避处罚?

规避处罚从严处理

陈音江主任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对其生产或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有义务学习

和掌握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是说,如经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是因为不知道

标准和法律所致的,不应免予处罚;如确实是因为自身能力范围无法鉴别等原因导致的,也

应该严格依法判定。如果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采取虚假理由或证明规避处

罚的行为,一定要依法从严处理。

免予处罚不是免予赔偿

张雪东律师认为,免予处罚是指免予行政处罚,而且规定非常严格,几个要件必须并

行,缺一不可。经营者并非专业检验机构,如果已尽到全部法定义务,再进行处罚,显然加

重了经营者义务。而且监督机关可以根据经营者说明的进货来源追踪溯源,到生产企业,

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但他同时提醒,本条免予处罚规定,不等于免予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经营者还需要赔偿。

经营者无法掌控全程

朝阳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则表示,造成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主要原因涉及环境、

存储、运输和保存不当等方面,有些方面经营者无法控制,所以该法很客观,实事求是地增

加了该条款。

■各方影响:消费者:消协调解或更难

新《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陈音江认为,这不仅是对违法经营者产生强大威

慑,而且会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行业的消费信心。加大惩罚赔偿力度,规定千元保底赔偿,一

方面会激发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让更多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想到用法律来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由于赔偿额度明显提高,经营者可能会难以接受相对较高的赔

偿款,可能会以事实不清或责任难以认定等理由,拒绝同消费者协商或消协调解的解决方式,

这样会导致通过法院起诉解决的途径有所增多。

职业打假:或出现井喷态势

说起维权,就不得不提一个特殊的体,他们常年穿梭在各大超市或商场,专挑问题

商品,知假买假,以此谋利。陈音江认为,随着惩罚性赔偿额度的提高,以及

《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知假买假得到明确支持后,

职业打假或民间打假体会得到更快发展,甚至可能出现井喷态势。就此,记者联系多家连

锁超市相关人员,对方均对此三缄其口,不愿接受采访。

食药监局:监管标准更加严格

作为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新法实施后,也给食药监部门工作带来一些新变化。朝阳

区食药监局人员表示,该区承担着占全市近30%的投诉举报量,且保持总数稳步提升的趋

势,仅2014年全年,就接收涉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问题的举报9000余件,

2015年至今已接收处理各类举报8000余件。新法实施后,预计投诉举报量会有不少增加,

工作量肯定会增加不少,不过对方也表示,食药监局是执法机关,新法实施,对他们的影响

一定是监管标准更加严格、监管力度更大。

■专家支招:消费者维权如何破解三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越来越有利的维权形势,部分消费者仍持谨慎态度。因为取

证和检测问题,将很大部分维权挡在门外。记者从一位打假人士处得知,若想拿到食品中非

法添加的证据,必须专业机构鉴定,一次至少2000元,如鉴定结果不理想,甚至会赔钱。

陈音江认为,破解食品维权三难问题,首先是有关部门或消保组织要积极受理消费者

投诉,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取证、检测等帮助;其次是强调经营者的举证责任;第三是消费者自

身要有保留维权证据的意识。

张雪东律师支招说,消费者取证难,提示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购买凭证。另外,

他建议国家增设检测机构,为消费者免费检测。如此一来,确认责任难题也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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