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规避总公司法律风险?
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应定期办理登记手续,使其规范运
作;决定不设立的,也应绝快终止设立流动,撤销相关文件,
清退相关职员,决不能拖泥带水。规范分公司会计财务轨制。
明确本公司对分公司的指挥流程与分公司向本公司的讲演
流程。
公司在存续期间会与社会各方经济主体建立债权债务
关系,为了保护社会不特定主体的利益,国家了立法机关制
定了相关法律规范,企业单位的领导者可以参考相关法律规
定,规避总公司法律风险,但是法律条文具有专业性,不少
公民无法理解怎么规避总公司法律风险,所以小编为大家整
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怎样设立分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
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
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
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
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
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
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
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
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设立分公司时面临的法律风险
母公司被认定为滥用有限责任。实践中,有的企业设立
子公司的目的就是作为母公司对外生产、经营、投资的一个
“挡箭牌”,子公司完全由母公司在背后操控,子公司只
是一个“空壳”,盈利归属母公司或母公司参与分红,亏损
则由子公司以其有限资产(大多数的情况就是注册资本)承
担有限责任。法律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规制,如果企业出现
违法情况,就可能面临被“揭开公司面纱”,母公司对子公
司的债务同样需承担责任。
分公司(branch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
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于分公司
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都归
属于总公司,这在客观上增加了总公司的法律风险。
▲三、如何规避分公司设立的风险?
1、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使
其规范运作;决定不设立的,也应尽快终止设立活动,撤销
相关文件,清退相关人员,决不能拖泥带水。因为在分公司
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要由做为“发起人”的本
公司来承担责任。一般来说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
或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天内向公司(企业)登记机关申请
登记。
2、分公司负责人的选聘。分公司负责人可以说是分公
司的核心部分,其对分公司的整个经营运作起到很关键的作
用,其个人的行为往往就是代表分公司的行为。所以在确定
人选时要非常谨慎。对不熟悉的人,在任命之前,一定要对
其个人资信作一个全面的调查了解。特别在有挂靠、承包性
质的分公司中,对主动上门寻求合作者,更不能只听其片面
之词,而应对事对人都进行详细调查,必要时也可要求其提
供一定的担保,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防上当受骗。
本文发布于:2022-08-08 14:36: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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