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学位证样
本历任校(院)长学校代码
山东政法学院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是山东省内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占地853
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功能完备,区划合理。固定资产总值4.1亿
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37万元。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刑
事执行机关等系统和企业建设了1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内建有法学教
学实训中心、计算机教学实训中心、外语教学实训中心、经济管理教学实训中
心、新闻传播教学实训中心等5个实训中心,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的师资队
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00余人。专任教师中近半数拥
有教授、副教授职称,4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
教师400余人。学校现设有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
学院、警官学院、商学院、外语系、信息科学技术系、新闻传播系、政治与行
政管理系、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经过50多年来,在
几代山政人的辛勤耕耘和不懈努力下,学校的各项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学校拥有省级特重点学科刑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省级重点
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
心。在省属高校中首家全部拥有法学学科“三重点”建设项目。
历任校(院)长:现任校长李玉福(如学校人员调动,未及时更新,以实际为
准,此数据仅供参考)
学校代码:14100
1:1998年-2006年的学位证书采取全国统一编号,证书编号为12
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单位的级别,后
四位为各校按授予人员排序的顺序号码。
2:2006年后学位证书编号为16位。1:普通博士、硕士、学士
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
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
为授予学位的年份。2: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
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其余
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总位数为16位。3:成人高
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在起始位置加“C”,与普通学士学
位证书加以区分,其后续编号为16位数,成人学士学位证书第十
一位为9,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第十一位可使用0至8中的任何数
字,但不得使用数字9,证书其他位的编制规则相同。4:自考生
所获学位证书,第十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Z”标明,其余与成人学士
学位相同。总位数为17位。5: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
音缩写的“Z”字样,其后续编号改为16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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